清晨,天刚蒙蒙亮。
“憋死我了!”
睡梦中的王建军猛然惊醒过来,右手掐住自己的要害部位,猛地冲了出去。
“舒服!”
感受到那股即将爆炸的鼓胀感,王建军连周围的环境都来不及观察,筷子粗细的水柱,顿时仿若出水猛龙般的飙射而出。
“宝刀未老啊!”
看到水柱尽头,地上都被冲出一个酒杯大小的深坑之后,王建军不由得满意的点点头。
这种龙精虎猛的感觉,他已经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现在的他年纪越来越大,多少有些力不从心的感觉。
这一刻,他似乎回来了二十多岁的岁月。
“二十多岁?”
王建军猛然神来,这才有时间抬头看向前方。
“哥!”
就在王建军还在自我陶醉的时候,背后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陡然响起。
“谁?”
王建军顿时一惊,猛地回过头来,发现却是一个十六七岁,满脸菜色但却书卷气浓郁的少年正满脸疑惑的看着自己。
“建民?”
看到这张几十年来,只能出现在自己梦魇中的小脸,赵建军鼻头一酸,忍不住轻声问道。
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似乎害怕自己声音大了,会将面前的少年惊走一般。
“哥,你不认识我了?爹说过,这世上根本没有妖魔鬼怪的啊。”
王建民看到哥哥的样子,内心顿时有些害怕,但还是勇敢的站了起来,伸手摸向哥哥的额头。
他虽然是个高中生,是无神论者的坚定拥护者,但在这绵绵大山中,天色还未完全大亮,他也不免心中有些忐忑。
“建明!”
感受到弟弟的体温,王建军终于确定,这不是梦中。
他只不过是在湘江边救了一名落水的小姑娘,没想到舍己救人的自己,却是换来了这个他想都不敢想的机会。
王建军喃喃自语道:“这或许就是好人有好报吧!”
他终于回来了,回到了那个命运的节点处:1982年七月初一,这个他永远无法忘怀的日子。
这一天晚上,由于家里的苞米地遭受了野猪,所以他和弟弟就想着过来守夜。
毕竟,这苞米马上就要成熟了,要是被野猪糟蹋了,那他一家人的口粮必然会减少,年底饿肚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惜的是,他没能保护好建明,弟弟被野猪一个冲撞,从三米高的石壁上面摔了下去,脑袋刚好磕到一块尖锐的石头上面,当晚就没有挺过来。
之后,父母双亲郁郁寡欢之下,两年之内先后撒手人寰。
而王建军也陷入深度自责之下,整天郁郁寡欢,借酒消愁。
就算之后恢复了过来,但也一辈子没闯出什么名堂,一辈子连个老婆都没娶上。
所以说,要没有今晚的这件事情,王建军一家人都会拥有一个截然不同的结果。
很多事上辈子没办法弥补,但现在,他重生了,弥补遗憾的机会来了。
“建明,我没事,哥有点渴了,你去给哥摘个香瓜过来尝尝。”
半响过后,王建军终于平复了自己激动的心绪,指了指苞米地的末尾处,对着弟弟说道。
“哥,那香瓜是大伯家的呢,被大伯娘知道了不得骂死我们。”
王建民闻言,顿时目露犹豫之色。
“让你去你就去,大伯娘是什么德行你不知道?平时占了我们多少便宜,吃它个瓜怎么了。”
王建军眼睛一瞪,淡淡的说道。
“这...好吧!”
王建明看到哥哥的表情,只得朝着那香瓜地跑去。
从小到大,他就喜欢跟着自己哥哥屁股后面跑,对哥哥的话那基本上是言听计从的。
“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让上辈子的悲剧再次发生的。”
“绝不!”
王建军看到消失在地里的弟弟,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只要弟弟没在这里,就能避免这个惨剧,彻底改变家人的命运。
但仅仅这样怎么够呢,今天,他不仅仅要改变所有人的命运,还要将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彻底杀死,打破纠缠了他几十年的梦魇。
“上辈子还是经验太少,不然也不会选择这种地方守夜。”
王建军所在的地方是一个房屋大小的大青石上面,上面光滑凉爽,蚊虫较少,要是单纯的睡觉休息,当然是最好的地方。
可这地方一面临山,三面都是峭壁,一旦有什么危险,极有可能会作茧自缚。
王建军将旁边的侵刀拿在了手中,这是一种山中猎户常用的猎刀,两边开刃,刀把卷成统状,下面装有一根一米多长的松木刀把。
不用的时候,可以将刀把取下,所以这侵刀能长能短,战斗或者分割猎物都用的到,颇受赶山人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