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真真(2 / 2)寻爱尘世首页

但这并不表明我没有过夜的需要,回家后,我就给G打了个电话。那时时间真的太晚了,让我觉得过意不去,但是我不得不打这个电话。因为我洗澡后发现没有衣服可穿了,它们都胡乱地躺在旁边的一个大桶里。

在按下“CAPSLOCK”键打下这个“G”时,我很过意不去,G其实有名字。我喊她真真。一个真正爱我的人,她自己说的。

她时常过来帮我做一下卫生,洗一下衣服什么的。正是因为她说了那句话,使我强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就是她是真正爱我的人。因此,我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因为她说的那句话,我所有关于她的动作都会小心翼翼。

有多少次和她在一起后,我都有留她过夜的想法,但总是没有能说出口,这样我很过意不去,我觉得我欠她的,但没有什么可以来偿还,除了留她在这里过夜。

但慢慢地,我这种“我欠她的”的感觉也慢慢消逝了,感觉一切都是习惯,她该给我做的一样,就比方说我那么晚了还给她打电话。

我说:“我的衣服没有可以换的了。”

真真说:“我知道,除了这事你不会给我打电话的。”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事实。真真答应明天中午休息的时候过来帮我整理衣服。

她手上有我房门的钥匙,我唯一在外面的一把,我把这钥匙交给她的时候,她感到的不是轻松,而是拒绝。她深知我对她放心,所以那把钥匙放在她那里她是不会无事生非地跑过来的。她犹豫地接过它,然后说:“我要是来的话,还是会给你打电话的。”

我点了点头。

我想着武汉的樟树为什么春天落叶这个问题,当我想到自己时,我说:如果我是一棵树,绝对不会掉叶子下来,我情愿死。

我也知道自己会老,脸上会长鱼尾纹。因为我帅,所以我和女人一样,对身体或脸上的变化非常恐惧。但是我从不用化妆品,因为那只会让我皮肤老得更快。比方说今天我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看了看镜子中的我,脸上起了几个小斑点,那是去年和多多在一起躺在地板上大笑时所没有的。但是我穷,我用的是台式机,用的是CRT显示器,我买不起液晶显示器或手提电脑。

我所要做的就是每隔一会儿就去把脸洗一下,洗下上面沾满静电的灰尘。

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没有变老,尤其是女人。有人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说的就是女人。我仔细地分析了这种可能性,的确如此。

三十或四十的女人证明自己没有变老,最常用的方法是看自己能否吸引男人的注意,如果能吸引男人的注意,她就会和他在一起,疯狂在一起以证明自己真的很年轻等等。

但是悲哀的是她们证实自己还没有老的时候,就已经证实了自己老了。

这道理我也知道,但是我也不能逃避这种怪圈。我用想证明自己正生机勃勃或精力无穷,但我还是远远比不上H。

H是个老女人,其实她才35岁,我依照我相信每个人的原则相信了她的话。事实上我在她身上发现了白色的卷毛!

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惊奇绝对会大于伊拉克战争中萨达姆被抓后给我的冲击力。卷毛也会像头发一样变白么?从H的身上我找到了答案,或者说我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的答案。那是我和她的第三次过夜,以往我根本就没注意。结果那次我阳萎了。

我相信她是35岁,但我绝对不相信她的身体是35岁。

即使我阳萎了她还是完成了过夜,因为她太大了。

她走后我不停地吐着,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在洗澡的时候在雾气中恍惚间看到自己的卷毛也变成了白色。

人生真是恐惧,我吐完之后这样想。我之所以和H在一起完全是她那种哀求的眼神,我觉得自己有的东西不施舍完全是不道德的。但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和H过夜了。

那天从多多那里回来后,我就静下心来看《阿甘正传》,我不知道自己看这部电影有多少遍了。我也看了不少电影,但我始终认为世界上只有两部电影,一部是《阿》,另外是小电影。在看《阿甘正传》的时候,我总是想哭。而在看小电影的时候,我会非常开心地笑。

阿甘在失恋后不停地奔跑着,这一段总是非常感人。我会为了多多而像阿甘一样奔跑着吗?没有目的,跑得胡子长得老长,直到有一天他停下来,擦了一把汗,不跑了。

我会从武汉跑到深圳,或从武汉跑到上海,或是从武汉跑到重庆,或是从武汉跑到BJ,这样几座几乎等距的城市。

是否此时我的潜意识里就认为多多会离开这座城市?

是否潜意识里自己有一天会像阿甘一样,把汗一擦,说:我不这样了。

极具讽刺的是我当初读研究生的时候,极度地迷上了美学,那些枯燥的东西在我眼里简直就像小说一样好看,我明白了用语言也能把世界说得那么真实。可是我现在,只是在一家公司里搞着什么文员之类的东西,文字才是真正让我头痛。

那天晚上我还是没有做梦,我预感到自己会做一个梦的,可是没有。我只看见墙上挂着的一幅画,画是15元钱买的,里面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子,手里抱着一个罐罐。我在很多人的家里都看到过。我买的原因就是因为衣不蔽体,很美,超过真实的美。而且更重要的是她永远不会老。

在夜里我紧盯着她,慢慢地发现自己的灵魂开始从自己的体内移出来,飘到她的身上。我通过她的眼睛看到了自己,蜷缩在床的角落,身体散发出恐惧的味道。弥漫着整间屋子。

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如同阿甘一样,就如同从混沌中醒来一样。

我搬了房子,到了城市的另一个角落,就是现在我所处在的地方。换了手机号,删除了所有无关人的电话号码,除了真真和多多的。换了一间公司。

一切都是新的。在去年的夏天,真真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的男孩,他们看起来很般配。真真给我发了请贴,她肯定以为我不会去。但是我去了。

她和那个男孩站在一家酒店的门口,迎接着喜宴的宾客,我在街道的另一边,看着她很幸福的样子,我忽然觉得自己幸福起来。我压抑不住喜悦的心情,走了过去。

真真看见了我,一下用手捂住自己吃惊的嘴巴。我说:“恭喜你!”然后客气地向那穿着西服的男孩点了点头。

她笑得真甜,说:“没想到你会来。”

我装作吃惊地说:“是吗?”

那天,我塞了个红包在真真手里,红包是在小卖部里一元钱一个买的,明显的暴利。可是谁在乎呢?我欠真真的,我已经不能留她过夜,只能用红包来表达我的心意。

非常真心的。

我想了一下,如果一个人被车撞死了可以用钱就来赔偿,一个人被强了也能用钱赔钱,我为了表达歉意就不能用钱来赔偿?我得用人们的思维方式活着,这是我那天醒来后学阿甘的第一件事。

上帝照自己的样子造人,而我学习这几十亿人的做法,应该不会错。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