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具体要怎样做?需要击败他吗?”就算是亲舅舅,可如何与一个完全沦为野兽的人交流?亚诺还是不懂他为何有信心。
“不用击败对方,相同的血脉将你们紧密相连,你只需彰显力量就可以了,放心吧不会出什么差错”哈莱克拍了拍亚诺的肩膀。
......
在焕明王朝,公爵及以上就可以组建自己的私兵,也就是各种骑士团,但通常情况下,很难招揽到顶尖战力。
这是因为加入大贵族的骑士团,就意味着放弃几十年战功换来的爵位、领地,还要立下骑士誓言,忠心为领主服务,这是一般人不能接受的。
可白清漪不一样,她在获批组建骑士团后,立刻就有一群精英战士慕名前来,其中有成名已久传奇英雄,一些贵族后代,甚至还有亲王之子加入,他们的出生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亲芳泽的想法。
这也很自然,白清漪出身高贵,是初代女皇阿卡莎的直系血裔,在往前甚至可以追溯至某位登神者。即使抛开身份,她自身实力也是极强,虽然离老牌亲王还差一线,但在王朝内也是顶级强者了,而且白清漪容貌和她母亲一样绝美,能够拨动所有男性的心弦。
“你这几天去哪了?出征仪典就快开始了,身为团长却不在殿下身旁守护?”
兰斯洛特刚回王宫就被人叫住,按他原本的脾气,是懒得搭理庞贝这种贵胄子弟的,可毕竟是一个骑士团的同僚,他还不想现在就把关系弄僵。
“我去执行殿下的特殊任务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入”这番回答让庞贝无法再追问,只得带着几个跟班离开。
并非所有亲王后代都实力高强,庞贝就是那种天赋一般的存在,可毕竟是逐猎亲王之子,能享受常人无法想象的优渥生活。
现在庞贝放弃了本就渺茫的继承权,屈尊加入了黑玫瑰骑士团,原因是他在小时候就见过白清漪一面,那次冒失的搭讪让他饱含屈辱,却也深深为对方着迷。
......
“殿下,我回来了”兰斯洛特来到白清漪的办公室,对着她单膝下跪。
“辛苦了,好好休息两天,出征仪典就快开始了”白清漪声音清脆又平和,饱含的情绪既不让人感到亲近,也不会远离。
“是”兰斯洛特转身离去,临到门口他回头看向白清漪“殿下我有一事不解,您将这样重要的任务交给我,就不怕出意外吗?我们才认识了几周而已”
“对你来说或许是这样”白清漪故弄玄虚没有正面回答,兰斯洛特没有得到答案转身离去。
她说的没错,对兰斯洛特而言,他们不过认识了几周而已,但对白清漪来讲,他们认识了十几年,在母亲白夜云给她的日记里,就记录了兰斯洛特。
作为白夜云家臣的后代,两人一同长大,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兰斯洛特爱上了他的主人,可这永远无法实现。
尤其是在白夜云出使理想之城,与白拓武相恋后,兰斯洛特再也承受不了内心的折磨,选择离开焕明王朝,于大陆上漫无目的游荡。
可这世界四处充斥着罪恶,深具骑士精神的兰斯洛特不能无视,在经过几年除暴安良的游侠生活后,他获得了一个传奇之名“侠义之锋”以此嘉奖这位巨人骑士做出的贡献,当然他本人都不知道就是了。
之后在得知白夜云的死讯后,兰斯洛特虽然内心苦痛,却也更加嫉恶如仇,正义的怒火没有熄灭,反而熊熊燃烧。
而白清漪的出现打开了兰斯洛特封闭的内心,就像一只巡血猎犬,闻着味就加入了骑士团,这其中有多少移情成分,就无人可知了。
正因知晓这些故事,白清漪才敢将唤醒癫怒狂山的任务交给兰斯洛特。
白清漪是白夜云的女儿,两人十分相像,成为了野兽的白夜夏会被类似姐姐的气息吸引。
所以她收集了自己的分泌物,让兰斯洛特将它唤醒,并引导向派瑞城,至于结果是否会像白清漪预想的那样,这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