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王朝用了七百九十七年从云荒上谢幕,大顺朝迎来了崭新纪元,旧历一千四百六十年,大顺王朝建立,铁血剑豪石平平的陨落,也让破晓一剑从此绝迹江湖,云荒用剑第一人的宝座也因此空了下来。
实际上石平平早以不是云荒用剑第一人,可是江湖上依旧没有人能破的了他的破晓一剑,哪怕是他瘸了腿,也没有人趁虚而入抢夺他第一的名头,不过梦回城前的一战足以说明他的实力到底有多强悍,虽然不足巅峰时期的十之一二,却足够证明他在剑道上的造诣与领悟。
用吕金甲的话说谁又愿意跟一个年迈的瘸子挣那个天下第一呢?再说老子根本不在乎谁是天下第一,老子只用了五成的努力就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了,用尽全力的话巅峰的铁血剑豪又能奈我何?破晓一剑又能奈我何?
正值壮年的吕金甲身着青衫步履飘摇,行事洒脱,手握断木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当之无愧的云荒用剑第一人。
试问天下谁人不服?不过天下之大总有不服输的,叶随风算一个,于十七也算一个,除了年迈的李北海与张朝阳夫妇,天底下用剑的高手无非就他们三个而已,并不是没有高手与之匹敌,无非是没有更多江湖人在乎第一那个名头罢了。
吕金甲的母亲是月氏一族族长的女儿,他的母亲不仅大有来头,且履历惊人,江湖地位更是高的离谱,试问整个江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曾与李北海、张朝阳夫妇一决高下的存在,更是雷骑历任主帅中唯一的女元帅,曾以一人之力扭转战局,令一万三千人的雷骑甘愿俯首的女中豪杰。
不过这样的女豪杰却嫁给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虽然并不穷酸,却死在了变法的路上,历朝历代都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用任何方法瓦解掉权贵们几代人打拼来的地位,更不会允许任何人改变整个世间的格局,普通人还是做普通人的好,权贵们自然还是高高在上的妙,规则即使如此,你做什么都是徒劳罢了。
那个叫于十七的剑客天生便是习剑的胚子,可惜三十年的岁月里他没有修习过任何上乘剑术与心法,而叶随风就不同了,从小便在武库秘籍中长大的,更别提名师指点了,那些名声响当当的师父简直可以从顺天城东排到顺天城西。
至于于十七是怎么挤进江湖用剑前三甲的,无非就是拼了命的修炼罢了,没有上乘武学与心法的加持,那就学遍天下三流武学,没有剑招剑式那就与人拼命,总会在生死一线中领悟到最实用的剑招,也总会在不计其数的对敌经验中领悟到最致命的剑式。
天底下没有人不知道叶随风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也没有人不知道吕金甲是天底下千百年来唯一的天纵奇才,更不会有人不知道他于十七,一个连名字都很随意的底层剑客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用剑巅峰的。
他们三个的区别在于吕金甲无需名师指点,更不需要什么登顶江湖的武学秘籍,剑道修为只靠一个字“悟”;叶随风则是无数名师的指点与引路,在天下武学任选的加持下二十出头便天下皆知。
至于于十七就没有那么好的悟性与运气了,他的武学之路无非是每次与高手较量皆在拼命,因为他知道只有拼命才能扭转局势,才能登榜江湖高手的行列,江湖人无外乎出人头地,他于十七也不例外。
顺天城在旧历一千四百六十年迎来了生机,那场持续了七年的叛乱最终以大梦王朝覆灭结束,大顺朝登上历史舞台,离万江坐拥天下,执天下牛耳,这也成了江湖人饭后的谈资,试想一个出身底层的铁匠,竟然成了天下的王,如此励志的故事又怎么不会激励世人。
离万江也因此成了云荒大陆千百年来最成功的底层人,不过世人似乎忘记了离万江成功的不容易,只记得他的辉煌与成就,就像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于十七这三十年来是怎么过来的一样。
大雪纷飞的街道,挨家挨户都挂起了迎接新年的大红灯笼,于十七一个人背着铁剑走在街头,沉默寡言的于十七突然伤感起来,虽然名头响当当,却再也没有了归属,再也没有了回家的路。
他做过很多世家豪门的客卿,可是对那些权贵而言他无非是一个江湖人,哪怕用剑登顶,无非还是个下人,做的工作也无非就是保护小主子,保护腰缠万贯的财主老爷,看家护院罢了。
也做过许多违背良心道德的事,更杀过许许多多无辜的人,如此多年他的心早已经麻木,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忘记了自己也是普通人出身,那些人间疾苦他早已经习惯,如今也只是冷眼旁观。
顺天城依旧热闹,没有人会在乎南部定洲打成什么样子,晋王司马铁城曾经说过,“什么时候定洲的百姓也能像中洲梦回的百姓一样无忧无虑该多好。”
于十七也在心里默念,什么时候自己也能不缺金银,自己也能一掷千金,自己也能养一大堆的凶恶仆人,想到这里他摇头苦笑,刚笑了两声便止不住的咳嗽起来,哪怕他是用剑的高手,哪怕他是登顶江湖的武人,依然对付不了沉积多年的病情,许多时候他觉得投胎真是一个技术活,如果自己能投个好胎,或许能比现在好过一些,可是如今的世道到底是谁造成?是帝王?还是那些追名逐利的人,亦或者是在心底深深扎根的功利心在作祟?
于十七的身体越来越差,尤其是寒冷冬天的冷风,一口吸入咳嗽不止,久久不能回过气,咳了好些时候才能猛地回过一口气,整个身体都在止不住的猛烈回气,要知道登顶江湖的武人都有自己独到的呼吸法门,他于十七也不例外,可是十多年来的病情,却让他每次对敌都疲于换气。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身着华服的富家公子哥出现在他面前,手拿折扇,腰配名剑秀水,语气爽朗道:“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身后那些满脸堆笑的下人连忙跟着叫好,撑着足以挡住所有风雪的巨大油纸伞,于十七知道光那把巨大油纸伞便是他穷其一生都买不到的奢饰品,更别说跟在富家公子身后的那一群满脸谄媚笑容的下人了。
倒是叶随风说的那句诗很符合自己,桂花酒还真是贵到买不起啊,以于十七的学识恐怕也只能理解到桂花酒很贵这里了,与叶随风的假装少年老成不一样,于十七出身卑微,说到底依旧上不得台面,哪怕扬名江湖多年,所以他哪里懂那句终不似少年游的悲凉。
“于十七?”恶奴走出越来越大的风雪,此时脚下的雪已经有一尺的厚度,于十七沉默,并不是他不想说话,而是那一口气还没有缓过来。
走出油纸伞的恶奴并没有走近于十七,毕竟于十七的名头他还是清楚的,掐死自己恐怕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索性站在原地挺直腰板掐着腰语气凶狠的问道:“我家公子问你话呢,你是聋了吗?”
于十七的那口气终于缓了过来,他冷笑着,想起了师父说过的话,说是师父却从来都没行过拜师礼,因为他的师父跟自己一样一贫如洗,或许是登顶江湖的武人,不过于十七甚至不知道师父的全名,只知道他姓拓跋,十年前指点过他练剑,送给他如今身后背着的这把锋利铁剑。
他曾问过师父,“为什么这个世间会有如此多的偏见与恶意?”
师父告诉他,“因为你太弱小,所以对于你来说世间坏人最多。”
“弱小就要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吗?”
“没错!那是原罪,只有强大了才会发现世间原来能有如此多的善良,原来那些坏人也可以变好。”
恶奴指着于十七骂道:“你他娘的没听见我家公子问话吗?”一句‘他娘的’把于十七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富家公子伸手阻止恶奴的恶语相向,恶奴立刻又恢复了满脸谄媚的笑容,低头哈腰的说着自己的不是。
于十七拍了拍身上的雪反问了一句,“叶随风?”富家公子合起折扇拱手抱拳,身旁恶奴们又是好一顿的吹捧,于十七皮笑肉不笑的嘲讽道:“大雪天撑伞就算了,还拿了把折扇耍帅。”
叶随风微微一笑跟本没有在乎,看了看手中名贵折扇哑然失笑,然后说道:“行走江湖需要点噱头,不过也确实夸张了些。”话还没说完叶随风便不自然的收起折扇。
在叶随风看来,天底下的高手就该有如此风范,不然还谈什么行走江湖,可是当他看到于十七的随意之后才发觉,原来高手这样也可以行走江湖啊。
被于十七这样一说不仅没有任何反感,反倒是又多了几分通透,从小耳边便皆是阿谀奉承,哪里有人敢违背他叶随风的意思,被于十七挖苦之后反到觉得心情舒畅起来,甚至打从心底的觉得于十七的话更真实一些,至于他的那些伙计恶奴,到让他叶随风觉得十分虚假。
“你跟吕金甲交过手了?”于十七有些紧张,似乎在担心叶随风抢在自己前面与吕金甲一战,叶随风摇了摇头很无奈的说道:“吕金甲那小子放出话说是铁血剑豪石平平已经死了,他便是天下第一用剑之人,我找了他小半年没有一丁点的消息,不知道是不是在躲着我!”
语气中除了遗憾便只剩无奈,于十七不屑一笑,天下第一嘛?那个被世人称为千古第一用剑之人的吕金甲竟然也只是天下第一,那么天上呢?想到这里于十七看了一眼天空,雪花依旧洋洋洒洒,鹅毛大小的雪花难以割舍对天空的眷恋,十分不情愿的落到地上,落到屋顶,落到肩头。
“张朝阳夫妇呢?”于十七打听着世间所有的剑道高手,不是他于十七不想亲自见上一见,不过是一路的路费实在难以自给自足,叶随风没有回答,向前迈了一步好让自己的手掌能伸到巨大油纸伞的范围之外,伸手开始接雪,喃喃自语道:“等雪停了,我们打一架如何?”
于十七三步并成两步没有回答,如今自己的身体状况能不能撑得过这个冬天都难说,如果跟自己实力差不多的叶随风打一架,恐怕自己就真过不去这个冬天了。
叶随风身边穿的最得体的恶奴刚要张牙舞爪开骂就被叶随风一巴掌拍倒在地,只听叶随风骂了一句,“行了!别乱叫了!如果不是我在这里,自己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
以快剑成名的于十七嘴角微微上扬,摇了摇头从叶随风身边走过,叶随风低声问道:“不打吗?还是没兴趣?”
“如果你想要天下第一这个名头,便去找吕金甲一战,天下第一,我不稀罕!”于十七按着心口正准备大步离开,只听叶随风说道:“不打也行,喝一杯总可以吧?”
于十七没有拒绝,淡淡的说了一句,“地方我选,银子你掏,并不是我抠门儿,而是我真的没钱。”听了这话叶随风眉头一皱十分不解,这么大名头的剑客怎么会没有钱?
二人挑选最近的酒馆落座,一壶顺天城出了名的烧酒,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牛肉,外加几碟普普通通的小菜便让于十七有些于心不忍了,“喝口酒没必要要这么多下酒菜吧?”
叶随风也很诧异,似笑非笑又有些不解的回答道:“没有什么多不多的,行走江湖也有段时间了,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你我二人在江湖上虽然名声在外,可这也是第一次面谈饮酒,也不知道你喜欢啥就每样都点了一些,铺子太小,花样也有限,如果不满意酒喝光了我们再换地方就是。”
听了这话于十七更加不敢相信了,平时自己喝酒别说最好的烧酒了,就连普普通通的烈酒他都不敢多买,至于下酒菜一把煮熟的花生米就很奢侈了,这么多下酒菜他还是第一次见,“换地方就算了,至于菜品都是我喜欢的,叶公子果真江湖豪杰啊!”
这句江湖上人人都会的商业吹捧,从不善言辞的于十七口中说出来,听到叶随风的耳朵里是十分不舒服,哪怕后者已经听惯了此类话,可依旧觉得后脊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急忙脱口阻止道:“你这恭维的话怎么听起来如此不舒服!还是高冷点好,冷言冷面冷语就行了,舒服点。”
于十七本来就是想恭维一下叶家大少爷,没想到自己的话竟然起了反作用,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到的江湖人都是这么打招呼的啊?怎么偏偏从自己口中说出来不好用了?还是说在叶随风这里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