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阳光洒在大地上,仿佛给整个城市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李无忧像个没事儿人似的,偷偷摸摸地从城主府溜了出去。仿佛昨天大闹清月楼的不是他。
李魏泽对于自己这个唯一留在身边的小儿子,实在是无可奈何。
为了不让他继续浪费天赋、专心修炼,李魏泽可谓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他曾经用过阵法将李无忧禁锢在府内,但不出半日,李无忧总是能够巧妙地破解阵法。下一刻,他便会绕过那些护卫,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大街上。然而,很快他就会再次被抓住,然后又逃跑。
这样的场景不断重复上演,李魏泽也逐渐习惯了。反正整座清泉城都处在他的严密监控之下,所以他并不担心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而且,城中几乎所有人都认识李无忧这个小魔王,时间长了,李魏泽也就任由他胡作非为了。
第二天一早,李无忧就像没事人一样的溜出了城主府。李魏泽对自己这个唯一在身边的小儿子也是没有办法。
“呦,老李,又在卖灵药啊,有没有壮阳补肾的,给我家老爷子留着。”蹦蹦跳跳的跑出了城主府范围后,李无忧直奔坊市,他对这里的每个人都能如数家珍。
“少城主,您就别开玩笑啦!城主大人可是金丹大宗,怎么可能会需要这种灵药呢?小心被城主大人听见了,可要挨揍哦!”一旁的一个猎户笑着打趣道。
李无忧听了也不生气,反而打量起这个猎户来:“老刘,你今天穿得挺精神啊!这一身冰狼皮是哪里弄来的?”
老刘得意地笑了笑:“少城主好眼光!这可是用练气五层的冰狼首领的皮毛做的衣服,冰凉又威风。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呢!”
“哇,这么厉害!你是怎么弄到这张皮子的?”李无忧有些惊讶,这老刘由于没有灵根,只能修武,至今还在后天圆满境界卡着,充其量就对付一下练气三层的妖兽,越级击杀基本不可能。
“哈哈,少城主,这还多亏了您上次送我的那两颗霹雳雷。我就是靠它才杀掉了那头冰狼,得到了这张珍贵的皮毛。”老刘感激地说道。
李无忧立马表现的有些兴奋,“怎么样,老刘,那有没有兴趣帮我推广一番。”
“别了,少城主!您这玩意儿在军队里或许还能派上用场,可用于打猎实在不妥。”老刘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挥手表示拒绝。
看着老刘脸上流露出心有余悸的神情,少城主疑惑地问道:“怎么回事?难道是杀伤力不够吗?”
“按理说不该如此啊,以其威力,即便如我现今之修为,稍有不慎亦会受伤。”
“并非如此,少城主。您想想看,您这物件儿,虽价格较雷符低廉三分之二,但它发出的声响也忒大了些。”老刘抱怨了一句,接着说道。
“上次遭遇那头负伤的冰狼首领时,我用了霹雳雷,虽然成功将其击毙,但那巨大的声音几乎把方圆百里内的妖兽全都引了过来。若不是当时我们身处天落山脉的外围并未深入,恐怕此刻的老刘我早已化为一坨了。”老刘说完,还颇带哀怨地瞥了一眼李无忧。
“下次一定注意。”李无忧这才想起,忘了这茬,讪讪笑到。
听到还有下次,不知道又要整出什么奇葩东西的老刘,立马开口拒绝道:“少城主,您还是换个人吧!我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是经不起您这样的折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