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阿卡姆小镇(1 / 2)黑白探戈首页

“唐吉诃德,我一直在找你,你刚才去哪了?”

在游轮的甲板上,吕墨菲拍了拍老人的肩膀,确认他没事后,他的语气才稍缓些许。

倒不是说吕墨菲十分关心唐吉诃德的安危,二人也不过刚见面几天而已,关系还没有达到生死之交的地步——他们只不过从对方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本质上还是一种无私的自利而已。

“我刚才去讨伐塞壬了,只是她趁我不注意逃走了!”

“塞壬?你该不会在说那位用歌声蛊惑人心的女妖吧?”

“是的,我听见了她的歌声,如果不是我的意志足够坚定,我估计已经被她蛊惑了!”

“她刚才在哪?”

“就在舱房内!”

“放心,她绝对跑不远,我可是侦探小说家,关于刑侦探案,我可太熟悉了!”

谈及到追踪线索,吕墨菲难免话匣大开,为了证明自己强大的侦探实力,他主动要求唐吉诃德引路,顺着唐吉诃德的指引,二人很快便来到了杰克所在的房间外面。

由于木门被唐吉诃德撞碎了,杰克所在的舱房内部一览无余。尽管二人的脚步很轻,但杰克依旧察觉到了有人正在靠近自己,或许是觉得没什么威胁,他并没有抬头,只是自顾自地清扫着地面上的木屑残渣。

“先等等!”

暂缓脚步,吕墨菲用鼻子嗅了嗅,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这股香气与凶杀现场所残留的气息完全吻合。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吕墨菲的额头渗出了几滴冷汗,一想到杀人犯就在自己身旁十米不到的距离,他的内心难免有些紧张。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单从气味便能辨认出杀人凶手,这个世界上估计只有吕墨菲一人才能做出如此荒唐且离谱的事情了!

当然了,从结果上来看,吕墨菲的判断并没有出错,这个看起来极其荒诞的推理能力,或许连他本人都没有意识到。

将屋内的木屑残渣清扫完毕后,杰克将多余的垃圾拎到了门外。他抬头看了一眼吕墨菲,只见这位戴着侦探帽的青年眼神惊恐,满头冷汗,仿佛是被某种不可言说之物吓到了一样。

眼见此景,杰克的眉头微微皱起,他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他不理解这位青年为何如此惊恐,当然,杰克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情,他看了一眼手表,察觉到游轮即将到岸,他便离开了舱房,准备到甲板上与疫医会合。

侦探小说家与侦探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至少在看见杀人犯时,侦探的表现绝不会像吕墨菲这般狼狈不堪。

看着杰克逐渐远去的背影,吕墨菲深呼了一口气,从小在印斯茅斯小镇长大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什么杀人犯,也没有见过太多血腥暴力的场面。最暴力的画面,也不过是“烂头”在敲鱼的时候不小心敲断了自己的小拇指。

这个故事被吕墨菲写入了侦探小说中,只是略微改动了几分——凶手将受害者的颅骨敲得粉碎,路过的行人将其送到医院,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受害者康复出院,然后根据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带领警察将凶手抓捕归案!

至于吕墨菲为什么会这样写,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烂头”的小拇指仅需一个星期便能自由活动了。吕墨菲认为颅骨的面积比小拇指大,恢复的时间应该会更久,却丝毫没有考虑过一个人的颅骨粉碎,是否还有生还的可能性——在那本侦探小说中,这个情节甚至不是最荒诞的!

看到吕墨菲的眼神中尽是惊恐,唐吉诃德以为他被塞壬蛊惑了,尽管唐吉诃德并没有听到歌声,但他还是用力晃了晃吕墨菲的肩膀,试图将其从幻境中拉回现实。

“嘿,吕墨菲,清醒一点!不要被塞壬蛊惑了!”

“别晃了,别晃了,我清醒着呢!”

将唐吉诃德推开后,吕墨菲揉了揉有些发痛的双肩。随着游轮的船速渐缓,二人顺利地来到了阿卡姆小镇,尽管出行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但好在结果并无不同。

“唐吉诃德,看到那位穿着黑色衣服,拄着黑伞的青年了吗?”

“看到了,你从他的身上找到了塞壬的线索吗?”

顺着所指的方向看去,唐吉诃德依稀能够看见杰克远去的背影,此时此刻的吕墨菲眼神坚定,腰杆挺直,与之前惊慌失措的神态有着天壤之别。

“暂时还无法定论,但我敢肯定,他绝对和你口中所说的塞壬有着密切的联系!只要跟着他,我们绝对能够找到真相,一个被尘封已久的真相!”

意识到自己即将亲自参与探案的过程,吕墨菲的语气有些激动,但很快,他便平复了自己的心情。随着游轮停靠在阿卡姆小镇的码头边缘,二人便跟着杰克下了船,尽管他们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遮掩得天衣无缝,但疫医其实早就发现了他们。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跟踪你?”

“不清楚,或许只是顺路吧,反正对我们又没什么威胁!”

疫医用余光看了一眼吕墨菲和唐吉诃德,的确如杰克所言,他们只是两位普通人,自己随手就能捏死的存在,倒也不需要考虑他们的思想与行动。

阿卡姆小镇的码头和所有的沿海小镇并无不同,同样的喧闹,同样的混乱,以及同样的,散发着鱼腥味的空气——这个熟悉的味道让吕墨菲想起了自己的家乡,那是一个令人作呕的庸俗之地!

“杰克,你说的那个谁来着......哦,克拉夫特少校,他现在身在何处?我们该怎么找到他?”

“疫医,找人的事情可以暂时先放一放,现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找一处落脚的地点。我们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日子,我虽然不介意睡在大街上,但这样的生活方式,你应该接受不了吧?”

杰克笑着说道,疫医并没有反驳,只是用手翻了翻自己的衣兜——那里有几张老旧的十贝利钞票,那还是他在三年前私藏起来的余款。

“杰克,我身上的钱所剩不多,省着点花吧,买船票的钱还是从我的衣兜里掏出来的!”

杰克的记性并不算好,他总是会忘记很多事情,但对一些特定的事物,他的记忆力却是从未衰退过,而在这些特定的事物中,就包括疫医私藏起来的钱财。哪怕过去了三年的时间,杰克依旧还记得疫医的每一个衣兜里,各自藏着多少枚贝利!

“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便宜的旅馆,如果没有的话,睡在大街上或许是我们唯一的过夜方式!”

“也可以去警局里睡上几天,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自由!我倒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这样的生活方式,你应该接受不了吧?”

疫医以一种轻佻的口吻反问道,听完这些话,杰克只是笑了笑,并没有作出回应——他自然知道疫医在反讽自己,不过他并没有过多计较。

“杰克,你身上没有带钱吗?”

“带了333贝利,但是为了来到印斯茅斯小镇,身上的积蓄基本上都花光了!”

“你就这么执着于3这个数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带3333贝利?”

“因为粹星堂没有多余的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