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了离职通知,最后给我驳回了,怎么办?
如果提交了离职申请被驳回,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再次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说明你离职的原因以及法律依据,强调你依法享有在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的权利,要求公司尊重你的决定并予以办理,且公司无权拒绝,三天后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且合法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公司的更高层级领导反映情况,寻求合理解决。
若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让他们介入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你的离职申请、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再次与公司进行明确、理性的沟通,强调自己依法享有离职的权利以及离职的决心,摆事实讲道理。
2.?向公司更高层级的领导反映情况,寻求妥善解决。
3.?向公司的工会组织(如果有)寻求帮助和协调。
4.?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作相关的证明等,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5.?如果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如何,劳动者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被公司不合理的行为所吓倒或阻碍。
劳动者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举报:
1.?劳动监察部门:这是专门处理劳动纠纷和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机构。
2.?工会组织: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协调帮助。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纠纷较为复杂或涉及到具体的权利主张,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依法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天后就可以离职,公司不能拒绝,也不能以不合理的理由为难劳动者。
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保留证据:保存好能证明自己提前三天通知离职的证据,比如邮件发送记录、书面通知的照片等。
2.?与公司沟通:再次向公司明确表达自己依法离职的立场和要求,说明公司应遵守法律规定。
3.?寻求工会协助:如果公司有工会,可以请工会从中协调。
4.?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携带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情况,要求他们督促公司依法办理。
5.?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前面的方法都不奏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算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如果违法劳动者也可以要求补偿费的
经济补偿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离职,或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特定情况下给予我们的权利。
存在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可以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以下几种情况下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就算不通知立马走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扣除工资。
虽然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离职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瑕疵,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扣除工资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正当的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补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也应该认识到未提前通知离职的不妥之处,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用人单位通常没有权利扣除工资,无论比例多少都是不合法的。
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提前通知离职,这最多只能说明劳动者在离职程序上有一定过错,但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
只有在劳动者因工作时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后工作岗位因为缺人而减少营业额是属于管理人员的失职未进行风险预测承担全部责任,且单位有明确合法的规定并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规定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来弥补损失,但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与未提前通知离职扣除工资是不同性质的问题。
因为员工离职造成营业额减少这种情况不应该要求离职人员承担损失。对于之后岗位缺人导致的营业额减少,主要责任应该在于用人单位自身的人员安排和管理问题,是管理人员在人员规划和调配等方面存在不足,不能将其归咎于已经离职的人员。要求离职人员承担这种不合理的损失是不恰当的。
同时不得克扣其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虽然试用期员工未提前通知就离职可能给工作安排带来一些影响,但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员工在试用期内也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不能因为营业额减少就将责任完全归咎于员工并克扣工资。
营业额减少可能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将其与某一个员工的离职直接划等号,并且从法律和情理角度来看,都不应以这种理由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