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峰点点头,几名迷彩裤又陆续照过地上的几具丧尸和人的遗体,很快,他们发现了便利店门口的绿化带中漏出来的两条腿。
老宾的尸体损毁程度是最小的,眼眶处的致命伤十分明显。
“老宾是被人用钢管一类的武器杀死的,凶手回收了武器,他的眼球因此被拔掉了。”
丁峰点头,也收走了他的狗牌。
接着,他来到劳瑟贵身前,押送人自觉地再次将其踹倒,丁峰拔出手枪,抵住他的后脑。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的人失联的时候,你在教学楼。这三个人里,只有一人或许死于你召唤的尸潮,疑罪从无,你暂时不会有事。”
劳瑟贵感到抵在头上的手枪被收了回去,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就在这时,对讲机又响了起来。
“李文彬下午进入了广播室,约五分钟后,他和另外一人的尸体被楼下赶来的学生拖了出来。”
劳瑟贵感觉自己头皮都炸开了。
“劳瑟贵随后从广播室中走出,指挥了之后的抛尸行动……根据学生交代,当时广播室内只有他和另一名叫做刘蓓蓓的女生。”
丁峰起身的动作一滞。
“等等,这都是谭大龙干的,跟我没关系——”
砰!
丁峰不等劳瑟贵说完,便一枪将他爆了头。
抛出的弹壳一闪而没,看着劳瑟贵后脑的血洞,丁峰有些出神。
他固然厌恶劳瑟贵这种人,但他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只要劳瑟贵还在那条线内,丁峰就不会去动他。
让他矛盾的地方就在这里。
在丁峰心里,周刻北和李文彬其实不算是“自己人”,他们还没有被完全认可,没有穿上那条象征着野狐的迷彩裤。
因此,即使真是劳瑟贵把李文彬弄死了,他也无法说服自己“出于原则”去向劳瑟贵复仇。
“为什么我会迫不及待地打死他呢?是这场莫名其妙的丧尸爆发改变了自己吗?还是说……只是出于畏惧?”
“难道我也会因为害怕‘没法跟队伍交代’这种事情打破原则吗?”
就在丁峰默默自诘之时,适应完枪响的众人察觉到了黑暗中传来的一阵窸窣脚步声。
几道光柱立刻照射过去,隔离出躲在绿化带后的两个人影。
孙谋顿时停住脚步,抬手遮住眼睛,“我靠!别开枪哥们,我们是良民!”
“别动!你是什么人?”一名迷彩裤见来人是学生,下意识认为是从教学楼溜过来盯梢的,喝问道。
孙谋稍稍适应了光线,抬眼望去,看到对方下半身的迷彩裤,立马想到先前与周刻北的聊天内容,大声回道:“你们是跟周刻北一起的那些人吧?我是他朋友!”
“哦?”丁峰闻言,伸手示意队员放下枪,问道,“你见过他?他在哪里?”
话音刚落,周刻北硬着头皮从门卫室后走了出来,“峰哥,我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