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距离朝歌还有五百里路,需要横穿一片荒凉贫瘠的红土荒原。
想靠徒步穿行五百里红土荒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近年来,不知多少户外徒步主播,葬身在这片褐红色的荒野上。
红土荒原,又叫做帝都红袍。
从天空鸟瞰,朝歌城就像是一颗双龙围绕的王冠,南部的红土荒原,就成了这颗王冠下的红色袍服。
而在王冠与红袍之间,是一座火红色的山峰,名叫赤烈峰。
这是一座平地而起的圆柱形山峰,高耸入云,陡峭无比,普通人难以攀爬,即便是有超凡力量的灵武者,也很难登上峰顶。
相传,赤烈峰是上古时期,某位大圣遗落在现世的兵器。
也正因如此,赤烈峰又叫棒子峰。
当然,它不单单只有两个名字,各地有各地的叫法,比如说大夏西部,叫它紫阳之巅,东部叫它通天峰,北部叫它擎天柱,南部叫它朝歌之屌!
江离爬上赤烈之巅时,已是傍晚时分。
站在峰顶,遥望夕阳,江离顿生一股豪迈之气,此情此景,他想吟诗一首。
“赤烈峰高入云霄,万丈雄姿震天骄.....嗯...天骄....嗯...”
吴明这时从金翅鹰背上跳下来,正好听到他作的前两句诗。
“好诗,颇有气势!”吴明啪啪鼓掌:“继续,还有两句!”
“.....嗯...天骄....”江离吭哧了半天,也没吟出来。
很快,金翅鹰把所有人都运到峰顶,一伙人在赤烈之巅上东瞅西看,颇为悠闲。
自打杨樱提升到四脉之后,灵宠金翅鹰连着进化两次。
金翅鹰的第四形态,体重足足有三百斤,双翼展开达到了惊人的三米三,能轻松驮起两个成年男子。
江离一行五人,就是它一趟趟运送到峰顶的。
说起来,杨樱的飞行灵宠,让哥几个好一顿羡慕,尤其是吴明,嫉妒的两眼通红,他的灵宠也是一只鸟,但却是一只不会飞的鸵鸟。
江离此次来朝歌,不是来游玩的。
所以,他登上赤烈峰,并非闲得蛋疼跑上来吟诗。
他在等一个人。
一个能把他带进朝歌城的人。
朝歌目前已经封城,没有通行证一律进不去,而且他因得罪王族,被二王子降罪为‘有罪之人’。
有罪之人是个虚罪名,无需刑法加身,但本人和子女不能考公,不能入仕当官,更不得入朝歌。
也就是说,他没办法通过正规途径进入朝歌城。
为此。
吴明提前向破晓申请,让组织安排人出城来接。
据吴明所说,组织最近从境内各地,大量调派人手潜伏进朝歌,估计是要有大动作。
江离对破晓的大动作不感兴趣。
有一件事他倒是很好奇。
于是问吴明。
“你们这些二五仔,为什么喜欢在高的地方接头?有楼的地方上天台,没楼的地方爬山头,到底是什么毛病?”
“呃.....”吴明被问住了,这种事....自己从来没考虑过。
“我来告诉你!”
这时,众人背后突然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江离下意识回头看去,只见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一个中年男人。
高手!
江离迅速做出判断。
此人能悄无声息地靠近自己而不被发现,修为起码在六脉以上。
江离转过身,表情淡定的说道:“好啊,你告诉,为什么?”
男人微微一笑,道:“因为高处,信号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