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引进国内是84年的事,现在下手做幸子同款似乎的确有点早。
那可以先弄点别的。
做点时髦的针织衫也可以嘛。
沈穗还挺会勾毛衣的,经典款、流行款,她都会。
周翠华弄清楚了沈穗的想法,“你提供毛线,又帮忙卖,让他们挣个辛苦钱?”
“算是吧。”这年头南下打工能挣钱不假,但出去的人很少很少。
估计村里的人都不知道。
何况,他们肯远离家乡,去广州深圳打工吗?
消息的闭塞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即便沈穗说了,能去闯生活的也没几个。
既然这样,那就选个最稳妥的办法。
沈穗提供毛线、负责售卖。
村里面的妇女可以组织一个小型的加工厂,农闲的时候做毛衣来赚点钱。
“这能成吗?”周翠华有些不确定,“这要是真能弄,我咋觉得城里头的女人都可以干这个。”
男人都能上手。
“能不能成,得看这毛衣的款式。”
所以沈穗特意要老支书带来个手巧的。
手巧,一学就会,还能教会人,这就很重要。
但她没想到,老支书不止带来了这俩她要的人,还带来了一对年轻的知青夫妻。
“一直没考上,回城的话工作问题也解决不了,在乡下生活也还好。”
陈子英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没出息?”
她是城里人,放弃了最后的机会。
倒是沈穗这个乡下姑娘,如今拿到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户口。
“人各有志,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沈穗离开家乡时,陈子英和李超还没结婚,想来是近期发生的事情。
也不知道,什么改变了两人的想法。
“是啊,所以老支书说你能帮大队的日子好过些时,我俩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办法。”陈子英话多一些,她很好奇,什么改变了沈穗。
能让这个干瘪瘦小的乡下姑娘,如今这般容光焕发,似乎脱胎换骨了一般。
被老支书带来的两个村民也都看着沈穗。
有些不太敢说话。
乡下人第一次进省城,饶是没有高楼大厦的震撼,却也让他们变成了鹌鹑。
“我想组织村里的女人们,做针织衫。”
沈穗这两天没闲着,饭店忙活的时间比较集中,就十一点半到一点半左右。
其余时候,她都让荀小海去忙。
时装店那边也招来了新人帮忙,沈穗明明肩上的担子多了,却又清闲了下来。
这两天勾了好几件毛衣。
细毛线勾的针织衫、披肩,粗毛线勾的毛衣。
都是经典款的那种,让陈子英一眼喜欢上,“等回头我也勾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