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孤家寡人,让自家的黄花大闺女嫁过去,靳良心里别提多别扭了。
“我虽敬重军中退役下来的老卒,但老七毕竟是花样年华的年纪,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并且,年纪和他这个当老子的差不多,只比他只小一点,如果单看长相,可能比他还老!
靳琼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爹不舍得,那就继续让七姐呆在家里,困苦的生活,久而久之她慢慢会习惯的。”
大房发生的事,二房那边有留意。
靳珏小跑回到屋里,对自家人说道:“七姐又发脾气跑出去了。”
靳琨听了这话,摇头叹气:“这已经是七姐第五次发脾气了。”
“苦难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以后有她受的,除非她嫁人!”靳甲揉了一下自己的腰,这几日开荒可把他累坏了,连腰痛病都犯了。
李氏听了自己丈夫这话,心里嗤之以鼻,只听她轻笑道:“那可不一定,嫁了人有时可能会更劳累。”
“有大哥大嫂为她把关,再怎么样也不会让她更加辛苦。”
李氏摇头,男人怎么可能理解女人成了亲的苦。
抛开其他不说,就说靳忱的自身条件,在小城镇可能还有优势,但在边塞,尤其是军屯,殷实人家嫌弃老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这种媳妇娶回来也是累赘。
与其娶个祖宗回去,按当地人的想法还不如娶个能干的媳妇。
稍有点实力的男人,更希望娶个能帮助到自己的女人,像靳家这种失势的人家,他们是瞧不上。
如此,就造成了靳忱这种老大难,因为高不成,低不就。
有实力的她想嫁,人家不娶,想娶的,靳忱又不会嫁。
“我猜啊,今年她是别想嫁出去了,如果这性格不改,以后都可能嫁不出去。”
靳甲挠了挠已有白发的头发,庆幸道:“还好我们生的都是儿子,不用操心嫁不嫁得出去这个问题。”
李氏:“她如果嫁不出去,说不定还是她的福气,能保命!别像老六媳妇一样,好好的新妇,嫁过来没有两个月就丧命他乡,连个埋骨之地都没有,多不值啊!”
而李氏口中的新妇欧阳若,这会儿受不了头顶的烈日,已经开始骑着马往回赶。
她呆在荒漠中,因有系统约束,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走出这片荒漠。
不管这辈子走不走的出来,但为了在荒漠中生活的更好,更舒适,只能被迫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
欧阳若回到钟灵谷,将累了半天的马放开,让它自由的进枯木林休息。
而她自己则围着枯木林前的空地走来走去,其实就是想找个低洼点的地方,再打口井连通地下水系,如果能找到,那他们在钟灵谷开客栈基本可以实现。
“系统,地下河距离地表最浅的位置在哪里?”
“回宿主,正前方十米的位置。”或许是今日进账不少,系统心情似乎不错,欧阳若一问它就给了答案。
“哦~”
往前十米,地面就是正常的戈壁滩地表,除了石子还有黄沙,就剩下一些荆棘植被。
欧阳若拿出铲子往地上一铲,表面的沙土就被铲开,露出带石子的泥土。
当然带石子的泥土,硬度也是相当硬,非常的不好挖。
但将这层石子泥土铲掉,再往下就要容易很多,就如她最初挖的那口井一样。
“主子,你找到水源了?”
话音刚落,荆魁便从枯木林走了出来。
欧阳若停下挖土的动作,直起腰看向他,“你怎么过来了?”
“我们下工了,看到你还没有回去,童大哥便让属下过来瞧瞧。”荆魁看着挖出的泥土,撸起袖子道:“这是找到水源了,您休息,挖土这种事还是让属下来干。”
“童清让你过来,他在忙什么?”欧阳若将铲子递给荆魁便让出位置,随口问道。
“嘿嘿!”
荆魁嘿嘿一笑,眼里有光,“童大哥在水洼那边捉到了一只去偷喝水的野兔,他这会儿正在处理兔子,等会中饭我们有兔肉吃。”
好久没有吃过新鲜的野味,馋得荆魁口水直流,要不是成年人,可能口水早已经流出了嘴角。
欧阳若有些惊愕:“我们这片枯木林有兔子?”
似乎来了这么久,她还从来没有见过野生动物,当然沙蝎不算。
“可能是我们这里有了水源,枯木林也开始返青的缘故,致使野生动物开始往这边汇集,以后说不定连野狼也能引来了。”荆魁笑了笑。
“野狼?”
欧阳若穿越过来,似乎一直没有碰到过野狼,这片荒漠真有野狼?
“对,野狼,在这片戈壁滩,对过往商旅最大的威胁其实不是马贼,而是野狼!”
荆魁一边用力往下挖土,一边普及荒漠中的危险。
野狼成群结队,总喜欢在夜晚出没,如果商队被野狼盯上,是件很不幸的事情。
因为野狼不咬块肉下来,是不会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