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思考好了,春晓,笔墨伺候着!”
叶墨坐定,李世民程咬金秦琼三人的眼神都直勾勾的盯着他,原本以为叶墨这小子会打退堂鼓,谁曾想他真的是丝毫没有畏惧。
“这么快就有思路了?”
李世民端起酒杯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叶墨,他神情淡然,一点都没有紧张的样子。
“是,陛下稍后!”
叶墨提笔,这个时候是得出些干货了,要想让李世民拍手叫好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世民一个眨眼的功夫,叶墨已经是洋洋洒洒写下了一堆,句句都是经典,能被后世传颂这么久的诗句当然是之作,叶墨当年还是学生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首《将进酒》,个性狂放,情感细腻,每一句都值得反复品鉴。
“朕来瞧瞧!”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反复念叨着叶墨写的这几句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念完一遍之后李世民顿时来了精神,这首诗绝对是他见过的情感描述最到位的一首了,甚至于其中的每一个字都值得细细品读,而叶墨能在这么短时间内作出这首诗也算是厉害的很了,至此,李世民对叶墨在也没有怀疑,他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绝非一般人。
“好,很好!每一句朕都非常喜欢,决定了,你的这首诗朕要了!”
李世民不假思索的将叶墨的诗作抱在怀中,那股喜欢的劲头是绝对演不出来的,“这大概真的是老天爷送给朕的一份大礼,甚好甚好,今天不虚此行!”
“陛下,其实这首诗还没有完成呢!”
叶墨的机会来了,既然李世民这么喜欢这首诗,那他可不得狠狠的捞一笔,叶墨的原则,自己永远都不可能亏。
李世民愣神,他以为这首诗已经够完美了,谁曾想竟然是叶墨的半成品,气氛一下子又尴尬了下来:“既然这样,朕给你这个机会,后面的继续跟!”
“既然陛下喜欢,那这后面的定当是要在好好考虑考虑了,若是有半点不完美也不能呈送陛下!”
“那朕就在这等着了,这首诗朕是要定了,谁都抢不走!对,朕出钱买下你这首诗了,可不要说朕仗着身份欺压你,咱们一个买一个卖,公平的很!”
“有陛下这句话就行了,五百文!”
李世民咬咬牙,一份佛跳墙都已经三百文了,再者说自己是真的非常喜欢这首诗,这个交易不算亏:“好,朕答应了!你写就是!”
叶墨提笔心中暗喜,看来多读书也是有好处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