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意外,编辑来通知让上架。
不知不觉竟然写了20万字,先锋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看过猪跑,所以也来个上架感言吧。
其实最初之所以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还是磨炼自己。
很多成名的老作者说,没有写过完本,开头打磨得再好看也没用,因为完全不知道开头以后该怎么写,会遇到什么,也没有整体把握剧情的能力。
先锋深以为然。
结果信了网上的邪,觉得同人好写,又想跟魔兽做个道别,于是就选了这個题材。
同人或许对别人来说好写,但对先锋来说并不好写。
写同人,既要研究原先的人物,又要研究原先的故事,写得稍微不一致,就会被骂,就如同戴着镣铐跳舞一样,其实难的很。
先锋发现,这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限制。
先锋写的最舒服的其实是第二卷,完全原创人物,原创地点,原创情节,想象力可以尽情飞翔。
但其他地方就不行了。
特别是在暴雪经年累月不当人的情况下!
吃书!吃书!吃书!
暴雪为了商业利益不断吃书,把剧情改的面目全非,同一个事件有几个互相矛盾的说法。
关键是,先锋觉得,魔兽早期的剧情才是最有味道的,后期剧情跟早期比,那就是一坨。
毫无诚意,就是恰烂钱,消费玩家的情怀。
所以剧情上,先锋会以香草时代为主,后期版本为辅,尽量让它们一致不冲突。
说回到这本小说。
其实这本小说的成绩比较一般,按作者群里的说法,3万字时就应该太监。
但先锋就是想写完它!
就当是给自己攒人品吧。
当然,这跟大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还是有一些朋友,一直在坚持投推荐票、月票、甚至打赏,感谢!
就算是为了这些书友,先锋也得把这本书写完!
先锋是个新手,完全不知道写书会遇到什么。
不签约时愁得整宿睡不着。
好不容易七万多字,被编辑青狐巨给捞起来了,又赶在周五晚上。等周一签完约,字数已经九万多了,一激动加更一章,立即破十万!
但说实话,当时书基本没人看,加更一章连点动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