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签约(2 / 2)文娱之谦门弟子首页

唐宁一听都是一些中小型的经纪公司,但转念一想其实也正常,那些大公司也看不上现在勉强算是有点冒头的自己,而且师父都已经把自己约到这里了,意思已经够明显的了,于是毫不犹豫的答道:“我对这些都不懂,所以我听师父您的,您让我去哪我就去哪!”

对于唐宁的回答,余谦还是很满意的,但自己真正的想法有点不好意思说,就在他纠结的时候,唐宁主动问道:“师父,咱们这家好马是不是也能做艺人经纪啊?”

“能倒是能,就是规模小了一点......”余谦有些迟疑的答道。

但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唐宁就打断道:“能就行,那我就签咱们自己公司了,还是自家的公司稳当!”

听到唐宁这么说,余谦松了口气,因为这次虽然自己的初衷是为了唐宁好,否则干嘛要签在好马?自己还有一家独资的谦卦呢,这不就是为了能够借用到吴京他们的资源和能量么?但如果这事儿解释不清的话,会很容易让唐宁误会,现在既然他主动提出来了,那就都好办了。

于是顺势说道:“也行,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管那几个家伙要资源了!”

唐宁明白余谦的意思,虽然之前看在余谦的面子上,吴京等人也会帮衬唐宁一二,但都是有限度的,而现在成了他们的旗下艺人,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管他们要资源、要扶持了!

其实即便是老郭捧小岳他们也不是无偿的,德云本身就是一家经纪公司,作为旗下的演员,无论是商演还是出去拍摄影视剧、录制综艺,公司都是要抽成的,只不过德云抽成比例在业内算是很低的。(这事儿岳云鹏曾经公开说过)

而余谦给唐宁订的合同更是业内最低,随后还借着自己和栾树在音乐界的影响力帮他联系了一大堆的商业演出和音乐节,按照余谦的话说,借着现在的热度先把买房子的钱赚出来再说......

结果就是唐宁感觉自己可能得抽空去参加《脱口秀大会》的录制了,不过好在之前也没对这个节目报太大希望,一来《脱口秀大会第一季》就很不成功,否则也不会拖了好几年才办第二季,而且这种比赛都不用想,冠军肯定是人家笑果的自己人,自己这么一个外人就算再出色也不可能夺冠的,所以这回就真的只是奔着去增加曝光度了......

与此同时,原作刘爽的朋友为他叹息道:“爽子,你这歌卖的太亏了,我听说买走你歌的那个家伙已经开始走穴了,当初买你歌的钱现在他一场出场费就能赚出来了!”

而刘爽则不以为然的答道:“这是人家运气好,而且他把《白日焰火》里廖凡独舞的那段配做MV的确视觉冲击力要强了很多,所以即便我没卖,就这么发布的话也够呛能火成他现在这样!”

“你、你、看来你这辈子是赚不了大钱了!”好友怒其不争道。

PS:写这本书最初的目的就只有两个,一是我觉得以于老师的能量和人脉,如果他真想捧一个人出来的话,肯定要比老郭更容易成功,只是他一直懒得这么做,所以想在小说里面推演一下;二来是为了一个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的女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