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建立于17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刻有荷兰东印度公司标志的钱币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
16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CornelisdeHoutman,-1599)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东印度地区发展,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Enkhuizen)、德夫特市(Delft)、荷恩市(Hoorn)、鹿特丹市(Rotterdam)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Heren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
到了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五万名员工、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股息高达40%。认购股份的热潮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共释出650万荷兰盾供人认购,当时的10盾约等于1英镑,而1660年代荷兰一位教师的年薪约280盾,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认购了一半的股份。
1619年科恩(JanPieterszoonCoen)被指定为东印度公司总督.这是一个极有远见的人,他看到了把公司变成亚洲一支力量的可能性,为此他不惜残暴地使用武力。1619年科恩来到巴达维亚建立了公司新的总部.为了建立对丁香贸易的垄断权,他将班达群岛的(BandaIslands)原住居民杀死或赶走。
科恩第二次成功的冒险是成功的建立起了亚洲国家贸易体系,将其贸易足迹延展到日本,高丽,天朝等。1640年公司获得了斯里兰卡的加勒(Galle),赶走了葡萄牙人,从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贸易垄断,1658年公司围攻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到1659年葡萄牙人印度的沿岸据点都被荷兰人夺去。
1652年公司在好望角建立据点,以为公司来往东亚的船员进行补给,这块据点后来变成为荷兰的开普殖民地(CapeColony).此外荷兰还在波斯,孟加拉,马六甲,暹罗(今泰国),天朝大陆(广东),福摩萨(今弯弯),印度马拉巴海岸(MalabarCoast)和科罗曼德海岸(CoromandelCoast)。
不过1662年郑成功将荷兰人赶出了弯弯,到1669年公司已经成为有史以来世界最富有的公司,拥有150条商船,40条战舰,50000名员工和10000人的私人武装,公司投资的收益率为40%。
荷兰东印度公司原先在澎湖附近活动,但当时天朝明朝政府认为澎湖为其领土,使得荷兰人于1624年转而到当时未有实质政府统治的福尔摩沙(今弯弯)大员(今台南市)设立据点,占领弯弯的期间由1624年至1662年。当年的建筑如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倾圯。
弯弯安东尼堡(FortAnthonio占领弯弯的目的是为对天朝、日本、高丽与东南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天朝间的贸易。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锡、铅,天朝的丝织品、陶器、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