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咖啡馆,一直开到了二十年后。
不过位置搬迁了两次。
最后落户在金沙曲苑附近。
每次叶丽婵回临安时,都会到这里来坐坐。
上一世的李正贤,只是负责拎包、开车的下属,但这一世嘛,却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壁人。
两人一起走进咖啡馆时,立即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咖啡馆的大厅中央,有一个舞台,一个民谣歌手正在上面演唱。
【小虫躺在我的钢琴上,温顺地听着音乐,期待音符划过我的脸庞,编织出一份明媚的爱情。】
是去年流行的民谣《夏虫》。
李正贤知道这些,是因为叶丽婵喜欢听民谣。
上一世,他跟了她十几年,对她的爱好,了如指掌。
她之所以每次回临安,都会来这个咖啡馆,就是因为喜欢这儿的民谣氛围。
别的高档咖啡馆,都是配钢琴。
只有酒吧,尤其是小酒吧,才会配民谣。
但这家咖啡馆的老板独树一帜,以民谣作为咖啡馆的特色。
为了投其所好,上一世,他还下苦功夫,钻研过民谣,写、弹、唱,都拿得出手。
再加上他唱歌的声线不错,五官更是吸引异性。
没拿到叶丽婵的一血。
倒是让无数美少女合不拢腿。
但心中有人、爱则无能的渣男李正贤,谈过的感情,都是无疾而终。
就在他怀念上一世的时候。
他身后的叶丽婵,听见《夏虫》,顿时眼前一亮。
“这首歌挺好听的。”
她走到舞台左侧的一个卡座,从自己的随身小包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侍应生,“我要一杯蓝山,老李,你喝什么?”
等一下!
点餐的时候,给信用卡是几个意思?
一下子吃了软饭的李正贤,立即就觉得刚刚赚的三百万,不香了。
早知道凭脸就能吃饭。
他又何苦拼命呢?
怪不得这丫头只是白了自己一眼,就走了进来,原来打定主意,是想她自己买单啊!
“美式吧,不加糖。”
新晋的百万富豪李正贤,表情淡定。
女生都抢着买单了,身为男人,总不能违背妇女意愿吧?
“长这么帅,居然是当小白脸的,真是白瞎了。”
“我还想上去套套话呢,这下子没戏了,老娘骚归骚,但能动感情的,就绝不动钱!”
不远处的一个卡座里,传来了两个中年妇女的小声议论。
“不加糖的话,会很苦的。”
“没事,我就喜欢苦的,先苦后甜嘛。”
卡座并不大,一股好闻的气息,从李正贤的身上,飘进了叶丽婵的鼻孔里。
这种味道,在她闻来,极其令人舒服。
她不由得想起自己看过的一本书,上面写着:“如果你喜欢一个异性身上的味道,不要犹豫,那就是你的基因,替你选择了他!”
她的脸不由得红了。
这时,台上的长发男歌手,唱完了《夏虫》,上来一个女歌手,开始唱《白衣飘飘的年代》。
在李正贤这种半专业人士听来,这个女歌手嗓音、唱法,都有点问题。
但在刚入坑的叶丽婵耳朵里,却是非常动听的一首歌。
“我以后一有空,就要到这儿来听歌!”
她兴致勃勃地说道。
咦?
李正贤有点懵,原来这个时候,民谣重度爱好者叶丽婵,居然还没入坑?
自己才是那个把她带入坑的人?
这个时间线有点乱,得好好捋捋!
“你不喜欢这种歌?”
看着他心不在焉的样子,叶丽婵好奇地问道。
“也不是,主要是......她唱得很一般,歌也一般。”
李正贤随口回答道。
在二十年后,经典民谣很多,尤其是2010年前后涌现出来的那批。
被《南山南》、《安河桥》和《蓉都》养刁了胃口的他,听到早古时期的民谣,确实有点不太能欣赏。
“哥们儿,怎么说话的呢?那可是我女朋友,你咖啡可以乱喝,话可不能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