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下决心弃笔从戎?”
贾玖轻笑:“十年孤身对寒窗,习得文武对帝王。
三试文章皆锦绣,天子亲封状元郎!
跨马游街斜桥处,满楼红袖争添香。
扬鞭踏马征战去,读书岂为美娇娘!”
贾玖念完一口打油诗,便看着林黛玉正附在案,奋笔疾书,将贾玖的诗句一一记录。
在林黛玉的手中,还有一个半旧的荷包,只是这荷包,和林黛玉今日的穿戴似乎很不搭。
贾玖奇怪的拿起那一只荷包:“林妹妹今日出门带荷包了吗?我怎么没看到?”
林黛玉红着脸,飞快的将荷包从贾玖的手中抢过来,低着头,小心翼翼查看里面东西没问题。
这才用帕子抱着,放在袖袋中。
贾玖心中了然,恐怕是小丫头心中很重要的东西吧?
林黛玉此时害羞的要命,她总不能告诉哥哥,她将哥哥的诗句都抄写下来,然后贴身放在胸前的荷包中吧?
“状元郎,今时今日,可否给我们吟诗一首!让我们再次领略,状元郎踏马游街的风采!”
这个时候,外面一书生,冲着贾玖的车辇高喊起来。
一瞬间,文人学子们眼神狂热的看向贾玖:“是啊,状元郎,给我们吟诗一首!
让我领略一下,状元郎游街当初踏马游街的风采!”
林黛玉眸子中也是熠熠闪光,看着贾玖。
贾玖走出车辇,站在车辇之,居高临下,环顾四周:“如此,那便献丑了!”
贾玖话音刚落,无数的文人学子齐刷刷的从怀中掏出笔墨,准备奋笔疾书。
林黛玉也同样眼睛都不眨的看着贾玖高大的背影。
作诗?
贾玖那是专业的,这红楼的朝代之前,虽然和后世的朝代多有重合。
但是诗词歌赋,并没有如后世那般百花齐放,甚至很多东西,都被元朝鞑子给破坏殆尽,失去了传承。
所以,贾玖的出现,便是为了弥补这个世界中,诗词歌赋的空白!
说道这里贾玖不得不感慨一句:怪不得,他能穿越?天选之子!天选之子啊!
他的存在便是挂逼一般的存在啊!
就问问这天下,舍他其谁?
想到这里,贾玖顿时有了灵感:
“束缊宵行十里强。挑得诗囊。抛了衣囊。天寒路滑马蹄僵。元是王郎。来送刘郎。
酒酣耳热说文章。惊倒邻墙。推倒胡床。旁观拍手笑疏狂。疏又何妨。狂又何妨。”
“好诗!”
众人一听,顿时一股崇拜油然而生。
“状元郎随便作诗一首,竟然堪称千古绝句,当真好文采!”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定乾坤!状元郎竟然做到了!”
伴随着百姓们狂热的声音阵阵,贾玖和满朝文武的车辇,抵达了太庙。
一次太庙献俘,还是唐朝的王玄策遂联合周边亲附大唐的国家,组成联军。
打败摩掲驼国的军队,并擒获了摩掲驼国国王阿罗顺那等男女数千人,将其押送长安太庙献俘。
此战严重震慑了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大唐在当地天神般的地位。
唐代的太庙献俘礼,可以说含金量极高,真正的做到了“生致敌酋于阙下”。
而如今,贾玖太庙献俘规格,比之当初唐朝献俘的规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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