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欢欢受到伤害。
二,欢欢喜欢上沈岁。
两者之间,缺一不可。何为缺一不可,少了一个或者有一个正在发生,他就容易失理智,失分寸。
商业上,他横扫天下,从来没有后顾之忧,但在欢欢这条线上,他退无可退。他的弱点,命根子。
如果两者保证不进行的前提下,他可以放任欢欢做她任何喜欢的事。相对来说,欢欢暂时是安全的,因为那个女人的目标不在欢欢身上。
所以重心在其二。
一想到欢欢给沈岁买了新衣服,沈清辞就嫉妒的不行,关键这小子还穿着欢欢给他买的新衣服在自己面前得瑟,弄脏了也是他咎由自取!
“叩叩——”
敲门声打断了沈清辞的思绪。
“哥,是我,你睡了吗?我想和你聊点关于欢欢的事!”
沈清辞脸一黑。
还主动送上门!
香烟湮灭在烟灰缸,抽过烟后的嗓子被熏陶了般消沉。
“进。”
沈岁推门而入。
进来就看见茶几上的烟灰缸刚刚熄灭的香烟,好几根。
他当即皱眉。
哥,难不成是有心事?怪不得屋子里有一股烟味。
还好他不吸烟,不喝酒,也不蹦迪,主打一个,遵守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