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乐队(1 / 2)打造超凡世界首页

河流人聚集地。

洛水之都!

这里是整个小世界最大的沼泽区,曾经在百年前被软体人的神力武士攻陷过,但当代的洛水之子以剑怒指苍天,终于唤来了天神,从而获得转机。

后来洛水之子励精图治,发展出了专属于河流人的大河浪人,耗时二十三年终于夺回洛水之都,被河流人称为史上最伟大的王!

现如今,洛水王已经是第五人。

王号为遥!

就在半年前,遥端坐于神之手臂,饮酒纵情,其豪迈之性情无愧遥这个字!

王庭之中,地面满是挖掘的坑洞,上面堆放着发酵的水果和谷物,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发现酒的人,正在研究如何复刻这甘美之物。

遥纵情洒脱,对艺术、情调、诗歌等方面情有独钟,也饱受诟病,但其超凡的实力和行政手段使王位无可动摇。

“我的王,数日前发现一群有趣的人,您要不要看看。”

“有趣?我最喜欢有趣的东西,别令我失望哦。”

所谓的有趣之物,是五名稀奇古怪的人形生物,不是最常见的穴居人或软体人,这些人类更加高大,并且通体如碳色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

遥指着他们手中奇怪的道具问:“那些是什么?”

“这些蛮荒小族语言不通,使用的并非是智慧通用语。”

“哦,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族群而已呀……有趣的点在哪里?”

“他们会唱跳,还有一种奇怪的表演模式,似乎叫做……rap?”

“让他们试试。”

这五人是穿越小队的某一支,来自美洲的说唱歌手乐队,全员碳人,带着的也是各种吉他贝斯之类的乐器。

虽然说狗肉不上席,说唱这种低端东西登不上大雅之堂,只有碳人在一直推广。但这里可没什么人文气息,在他们到来之前,还没有诞生任何一件乐器,音乐方面也仅有诗歌这一种题材。

紧接着,一场现代流行乐混合rap开始洗脑在场的观众,现代乐感染力极强,在场众人都被这新奇的玩意所征服。

只是这鸟语让人无法忍受。

开始犀利表演完后,遥点点头:“唱就像穴居人的地下粪坑一样臭,但这能发出声音的道具却很奇妙。让他们学习智慧通用语,将这些道具的制作方法留下。”

“遵命。”

遥伸了个懒腰,回头继续侍弄水果。

对遥来说,这支来自偏远山区的歌手远没有酒水对自己有吸引力。

而另一面,说唱歌手激动的满脸通红……好吧,太黑了,根本看不出来。

“杰西,刚刚那人就是这里的酋长吧?”

“嗯,没错的,看样子已经被咱们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唱跳rap彻底征服,稍后再给这群土著普及一下篮球运动,还不给他们迷得死死的?”

“哇哦!”

“咱们破烂皮鞋乐队,竟然在异世界焕发出第二春,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将这事告诉我奶奶了!”

“可惜语言不通……”

其中一名碳人似乎很有见识,说道:“我曾经有个哥们在中土之国的汉东省留学过,我有听他讲中文,和这里的语言好像啊!”

“中文!”

其余黑人略带惊讶!

那群黄色皮肤的人相当恐怖,在美洲之国也常常见到。

他们简直是不知疲惫的工作机器,一天八个小时的辛苦工作,他们竟然感觉特别轻松?

简直是资本家的走狗……

碳人对黄色人并不喜爱,这些家伙工作卖力,对薪资要求也很低,所有的老板都特别喜欢。

他们抢走了很多属于碳人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