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武帝时期同一度量,所以在其后的亩,应该为大亩即:一大汉亩≈0.7亩,而不是一小亩,这里是作者的问题,所以应该自汉武帝后亩产三石粟,应该是指的大亩。
而在亩产量上,后汉书等很多书都记载亩产三石,所以这些产量应该是平均数。
但在一些列传上,亩锺之田即亩产十石,也出现多次,折合下来亩产500斤,好像是有点夸张。
为此,我翻了很多书,才算找到了答案
居延出土的汉代木简中记载:
凡出谷小石十五石为大石九石(148.15)、入糜小石十二石为大石七石二斗(148.41)出糜小石三石为大石一石八斗(275.2)。
这里就明确记载,有大小石之分,1大石≈1.67小石,这也就可以解释,亩锺之田的来源。
而居延木简所涉及的时间,从西汉公元前102年到东汉93。整整两百年的时间。
不知道对这方面有疑问的读者,对这个答案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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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更新的事,放心今天会万字起步。
至于以后的更新,因为章节字数不定,就不说日更几章了,反正日更在6K—8K之间。
还有,写感言真痛苦
最后,在着重声明一下,俺不会水,要水的话,现在估计还在入蜀呢,毕竟好多益州的文臣武将都没提。
也一定会完本,一旦太监直接骂,不要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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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你们突然不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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