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三章 一个留字,一个没留字(1 / 2)罪案心理顾问首页

“我在想两个点。”

林洛缓缓开口道。

“哪两点?”

施昕昕立即追问着。

“一个是,善妒之人在童鹏涛命案现场留下字,而在汀水湾命案现场没有留下字。”

林洛先回答第一个。

“对哦,要是同一个人的话,做完案后,他应该也会留字……林顾问,会不会是中间人让他不要留字,这样一来,也就能够干扰我们调查。”

施昕昕听了后,微微一愣,跟着反应过来赞同的说着,随后想了想给出自己看法。

“嗯,一个善妒,并且还有着一定表现欲的人,第二次作案必定会也在命案现场留下字,而他没有留字,应该只有发起人要求,而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正如你说的。”

林洛赞同一声从行为角度进行解读。

说完后,微微顿了顿,自言自语的说着。

“也不知道,他们作案后,是通过言语沟通过程,还是将整个现场拍照下来。”

“呃……林顾问,要是他们每做一起案子,都有沟通过程的话,那这个发起人,要是想干扰我们查案,那他应该是在童鹏涛案子的时候就会要求不留字,而不是等汀水湾案子吧。”

施昕昕听了这番话,顿时就愣住了。

她之前听林洛那样说,只是稍稍的想了想,并没有考虑到,团伙之间,作案后立即沟通这个点。

现在听了林洛的话,立即意识到,时间点不对。

“这留字行为,应该不是发起人刻意安排,而是作案人自己的行为,他之所以没有让童鹏涛案凶手不留字。”

“应该是在忘市案子后,凶手留的字,让他看到了,觉这样做具有干扰我们调查的作用,所以没有刻意去要求。”

“而在第四起命案时,发起人考虑到,要是第三起凶手再留字,那可就是等于,自己将两起案子有关联的线索送到我们手中,因此不让留字。”

“至于冷酷之人,他应该是不屑、或者是不喜欢在命案现场留字,因此两起案子都没有留字。”

“而要是发起人刻意安排的话,那留字情况应该是,忘市、汀水湾这两起案子,或者是漂亮市和童鹏涛案子留字,这样才符合规律,而不是忘市留在后,童鹏涛案子紧跟着也留字,当然也不排除,他不想在留字上太有规律,故意这样安排。”

林洛展开解释的说着。

“嗯嗯……林顾问,我觉得他们作案后,应该会是将现场情况拍照下来,尤其在现场清理完毕后。”

施昕昕听完想了想赞同的连应两声,然后将关注点放到这个点上,给出自己的看法。

“昕昕,为什么这样说呢?”

林洛立即开口问着。

“从目前来看,这个联盟作案团伙成立的时间应该不久,如若他们本身在现实中是不认识的,而是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渠道,由中间发起人召集的话。”

“那么除了成员之间彼此不怎么信任之外,我想中间发起人,对这些成员也是不怎么信任,如此一来,他想要将命案情况了解的更为精准。”

“亲眼看到现场情况无疑是最为精准的,而他后续不应该会去现场,那么也就剩下成员将现场情况拍给他看了。”

“另外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现场没有什么疏忽的地方,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让成员清理完现场后立即进行拍照。”

施昕昕将自己推断详细的说着。

“如若是这样的话,那作案的人,是用什么拍的照片,又以什么样的方式传送照片?”

林洛听完后想了想开口问着。

这要是在他原来世界,那是简单,直接用手机拍,然后发过去就可以。

但是,这世界科技落后是十几年。

虽然有一些手机已经具备了拍照功能,但像素是难以恭维。

难以胜任,通过照片查看命案现场细节。

至于传送照片,彩信倒是可以。

但速度也难以恭维,一张两张还行,但要是多了的话。

那么也就意味着作案人员要在现场逗留更久。

这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这……他们会不会是背着笔记本、照相机过去做案,清理完毕后,用照相机将照片拍下,然后用笔记本连接WIF或者宽带传送照片,亦或者只是带相机过去,用被害家的电脑传照片,这两种情况,我去被害家看一下就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