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上七楼呀,这抠门的学校。
无奈,也只得学着胡春华的样子,将尖头小高跟脱下,拎在手里。
可惜沈欢自己并没有像胡春华一样在楼梯口备上一双拖鞋以备不时之需,只得踮着脚尖,扶着楼梯一侧的扶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努力的朝着最高层爬去。
一边爬着,一边在脑海里控诉着学校的抠门。
要知道,在A市,超过了七层的建筑是强制要安装电梯的,而沈欢他们的寝室楼正好只建七层,而悲催的沈欢正被分到了七层。
如果其余的地方也这般精打细算的也就算了,可是那些要接待外来访客的教学楼之类的,仅有四层的楼也要安个电梯。
美名其曰是人文关怀,为了那些腿脚不方便的人。
肤浅、抠门,怎么就忘记了那些住高楼的腿脚不便的学生呢。
比如我啊,肌无力少女一枚,爬楼可是要自己的半条小命呀。
伴着丰富的内心活动,感觉七层楼也不是那么的难捱,发现自己气喘吁吁时,已是到了顶层。
沈欢也没有将鞋穿上,毕竟自己还没有修炼好穿高跟鞋不发出声音的技能,而深夜的高跟鞋声杀伤力也是极大。
为了不打扰到同学们的休息,也为了不被记小黑账,沈欢依旧选择踮着光脚丫到了寝室门前。
好在保洁阿姨每一天打扫的甚是干净、仔细,一路上也没有被什么小石子硌着。
轻轻的掏出自己的钥匙,悄悄地打开了门。
果然,一片漆黑,大家应该已经睡着了。
默默地将门关上,正准备走到自己的床前,却被地上的不明生物吓了一跳,是理智与强烈的求生欲让沈欢忍着没有喊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