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哪?
已经38岁,去市局学习了五年,才刚刚回到汤山县当了刑侦支队长,但警衔只是一级警司。
据说,秦洛现在已经是三级警督,比他还高了一级。
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
这时,何榆将提取的样本装进箱子后,走过来说道:“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凶手提前杀了马胜,伪造了案发现场,随后把马胜的尸体塞到驾驶座。”
“不会。”
一位交警走前说道:“我们已经检测过座位痕迹和安全气囊的弹出角度,汽车绝对是马胜本人在开。”
何榆点了点头,她还是相信交警部门的判断的,于是转而问道:“马胜本人驾驶车辆时是否清醒?”
交警指了指贺峰:“贺队长已经提取了马胜的血液,想必检测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何榆没再继续问,而是走到秦洛的身边,说道:“组长,断脚离体的时间远远超过六个小时,已经失去重新接的机会。
而且经过初步观察,断脚没有指纹,估计凶手是带着手套作案的。
另外,凶手的手法很专业,沿着脚腕的桡骨头轻松的将方静的脚切割后,剁了下来。
目前从断脚的切割面可以判断,凶手使用的是分割刀和斧子。
但无法推断出凶手的性别。”
秦洛抽了口烟,沉吟片刻后自言自语道:“凶手对人体构造有研究?作案手法倒是和311案凶手一致。
唯一不同的是,311案中几位受害者的脚全部都被凶手带走,而方静的脚却出现在马胜车的后备箱里。
假设马胜的车祸是人为制造,那么凶手杀死他后,为什么把方静的断脚放到车的后备箱里?
难道是忘记带走?
不,绝对不会。
不管是311案的凶手,还是马静案的凶手,在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一点有用的信息,这能看出来凶手是个缜密的人。
在作案之前,谋划了很久。
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忘了带走断脚?
这样推断,就是凶手故意把断脚留在马胜的车里。
目的哪?
嫁祸给马胜?
可嫁祸给一个死人,有什么意义吗?”
秦洛皱了皱眉,以目前得到的信息,很难推测出凶手的想法。
“老峰,你们最近有没有联系过311案的那几位受害者?”
贺峰怔了怔,满脸苦涩道:“秦组长,这事儿别提了。
当年剁脚案发生,我们的警员多次门找过那些受害人,无一例外的被她们家人赶了出来。
毕竟伤害已经发生,她们还需要重新生活,不愿重复揭开那道伤疤。”
秦洛吐出一口烟雾后,点了点头。
前世他遇到过几个五年,十年以的悬案,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时的技术不能侦破,可现在变得有可能。
但当年幸运活下来的受害者不愿意再配合,关于这一点,警员们虽十分无奈,可心里还是理解的。
毕竟时间虽然向前,可受害者心里的伤疤仍在,每次提及都是一种伤害。
“老峰,这样,你把当年311案件受害者的询问笔录给我一份,我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没问题,秦组长,那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
“去医院,见方静,我倒要看看她嘴里的鬼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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