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听众人的描述,郑成功也知道了自己的这个弟弟原来是如此善用火器。
既然如此,为何不让他在军前效力呢?这样的一个人才,每天只是用米饭白养着岂不是太浪费了?
于是,郑成功思索了片刻,便点了点头,道:“好。有功则赏,有过则罚,这是自古用兵的道理。五弟立下大功,如果不赏赐,我又如何服众。
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百户,专门拨一支火器兵给你指挥。”
坦白来说,郑袭能直接当百户也并不是郑成功偏袒他,而是靠他实实在在的功劳。
先不说他救了太夫人,单单说他以弱胜强,打退了鞑子的来犯之兵,还杀了那么多鞑子,这功劳已经不小了,当个百户没什么问题。
这个任命,众人也是服气的。
终于有自己的军队了,郑袭心里不由地暗暗高兴,但是脸上还是不敢有丝毫的表示,忙向郑成功抱了一拳,朗声道:“多谢大哥,小弟一定奋勇杀敌,为大哥效力!”
“是为大明效力!”郑成功面带严肃地纠正道。
“是,是为大明效力!”郑袭随后面色一凛,大义凛然地说道。
救回母亲之后,郑成功再无牵挂,可以一心一意地进行他的抗清大业了。
当然,今天是一家人好不容易团圆的日子,该有的庆祝还是有的。
郑成功破例开了一桌大宴席,和全家人以及中军的主将坐到一起大吃大喝,庆祝了一番。
晚上的时候,郑袭来到了郑成功分给自己的房间,由于在营救田川松的行动当中,他立下了大功,因此郑成功对他另眼相看,特意敬了他好几杯酒。
虽然这个年代的酒度数很低,也就十几度左右,但是他的这具身体还没有发育,猛地喝了几杯,还是有点醉眼微醺。
“少爷。我给你换一下药吧。”小竹将他扶到桌子跟前,看了看他胳膊上的伤口,一脸心疼地说道。
小竹比他大五岁,是郑家特意指派来服侍他的,太小的孩子还只知道玩儿,根本不懂得如何伺候人。
小竹的年龄正好,既懂了事,又跟郑袭的差距不是太大,有什么话还能说到一块。
后金向郑袭射出的是破甲重箭,下手不可谓不狠,这支箭要是射到了要害,以当时他们的那个距离,郑袭即便是穿着盔甲也早就挂了。
还好,老天爷保佑,这支箭只是擦破了他的胳膊,也幸好那个后金射手有点节操,也或许是他走得急没来得及给箭矢喂毒,那支箭还是干净的。
要不然的话,郑袭现在的伤口还真的不好处理,搞不好还会学关云长来一次刮骨疗毒。
经过这几天的疗养,郑袭的伤口也好的差不多了,但是他也不敢大意,好不容易穿越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朝代,还想着靠这点特长建功立业呢,怎么能受伤呢?
于是,郑袭便把胳膊上的衣服脱下来,淡淡地说道:“好吧。不过,我看我这伤口也好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