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序?红楼史(2 / 2)红楼之簪缨贵族首页

帝闻之,惊怒并起,启太祖之规,下旨苏、扬二州刺史于午门外悬柱,受三千六百刀剐刑,并命“刑未结,人勿死”。

陆、卢两家财产充入国库,受“剥皮充草”之举。

隔月兴建锦衣,命其监察天下群臣之优劣。

又十月,立内阁之属,协理政事,命其阁员需翰林院择选,不备审批之能,只负询问采议之能。

享年五十六,葬长陵,上谥曰:启天弘道高明广运圣武神功纯仁孝文皇帝。

太宗之子继位,订年号为隆庆。

隆庆帝年少英姿,有雄图伟业于心,隆庆元年,下议迁都。

群臣上谏,以为不可,然隆庆帝不改圣意,上谕:

“幽燕之地,龙盘虎踞,形势雄伟。以今考之,是邦之地,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北枕居庸,南襟河济,形胜甲于天下,诚天府之国也。”

群臣拜服,于三月迁都燕京。

后,帝改“燕”为“神”,督建祭坛,上告天地,重定大乾帝都!

隆庆九年,帝命疏通漕运,兴隋唐内河商运之象,其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余里,沿河商运兴盛,百姓富庶,上感天地,唤帝为“圣人”。

隆庆一十二年,圣人令翰林编撰广收天下书籍,编撰大典,四年方成,帝命名为《隆庆大典》,复六月,修撰《五经四书大全》,定科举八股之事迹。

隆庆二十四年,圣人诏内阁之贤士入书房商决朝廷大事,时民间传闻:“宁做书房童,不做内阁老”。

隆庆三十六年,三月初六爆锦衣卫指挥使唐启铭收受贿赂,欺上瞒下,圣人大怒,剥其官职,念其宦途数十年,可免死罪。

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贬斥其为白丁,令亲三族者流放弥兰之地为奴,亲九族者五代之内不得参加科举。

同年,六月初七,命大明宫总理太监戴权建东厂,赋其监管锦衣卫之能。

隆庆四十一年,高句丽遗朝者兵变。

举朝哗然,圣人大怒,遣兵调将,召时任荣国公贾代善、京营节度使兼一等将军贾代化等勋贵入书房商议,兵发高句丽。

历三年,灭高句丽!

隆庆四十九年,时废太子兵变,后失败,于太子府自焚。

帝感伤爱子行错,降罪群臣,认爱子之思为亲近之人挑唆,流放太子太傅,杀臣子数十,午门血流,白石染红,经久难消。

剥勋贵之爵位,跨级降等。

后五十年,帝觉己身年老体衰,惧再生废太子一事,择其佳日,上告天地,中明群臣,下释黎民,禅位于其四子,自为太上皇帝。

四子则为嘉德帝。

嘉德帝仰仗圣训,服太上皇帝之命,自居东宫不动。

凡有朝中要事,定禀明太上皇帝,让其定夺,无丝毫不忿。

性喜佛,终日抄经念经,供奉菩萨佛祖,自号“圆落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