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赐婚圣旨已有一月有余,诺兰依然处于兴奋激动又不太相信的懵逼状态当中。
七个月前,皇家森林,巨大而古老的菲尼拉树前,诺兰遇见了恒薇。
那一刻,诺兰的心间突然荡漾起一层异样的波动。
那种从没有过的感觉,让他很无措又茫然。但是他却很喜欢这种感觉,就像菲尼拉果的汁液,味美香甜,让人欲罢不能。
后来,随着两人的相处,诺兰心中异样的波动越来越强烈,他总是情不自禁的想要靠近恒薇。
哪怕天天都在一起,他也觉得不够。恒薇的周身就像有一块隐形的磁铁,时刻吸引着诺兰的目光和他的心。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了外面的流言蜚语,他才若有所悟,自己的这种感觉是“喜欢”。
和喜欢哥哥不同,是男人喜欢女人,丈夫喜欢妻子的那种喜欢。
可是诺兰不敢告诉恒薇,也不敢告诉诺斯。
那些流言蜚语虽然是假的,但他的自卑以及恒薇的优秀,让他认为自己配不上恒薇,或许只有哥哥才能配得上。
这种想法随着恒薇神医族后裔的身份被确定,他也和众人一样打心底觉得神医族后裔和未来皇位继承者才是真正的一对。
他之所以那么不愿意搬到属于自己的宫殿,除了对哥哥的依赖外,还有一点小私心就是他不想离开恒薇。
即使某一天她成为自己的嫂嫂,只要能默默地呆在她身边,他也心满意足了。
但恒薇的话骂醒了他,从小到大,诺斯除了想尽办法护住他性命外,还会将自己的一切都与他分享或让给他。
所以恒薇骂了他后,诺兰深深的讨厌自己,觉得自己自私——其实哥哥也是喜欢她的,否则他为何要为她赐名?
既是哥哥喜欢的,他诺兰就不该再有任何想法,哥哥让给他的太多。
于是,诺兰离开诺斯宫殿时候异常坚定。
谁知,他前脚刚回到摄政亲王宫没多大会儿,恒薇就来了,并说是他哥哥的意思。
好不容易想通放下的心,被恒薇的到来又给打乱了。
诺兰决定找诺斯说清楚,他要告诉哥哥,这一次他不需要他让。
“为什么要让‘菲儿’搬我那儿去住?”
“呃,不高兴吗?看你平时和她相处挺开心,觉得你应该很喜欢她,就让她过去了。”
“可你明明自己很喜欢,为什么不自己留着,什么时候能为自己考虑一下,哥?”
“谁告诉你我喜欢她了?外面那些传言吗?这你也信?”
“你一直认为她来历不明,很警惕她,还想事成之后杀了她,可是你却给她赐名,还取自最神圣的菲尼拉树,并让她记住‘菲儿’这个名字,哪怕她哪天恢复记忆了也一定要记住,因为这名字是你起的!哥,别再自欺欺人,你早就喜欢上她了,对吗?”
“呵呵!我的傻弟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竟然能猜透你哥哥的心?但是可惜,你猜错了,我不喜欢她,从来都没有过。”
“哥……”
“好了,哥哥若真喜欢不会让给你的。倒是你特地跑过来说了这么一大堆,其实是自己喜欢那丫头而不自知吧?”
“我……”
“对了,有件事忘记告诉你,那丫头是神医族后裔,你应该清楚就凭这身份他原本必定是未来的皇后,可是你哥我不喜欢,一点也不,所以我会说服父皇把那丫头嫁给喜欢她的你。”
“什……么……”
“怎么样?惊不惊喜?开不开心?对了,那丫头也喜欢你。”
“喜欢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旁敲侧击了一下,大概是这样。所以你心里也别有什么负担,你俩是两情相悦,就等着父皇赐婚吧!”
……
一切都如诺斯所说的那样,不久老皇帝便赐婚,而恒薇也并没有反对,看来他俩确实是两情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