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羽、黄忠已经各领一支兵马,直取鹊尾谷。
而城中仅留下数百老弱残兵,在诸葛均和城中留守文武的带领下,准备将新野全城百姓南迁。
因为有刘备亲笔手令,众人自然是对诸葛均言听计从,按照他的布置,有条不紊的进行搬迁工作。
只有糜芳满脸阴沉,咬牙恨恨离去。
至于原因么,也非常简单,糜家世代经商,自从刘备在新野扎根后,糜芳便发挥其商人的本性,在城中做起了生意。
虽然新野城小,但苍蝇肉也是肉啊!
几年积累下来,他不仅在这小小县城中混的风生水起,还将势力辐射到了周边各县,不但挣了不少外快,还攒下了一大波人脉。
可这一切,随着新野百姓全部迁往樊城,全都打了水漂!
全都怪这个该死的诸葛均!若不是他,刘备怎会舍弃经营多年的新野大本营,转头扎进襄阳城!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话放在商人身上,更是合适不过。
“诸葛均,我和你势不两立!”
糜芳牙缝里狠狠吐出几个字,脸上一副吃人的表情。
作为当事人的诸葛均还不知道,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扯进了一场政治风暴中。
当他命人将曹操大军南下的消息散布到城中和周边村落后,百姓们的反应倒是出奇的一致:跑!
这倒不怪百姓怕死,而是曹老板的口碑实在太差,毕竟之前屡次屠城的履历,都是铁一般的事实。
一时间,新野县城一片狼藉,城中百姓争先恐后逃离,生怕晚走一步掉了脑袋。
仅仅半天时间,城中已经空空荡荡,再也没有一丝生机。
确定所有人撤离完毕,诸葛均才带着百余名老兵,在城外集合。
“还有一个任务,你们赶紧去周边村落,防火烧田,千万不能给曹贼留下一粒粟米!”
做完这一切,诸葛均回头看了眼破旧的城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新野虽小,好歹也算自己的初始点,这次舍掉此城,不知何时才能再次踏上这片领土了。
......
逃难的队伍就像一条长蛇,绵延十几里地,而且途中不断有周边各村落的难民加入,整条长队行动异常迟缓,在官道上以极为缓慢的速度爬行。
队伍中或神色焦急、或心灰意冷,人生百态,皆是为了一个目的,活下去!
随意扫去,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满脸天真的看着自己的母亲,结结巴巴地问道:“母,母亲大人,我,我们要去,去哪儿啊!”
旁边美妇脸上露出一副溺爱的神情,轻声说道:“咱们去南边,那里有高山,还有大河......”
男孩清澈的眼神中射出两道亮光,兴奋的喊道:“我,我最喜,喜欢山......川河流......流了!”
听到小男孩结结巴巴的稚嫩语调,诸葛均心中不由一阵轻松,微笑着走了过去。
“小盆友,很快就会见到了!”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诸葛均扔下一句话,纵马消失在队伍中。
说别人是小盆友,其实他自己也不过是弱冠之年,没比那小孩子大了多少。
“母亲大,大人......那,那哥......哥是......是......”
看着儿子疑惑的神情,美妇神情中露出一丝向往:“他是刘皇叔的军师,诸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