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回宿舍住吗?“
听到这话,孙羽婷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似乎闺蜜的反应早已在她预料当中。
反倒是林晨,他完全没有想倒姐姐会是这般反应。
他原本还在思考,应该怎么开口说服姐姐搬出去住,没想到,她居然自己主动提出要走。
“为什么要走呢?”
孙羽婷澹澹的笑道:
“和我住一起让你感到不愉快了嘛?”
“瞧你说的什么话?怎么会呢?”
林思思莞尔一笑, 说:
“你是我最好的闺蜜,我总得多为你着想一些呀。”
“羽婷,我觉得你现在急需一场甜甜的恋爱来治愈一下。”
“我要是继续赖在你这里,等你交男朋友了,那多不方便呀?”
听到林思思的话,孙羽婷苦涩地抽了抽嘴角,笑道:
“甜甜的恋爱?”
“思思, 你就别拿我取笑了好吗?”
“我对恋爱的美好向往,正是被你们亲手扼杀在摇篮里的啊。”
“杀人, 还要诛心,是吗?”
孙羽婷悦耳的声线吐出一个个令人心酸的字眼,她的嘴角挂着凄惨的笑容,目光哀婉地看着眼前这对姐弟。
一个,是她的初恋,她心中的白月光。
另一个,是她唯一喜欢的男孩。
从小到大,孙羽婷鲜有感受到爱或者被爱的感觉,无论是父爱母爱,还是来自其他人的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孙羽婷都是在别人的指指点点的声音中长大的。
在同学的眼里,她是有权有势的二代,有人巴结她,有人对她敬而远之, 但从来没有人拿她当朋友。
在老师眼里,她是个经常跟社会人员厮溷, 不好好学习的问题少女。
老师们大多不喜欢她,但碍于孙家的颜面, 又不好教育她,只得冷处理。
比如安排座位的时候,永远把她放在教室里最角落最偏僻的位置,班级活动从来不叫她之类的。
对此,孙羽婷从来表示不care。
我堂堂孙家大小姐,用得着跟你们这些庶民溷在一起吗?
我有的是钱,有什么东西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
她在学校里从来不穿校服,总是按照自己的兴趣打扮,穿最贵的裙子,用最贵的化妆品,反正学校的人也不敢管她。
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是吧?没事,凭借我的家世背景,自然有的是人来巴结我。
在同龄人都还在学校里上晚自习的时候,她选择把头发染成金黄色,化着与其年龄并不符合的成熟烟熏妆,穿着低胸的吊带,超短裙和黑丝袜,流连于各大挥金如土的酒吧与夜店。
道上溷的,无论男女,无论年龄, 见了她都得低头叫一声姐。
毕竟,谁不知道孙家在天河只手遮天的能力?
被人前呼后拥,围在中心的感觉,真不错啊!
至少,年少时期的孙羽婷以为,这就是被人在乎的感觉。
可是,在把天河的各大高消费娱乐场所玩了个遍,各种高档的红酒洋酒喝到吐之后,她发现,自己依旧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心事的人。
起初,她天真地以为,在外面这么多人愿意跟她玩,完全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
她也有尝试去交朋友。
可是,时间久了,她就渐渐发现,大家愿意跟她玩,纯粹是因为她有钱,走到哪里都愿意结账而已。
其他的人,要么是想通过她来巴结她的父亲,要么就是直接想要睡她,傍上她这个小富婆。
出去玩的时候,不管有多少人来给孙大小姐捧场,到最后,从烂醉如泥之中醒来时,孙羽婷发现,自己依旧是孤零零地一个人。
常识告诉她,她这样是在自甘堕落。
按理来说,身为父母,看到女儿这样,肯定会坐不住,苦心教育的吧?
但可悲的是,似乎就连她最亲近的父母,都不在乎她的堕落。
除了每个月的汇款,孙羽婷和父母的交流少的可怜。
在保证女儿的奢侈开销之余,爸妈给她定下了叁条规矩。
第一是不得违法,第二是不得辍学,第叁则是不允许谈男朋友。
起初,孙羽婷还以为,爸妈不让她谈恋爱,是怕她跟错了人耽误一生,这至少说明,他们心中还是在乎她这个女儿的。
可是后来她才发现,爸妈不让她谈男朋友,纯粹是因为他们早就已经给她安排好了结婚对象,不想她破坏了他们制定好的路线罢了。
那一年,她高二。
她幡然醒悟,从此不再画烟熏妆,换上了学校的校服,每天按时上下课,不再跟社会上的狐朋狗友们联系。
她想要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
高二再开始发力,对于高考来说,已经有点晚了。
于是她选择走艺考路线。
每天努力刻苦地练舞之余,她还挤出时间,博览古今中外名着,试图用知识来充实自己。
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都惊讶与孙羽婷的变化。
不过很可惜,对于这位昔日的太妹大小姐突然转变的原因,大家更愿意相信一个学校里广为流传的版本。
孙羽婷在外面被男人玩烂了,甚至还怀孕,堕胎,连她的父母都不要她了,因此她走投无路,只能选择回来上学。
对此,孙羽婷也只是笑笑。
确实,这个版本还挺符合她之前在同学老师们心中的人设的。
但那又如何?
流言蜚语只能用来中伤弱者,我孙羽婷是什么人?你们这些庶民的逼逼赖赖,值得本小姐放在心上吗?
高二那年的暑假,她没有再跟以前一样,颠倒昼夜,每天在酒吧与夜店里沉沦。
她选择积极参与生活。
她报了一个暑假夏令营,她想看看,这些普通人的暑假是怎么过的?
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19年的夏天,在丽江第一次遇到林思思的场景。
她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在外貌这块,孙羽婷向来自视甚高。
但遇到林思思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也会有被别人的美貌所吸引的一天。
这个女孩不止长得漂亮,而且性格开朗大方,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庭背景,却依然愿意和自己聊天说笑。
跟别人不同,这个叫林思思的女孩儿,并没有刻意要接近自己,也没有因为自己孤僻的性格讨厌自己,她们虽然是刚认识,但相处的却是异常的融洽。
面对林思思,孙羽婷莫名有一种想要跟她倾诉心事的冲动。
孙羽婷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
在得知了孙羽婷的过往后,林思思曾经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
“没事,如果爸爸妈妈不管你的话,你可以经常来找我玩哦跟你在一起很开心!喏,这是我的微信和手机号..........”
这是孙羽婷第一次有被别人接纳的感觉。
从那以后,她对林思思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就是她发现,自己真的一点也不想离开这个漂亮的女孩。
这种感觉........应该被称之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