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医出手,母亲的身子应是无碍了!”
看着宋雁茸笑盈盈的脸,沈庆觉得心底有什么地方忽然软得一塌糊涂。
高神医给沈母的药在大年初二就让人送了过来,一并送来的还有好些布料、文房用品和各式的点心,整整一马车的好东西。
“夫君,等开春了咱们将屋子再扩一扩吧?”宋雁茸提议道。
“嗯?”
“咱们家就这么四间小屋,往常倒也不觉得如何,可这段时间,你也看到了,家里来了几次贵人,咱们连个待客的地方都没有,总不能每次都让人去二弟那屋子吧!”
沈庆点了点头,他也觉得不合适,“嗯!行!我回头多抄些书换了银子拿回来!”如今他得到这么多笔墨纸砚,能抄好些书去换银子了,那些纸可比很多书斋的纸张要好,他若是全都自己用了着实浪费了,不如抄书换些银子回家。
“我还有银子呢!夫君只管好好读书就行,不要浪费时间精力去抄书了,有那时间不如多参详些文章,切莫耽误乡试!
沈庆却断然拒绝,“那怎么成,谁家还能一直用媳妇的陪嫁,况且,我抄书也不算浪费时间,每次抄写,我对书中的内容都能有些新的认识!”
宋雁茸想想,觉得沈庆的话也确实有道理,再说,男人有养家的自觉她觉得很好,也就不再拒绝,只叮嘱,“不要太累了!”这话题也就揭过了。
接下来的几天,宋雁茸多半时间都与沈庆一起看书习字,当然,她培养室的那些菌种自然没有落下。
很快就到了正月初八,沈庆又该回书院念书了。
沈庆第一次觉得,这段时间与宋雁茸相处,竟会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回来的时候他只带了一个小包袱,现在要去学堂了,因为添置了新衣裳,还有好些笔墨纸砚,沈母又给沈庆塞了好些干果,竟然收拾出两大包行礼,这是他读书以来,行礼最多的一次。
沈母招呼着沈元道:“老二,你去送送你大哥!”
沈庆却看着宋雁茸道:“元宵那日,镇上会有花灯,你若是想看,到时候我可以陪你,那日学院会休半日假!”
宋雁茸一听,倒是来了兴致,“好呀!那到时候我与二弟小妹一起来!”
?和二弟小妹一起来?
沈庆心中那丝刚生出的情愫瞬间被打破,恢复了一贯的冷脸,与沈母告别就与沈元一人一个大包袱往镇上去了。
宋雁茸有些莫名其妙,碰了碰沈念的胳膊,疑惑道:“我又说错话了?你大哥这又是抽的什么风?”
不想,最近唯她是从的沈念居然朝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嫂嫂!我本以为你最近变聪明了,谁知道,你这又开始犯浑了!”
“啊?”
沈念撇撇嘴,“大哥那明明就是想和嫂嫂去看花灯,嫂嫂竟然说带上我与二哥!大哥本就脸皮薄,被嫂嫂……”
沈母呵斥道:“念念!你在说什么呢,这些话是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能说的吗?”
沈念赶紧吐了吐舌头朝厨房溜走了。
沈母似乎有些不知道怎么和宋雁茸开口,想了想丢下一句,“元宵那日,你去给老大送身新衣裳吧!”说罢,转身朝屋里去了,似乎是生怕宋雁茸会拒绝。
宋雁茸听完有些不自在,老脸一红,沈庆这是想和她单独逛花灯?这是在跟她发出邀约?
沈庆喜欢她了?
不对不对!原书中,沈庆对宋雁茸一直都只是出于丈夫的责任感,宋雁茸死的时候,若不是死因与梁灿有关,沈庆只怕只会感觉松了口气。
还是不对!
她已经改变了很多剧情了,所以现在,沈庆极有可能真的喜欢上她这个名义上的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