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他的眉间漫上点燥意。
很想去问,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问,要是她说一句我画的是我喜欢的男生,那他不跟那得了绝症的男二似的原地吐血,眼含热泪地祝她幸福,还要揪着那个男主的衣领警告他,要是你不好好对她,我就把她从你的身边带走!
爱情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宋初寻:哦,听我哥说你帮我投票了,真的很谢谢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
[边遇: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他一不小心把自己的委屈表达了出来。
不过还好是文字,她看不见他的表情,看不见他刚刚有多心碎,都踏马要哭出来了好吗。
[边遇:刚刚看你朋友圈,那些画是你画的吗?]
[宋初寻:是啊。]
[边遇:那你能帮我画一幅吗?]
[宋初寻:没问题啊。]
[边遇:我想要这样的(图片)]
边遇把那个男生的画发了过去,宋初寻很快就回复了。
[宋初寻:可以啊,这是一个女生请我画的一组情侣头像里男生的那一张,最近就只画了这一个男生的,其余全是女生的头像。]
[边遇:情侣头像吗?这是别人的男朋友?]
边遇坠着的心一下子又被提起来。
原来不仅不是她喜欢的人,还是别人的男朋友,看来完全是自己想多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未曾得到,却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宋初寻:你这个话听着有点奇怪哈哈。]
[宋初寻:我空闲的时候就会接一些稿子来画,就是给人画头像。你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发一张你的照片过来,我帮你画。]
[边遇:自拍还是什么?]
[宋初寻:自拍也可以,半身照或者全身照,这些都可以的,最好是要高清一点看得清人脸的。]
[边遇:好,我马上找找看。]
...
实际上是找得到个屁。
他不喜欢自拍,也不喜欢他拍,手机上他自己的照片寥寥无几,仅有的几张被他翻出来,他也不太满意。
表情太难看了。
没办法了只能马上来拍几张。
为了拍好这几张照片,他还去换了身衣服整理了一下发型。
最后毫无技巧地咔嚓了几张,发给了杜凛看。
[边遇:帮我选选,哪张比较好?]
[杜凛:?需要我的时候就找我不需要的时候就狠心地挂我电话?]
[边遇:别废话。]
[杜凛:都不好看。]
[边遇:?]
[杜凛:你看看你这些都是啥角度啊,你这个手机拿到下巴下面你是要拍啥拍你的鼻孔吗?]
[杜凛:还有你这张光线这么黑你是生怕别人看清你这张脸照着你的这张脸去整容吗?]
[杜凛:你这笑得也太奇怪了,笑得这么僵硬干嘛,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那脸蛋子填充过度了呢。]
杜凛把他的自拍批得一无是处,属实是有点打击人了。
他还以为自己拍的很好看呢。
[杜凛:你让我帮你选照片干嘛?你要发朋友圈?]
[边遇:不是。]
他给杜凛说了一下来龙去脉,杜凛二话不说,直接给他发来了某书上的几个帖子。
#怎样改变直男拍照#
#男生怎样拍出氛围感#
#随便拍都好看的拍照姿势,快来学#
...
边遇点开研究了一番,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
[边遇:你这不都是在外面拍的?]
[杜凛:你那么大个房子还不够你造的?]
[边遇:你发的这些自己我一个人也拍不了啊。]
[杜凛:边大少爷,有什么请求就直说吧,你这拐弯抹角也不像你的风格啊。]
[边遇: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你把卡瑟叫出来。]
卡瑟是一名专业摄影师。
[杜凛:你有病吧,你就随便拍个照还把人家卡瑟叫出来,真当拍写真呢。]
[边遇:谁说我是随便拍拍?]
[杜凛:懂了,马上叫他出来。]
...
边遇怕宋初寻还在等他,就给她发消息。
[边遇:不好意思,我可能要今晚上或者明天才能给你。]
[宋初寻:不急的,我会把你的画稿排在前面,给你留个位置。]
这句话落到边遇眼里,他自动地就把画稿那几个字删除了,变成了“我会把你排在前面”。
他感觉自己被狠狠地击中了。
丘比特之箭,一箭毙命。
...
边遇说的老地方是杜凛堂哥开的一家咖啡店,他们时不时地会来坐坐。
今天边遇把他们约在这个地方,主要还是因为这个咖啡店设在文创园区,各种风格的板块都有,很好出片。
明明是边遇约他们来的,偏偏他是最晚到的,杜凛走过去迎接,看见他后座上放了几个袋子,袋子里面全是衣服,还有些配饰什么的。
卡瑟也跟着走了过来,一脸震惊,
“边少你今天是真打算拍写真啊。”
“差不多吧,不知道穿哪套效果更好,就带了一些出来。”
杜凛见状把他拉到一边,让边遇给他看看宋初寻的画,这一看就更不明白这少爷为何这么疯魔了。
“她画的就很卡通,或者说是动漫吧,我也不懂,反正看上去就是五官都差不多,都是那大眼珠子红脸蛋子还有那长睫毛,画来画去都差不多,你至于整这么大阵仗吗?”
“至于,我乐意,我也问卡瑟了,人今天没事,费用也是按他们工作室算,你不乐意就赶紧走,别打扰我。”
杜凛叹了口气。
见过恋爱脑,还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恋爱脑。
问题是这还没恋爱上呢,还处于单相思的阶段,这要是真在一起了,让他改成姓宋,叫宋遇,他可能都会立马答应。
“那你还不如直接把人家约出来,面对面地给你画呢,那不比照片看得清楚?”
边遇突然看向他,视线逐渐变得带着深意,看得他一阵不自在。
“你看着我干嘛?”
“我觉得你刚刚的提议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