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汉武寻仙 第十四章(2 / 2)综穿之白锦首页

——没有!

而阿锦今年才多大?如今,那个让刘彻格外不舒服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他想自欺欺人都不行了——阿锦,可能是觉醒了宿慧——所以,他才忍不住问,你还是我的儿子吗?

必须要见见这小子,搞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行事全无顾忌,是不怕自己忌惮吗?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打算,俗世的种种勾心斗角利益牵扯,便不放在心上了?

刘彻的御驾已到达馆陶境内,为这块曾经荒凉的土地带来了惊人的名人效应,白锦给了百姓们安稳的住所,糊口的粮食,这只是基础的生存条件,要想在生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生活,活得好,就不能只满足以自给自足的农耕,而随着刘彻入境的各大商贾,为这座崭新的城市带来了白锦最想要的活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果说前两年经过白锦的努力只是涓涓细流,那到了今天,就正式形成了良性稳定的社会链,一环扣一环,蓬勃火热,一下子就点燃了这座城市!

而刘彻本人,却是优哉游哉地摇着扇子,领着卫青霍去病等几位心腹,脱离了正在夯吃夯吃赶路的大部队,先一步静悄悄地进了新城。

他们运气好,一进城,就遇到了白锦,白锦真没想到他爹这么不靠谱,居然干出微服私访的荒唐事,历史上的刘彻虽然渣,但他并不随心所欲,一言一行,都还是挺符合帝王排面的,这也是白锦对他爹根深蒂固的印象。

白锦盘算着亲爹估摸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新城,而这边的所有迎接招待工作都安排得毫无纰漏了,他总不能这几天就干等着吧,到时候提前一天出城迎接,他还有两天空闲时间呢!

他小小一个人,赶着一驴车树苗,颠颠地出了城,驶向黄河边,去补那些百姓栽种的小树林里的枯苗了。

他自己种的自然能保证每棵都活,但百姓种的,哪怕树苗再易活,还是会有那么几棵不明不白枯了的,齐齐整整的林子里露出一个两个枯树,别提多难看了。

这新城内外,就没有不认识他的,见他一个人赶着车出城,知道他的本事,也不担心,打了个招呼后便各忙各的了,显然白锦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模样出城。

刘彻站在酒肆二楼,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单薄却笔直的小小背影。

两年多不见,刘彻上唇和下巴都养起了胡须,尤其是下巴,一把顺滑乌亮的三寸美髯,修剪得整整齐齐,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格外威严肃穆,深沉凛然。

而白锦,也再不是刘彻心目中漂漂亮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了。

哪个小仙童梳着高马尾,穿着蓝不溜秋的短杉,蹬着小布鞋,浑身上下一件金玉配饰皆无,一寸纱衣都不着?这光从背影看去,根本认不出来是金尊玉贵的大殿下,倒像是街头巷陌最寻常的贫家小童。

“跟上去。”刘彻沉声道。

等到沿着车辙找到岸边的白锦时,他已经扛着树苗进了林子,林子里也并不安静,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呼——青壮年种地,小孩子去读书,闲在家里的老弱妇女便在这边圈了地养了家禽,养得倒也红红火火,也算是家庭的副业创收。

这林子才种下没两年,树苗矮矮的,滚滚草碧翠碧翠,一小团一小团绒呼呼,不时跑过一两只矫健的家禽,有鸡也有鸭,那些死掉的枯枝早就被百姓们捡回家当柴烧了,枯枝所在的地面又恢复了平地,白锦伸手朝那个位置凌空虚抓再往旁边一掀,他虚抓的地面便多了一个大坑,泥土自动翻滚涌起,簌簌地从坑里翻滚到坑边,白锦顺手把树苗往里一插,随手一推,搞定。

刘彻简直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何种滋味,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儿子,如今不但在挖坑,种树,还用的是法术,动作还这么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