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于此,屯田士兵还要纳税呢。刚开始每亩地要交税一斗,后来增加到每亩二点四斗。
一切自给自足的同时,既要给朝廷卖命,还要给朝廷交税。
军户有什么改善自身命运的对策吗?
直接告诉你:正常的办法,没有!
假如你是某个卫所的军屯士兵。
你说那我逃跑行不行?天下那么大,我跑出去找个地方混口饭吃不难吧。
你可以跑,但是你家人就跟着倒霉了。明朝规定了,若军户逃亡,则朝廷要到你家里抓另一丁壮来补你的缺。
你说那我家里没人了,也没娶媳妇(军户娶妻难,民户不愿嫁与军户),自己这辈子报销不就完了?不行。如果你自己家里没人了,那你的亲族总有吧?朝廷还会抓一户来顶替。
假如你想,我不跑,我老老实实地在卫所干活、卖命,熬到退休总该能好点了吧?对不起。没有退休保障制度。永乐二年(1404)朱棣规定了:凡屯军年六十以及残疾、年幼者,令耕种自食。看看,把你一辈子用完了就扔一边了。年老、伤残,自己想办法吧。
唉!怎一个惨字了得!
随着时间推移,卫所军屯也发生了变化,变得让军屯士兵更加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了。
一开始,军屯制度管理还可以,士兵还能得到公平对待。但是,后来卫所就开始变得不公平、开始剥削士兵了。
第一,卫所的长官把军屯的士兵当奴隶对待。各种杂活都得干,还要在朝廷定额的基础私自增加每亩税收。卫所军士们有病不给治,死了连棺材也没有,卫所长官还克扣士兵额定的月粮。
第二,卫所长官还与地方官勾结,让士兵们去帮地方官干杂役。
第三,即使剩下几个想种田的也没有土地了,土地被卫所长官和权贵夺走了。1444年,河南按察司佥事徐朝宗奏:大宁都司官军指挥佥事田礼等八千两百九十五人,侵占屯地四千一百二十七顷;1449年,徐朝宗又奏:(北)直隶兴州左屯等二十四卫官军余丁指挥使杨升等两万一千六百四十名,侵占屯地三千四百四十五顷。1483年,京城外围卫所屯田被人侵占约四万一千顷。
这种情况下,要改变命运只剩下一个非常选择了:逃亡。
很多士兵也管不了那么多,就开始逃亡了,而且是大规模地逃亡。洪武年间就有士兵逃亡,后来逐渐严重。明中叶之后,有的卫所士兵逃亡率八成以。
卫所士兵逃跑了很多,剩下的也没有什么战斗力。
这泰安州卫所本应该有五千六百兵,现在连八百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