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阔的马路两边,树影重重,一盏路灯旁,两道人影,一把黑伞。
陆清臣撑着伞,手指骨节清晰,犹如冷玉,裹着寒意。
他沉沉垂眸,静静地看着沈奴,目光平缓又淡漠。
女孩淋了雨,身躯被衣裙长发裹覆,越显肩若削成,腰如束素,皮肤苍白透明,没有一丝血色。
她浅浅笑着,眉眼干净闲淡,眸中氤氲着来不及掩去的悲伤,右眼尾那一点桃花小痣略带春意,映着杏黄灯光,雨点在她身后串成珠帘,构图美得凄楚,也美得惊人心魄。
沈奴与男人对视片刻,先移了目光。
其实她说出那句话的瞬间,就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陆清臣是什么人?
一手创立华清控股,短短十余年就发展成为令整个上流商圈都忌惮的大型综合集团,就连称霸商海的第一财团陆氏,都败在他的铁血手腕之下,放眼京城,谁不是谈之色变?
没人敢在他面前如此夹枪带棒地说话,更何况他并没做错什么,她有什么立场对他言语刻薄?
沈奴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紧了紧怀里的透明文件袋,转身就走。
可下一瞬,她的左臂被一只大掌握住。
带着属于男人的干燥温度,贴上了她冰冷潮湿的肌肤。
她被迫转身,头顶响起陆清臣一贯冷淡的腔调,“你要去哪儿?”
沈奴本就纤瘦,这段时间又清减了不少,手臂更显纤细,男人的大手轻轻松松就将她上臂握在掌中。
她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陆清臣已经放开了她。
男人神色坦然从容,仿佛刚才做出唐突之举的不是他,他换了只手撑伞,动作有条不紊的,和路人的慌慌张张比起来,这个男人不慌不忙的样子格外矜贵雅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陆某不建议沈小姐再次淋雨。”是规劝的语气。
沈奴听懂了陆清臣的话外音,有些捉摸不透他此番言行出于什么心理,她也没心思去探究,缓缓笑了笑,她说:“前面就是地铁站,就不麻烦陆先生送了。”
说完,她再次转身。
却又一次被人拽住。
这次,陆清臣握住的是她的左腕,他的指腹摸到那两道疤,深冷的视线落了过去。
女孩手腕细白,凝脂一般,被那两道丑陋的疤痕生生破坏。
“陆先生。”沈奴看着被陆清臣握住的手腕,微微蹙起了细眉,瞧着温顺又乖巧。
陆清臣却不再开腔,不轻不重地扣住她的腕。
他就这么看着她,那眼神,像长辈看家里叛逆不听话的小辈,又带着沉浮商海十余年沉淀下来的冰冷积威,令人生畏。
沈奴无声抗拒片刻,开了口:“我要回家。”
回家。
回沈家。
沈家的别墅在壹号公馆。
陆清臣得了回答,才松了手,率先抬脚走向停靠在不远处的黑色沃尔沃,察觉到沈奴没动,男人顿住脚步,余光再次扫来。
沈奴抿着唇,又无声抗拒了片刻,终究跟上了陆清臣的脚步。
左手偷偷藏在身后,在衣服上蹭了蹭手腕,像是要把男人手掌留下的触感都擦掉。
陆清臣撑着伞,西装裤腿被风吹进来的雨打湿,但他闲庭信步,未见一丝凌乱。
不知道是不是有所发觉,他忽地侧头看了沈奴一眼。
沈奴动作一滞,悄悄把手放下。
这次开车的是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