箫苏笑得极冷:“因为那把钥匙在你身上!”
我一下子遍体生寒,全身像置身于寒冬打着颤。除了南行之没有人知道那把钥匙在我手上,南行之不可能告诉箫苏钥匙在我身上那他是如何得知的?
“每个人都会做梦,相同的梦,做上一两遍,也实属正常。”我佯装的镇定中参杂着惊慌,说道:“至于你说的那把钥匙,我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我只是见过而已,见过它在什么地方而已。”
月光如银,照在箫苏的身上,他的一双眼瞳孔竖起来犹如野兽受到人攻击,要龇牙咧嘴瞳孔竖起反抗一样。
他笑意越来越冷,在我脸上的手也越来越凉:“我有没有说过,你的血是特别的?一个人,无论容颜再变,哪怕原先的一双眼睛被别人挖掉,哪怕忘记所有,只要是原先的那个人,她的味道,她的血就不会不一样。”
“那我是谁?”他是说过,我的鲜血与他来说是不同的,那他一定知道我是谁应该知道我丢掉的那双眼睛在哪里我现在已经相信了,我眼眶里的这双也不是我自己的
箫苏狠狠的嗅了一下,嗅着我的味道,有些阴沉:“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是谁,你身上的钥匙会告诉你是谁。不过你要想清楚了,下面的路崎岖不平,一不小心就跌入沙海,沉睡在这黄沙之中。一旦落入这黄沙之中,就算南疆王是天狼星的命格,茫茫黄沙,他也找不到你!你和他自此永生错过。”
“就算跌入沙海,长埋于黄沙之下,也是我的选择!”一双黑眸死死的钉进他那竖瞳之中:“倒是你,四师兄,跟我去楚家,是你开始费尽心思有意而为之的吧!”
什么是永生?什么是错过?没有得到何来永生错过?
箫苏慢慢地把冰凉的手收了回去,嘴角的那抹冷笑依然悬挂,“你一开始不都已经怀疑了吗?既然怀疑,为何还要问我?人世间很冷我不喜欢!”
人世间很冷除了南疆的那个老怪物,我不相信有什么人。人能真正的活过千年,活过千年真的会是神
“千古一帝,始皇帝横扫六国,派徐福出海,寻找长生不老药,徐福未归,长生不老药便变成了传说!”我死死地盯着他,不放过他的任何神色变化:“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长生不老药,你到底是谁?你不可能活过千年然后过来跟我说,人世间很冷!”
中原华夏大地,始皇帝都没有找到不死药,楚家怎么可能有千年不死的人?千年不死难不成他是公子长洵不成?
我动弹不得,箫苏轻轻地把我抱在怀里,手在我的背上游走,似贪恋我身上的温度一般。
“因为我和你一样,还不知道怎么爱一个人,他说,学会爱一个人,在这天下里就不会冷了!然后就会心甘情愿的陪着心爱的人长眠于地下!”
他现在抱着我,我动弹不了半分,他倒是不冷了,我冷的从心底寒出来,寒意从心灵蔓延到四肢百骸!
喘息着,“你怎样跟我没关系,不会爱一个人,也跟我没关系!你口中的他,更是跟我没有半点干系!”
“是啊!”箫苏一下子声音空寂起来:“这本来就是我自己的事情,跟别人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跟我有关系吧?”终乱迷糊的声音,带着一分醉意,歪歪扭扭的走了过来。
我的眼睛望着他,终乱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坛酒,拎在手上,走了过来,伸手一扯往我的嘴里猛然灌了一口酒。
辛辣味入喉,呛得我咳了起来,人也能动了,箫苏望着自己一双手,眼睛出现一丝茫然,蓦然眼一闭,直直的倒了下来
眼瞅着他要倒在我的身上,终乱伸手一挡,把他的身体挡了回去,我急忙让了位置,箫苏靠在骆驼身上睡得香甜。
我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想去探他的鼻息,因为他的手太过寒冰不像一个人,我想确认一下。
手还未到他的鼻尖下,被终乱一把抓住,他双眼迷糊,对我摇了摇头:“他又没死,你这番动作是对死人,对活人是不敬的!”
“你晚上去哪里了?从哪里找的酒?”我一把抽开自己的手,发现自己的手指尖都在泛白,害怕的指尖泛白。
终乱手一挥:“大漠狂沙,这狂沙中掩埋了多少古国,找一坛酒还不简单吗?你要喝吗?终乱哥哥去帮你把他们家的酒窖子搬来!”
裹紧身上的衣物,看了一眼箫苏,“不用了,我戒酒了!”靠在骆驼的另一边,缓缓的把眼睛闭上
终乱死乞白赖的过来,对我笑嘻嘻的说道:“你是不是被吓着了?了了?”
身体一扭,靠近骆驼,理也不理他。终乱也不在乎我的不友善,咕噜咕噜往下咽喝酒声响着,紧接着他又说道:“其实习惯了就好,他脑子不好,总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认识他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
他的意思,明日清晨,箫苏又忘记了晚上发生的事情,就像忘记了他怎么杀掉楚珑果一样
我依然没有开口说话,终乱像一个真正喝醉酒的人,不在乎别人有没有说话,他自己喋喋不休的说了起来
说一些他的丰功伟绩,如何把漂亮美人骗进皇宫,而我,对他的一个败笔,想把我骗入皇宫,谁知道我没上当一脸惋惜,一脸痛心疾首
絮絮叨叨,一直说到快到天明,才歪在我的身旁,打起呼噜来
等一缕阳光射下来的时候,都起来准备行装,要开始出发了终乱还在睡
箫苏正如终乱口中所说的,脑子不好,醒来之后又什么都忘了,他收拾完之后,见终乱打着呼噜,一脚踹了过去,终乱就跳了起来
姜致臻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见终乱跳起来往我身上扑,言语有些不善:“就算青梅竹马,师兄师妹,也要注意男女有别,就算西凉民风淳朴,几位也有碍观瞻!”
箫苏瞬间冷冷地觑了姜致臻一眼,对终乱道:“交给你了,我极不喜欢这种高高在上,思想陈腐之人!”
终乱邪恶的笑了一下,因为我没来得及躲开他,他贴的我更加近,“知道了!我也不喜欢满口仁义道德被别人说教,自己却做着猪狗不如的事情的人!”
我向下一蹲,脱离了终乱,看了眼前这个儒雅的男人,张口道:“是啊,在这天下里陈世美到处都是,娶了公主,原配就该死,原配生下的孩子就该死。”
姜致臻看似温润的双眼一下眯了起来,上下审视着我,而我再也不看他一眼,径自越过他而去
这天下人在他眼中,仿佛都是不知廉耻,只有他一个人,可以站在制高点评判别人。
姜致臻朗朗上口道:“泱泱中原大国,参透骨子里的礼数,就是让一些不守规矩的人给破坏掉的!”
喝了一点水,稍微漱了一下口,就听见终乱道:“这位爷,你应该去当夫子,这年岁小的孩子,夫子怎么教,孩子就怎么规矩。这位爷,你应该去楚家当夫子,一大家子的人,好好的听你说说泱泱中原大国的规矩!”
姜致臻脸色瞬青瞬白,终乱明嘲暗讽,是在戳他的心窝子,是在告诉他,他与其在这里教训别人,不如他这个楚家的外人,好好的去教一教楚家的人,他口中的规矩!
“怎么?”终乱笑嘻嘻的欣赏着姜致臻脸色的阴沉:“看来这位爷,也是赞同在下说的话,那等会我见到夫人的时候,好好跟她说道说道,坚决不会让您失望的。”
“简直是不可理喻!”姜致臻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沉着声说道:“身为女子,身为男子,一未成亲,二未有婚约,孤男寡女夜晚相依偎,本就属于不知廉耻!”
心中冷笑,一个人怎么可以把不知廉耻说的这么义愤填词?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他自己做到了吗?
终乱手指着自己:“这位爷,你可真说对了,我家的妾室,都是没名分的跟着我的,一大堆,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不知廉耻?孤男寡女未有婚约?在下真是受教了!”终乱说着拱手作辑装模作样的给姜致臻行了一个大礼,“等到得空,去了奉天,见到我大师兄,就是那个闲云先生的高徒楚羌青,我一定告诉他,您是一个好夫人,我这个大师兄别的不会,就会惜才,我相信他一定会请你去好好管教学堂里的孩子们!”
姜致臻就像一个上门女婿一般,想要张狂,发现自己爪子不够利。不让他张狂,他又蠢蠢欲动
两个人的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四目相对,犹如火焰碰撞谁也不愿意先移开双眼,打破气氛的是楚玲珑。
就算这么多日子在沙漠里行走。楚玲珑很多时候宁愿自己不喝,会把水省给母妃喝歇息的时候,她自己直接坐在黄沙上,也要给我母妃铺上一层挡沙的布垫
母妃的双眼敷上了药,对待一切,全凭耳朵,全凭感觉,对于楚玲珑对她的好,她总是言语之中满怀歉意
若真的觉得有歉意,就不会跟着出来,姜致臻这一点说的没错可见她眼神不好,也不甘留在楚家
母妃在故意拉低自己,做得楚楚可怜的样子然后得到楚玲珑的怜惜,得到楚玲珑的心软,然后名正言顺的跟他们出来,就不会与姜致臻分开了
也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住他们的动向,母妃已经变了,变得真的再也找不到母妃一丁点影子
楚玲珑缓缓的走过来,身体纤细,衣裙飘荡,对终乱也是客气的笑了笑,善解人意的说道:“夫君,该启程了,妹妹刚刚在找你,没找见你,倒是显得有些慌乱!”
一个漂亮的台阶,姜致臻顺着台阶就下,下的期间恶狠狠的瞪了一眼终乱,那一眼充满警告,似在警告他,不要再惹他,不然有他的好看
在这沙漠之中,终乱什么东西都能扒得出来,想来肯定也是个中好手,姜致臻纵然在楚家呆了二十几年,广袤的沙漠,不可能操纵自如。
一群人又浩浩荡荡的向奉天出发,终乱给了我一个血玉镯子,这个镯子戴在手腕上,倒是这次炙热的沙漠中,显得格外温凉
身子向后向前倾斜,举手在阳光下看着这个雪玉镯子,红的通透,终乱驱着骆驼来到我的身边:“别看了是好东西,历经千年的好东西!”
我把手慢慢的放下,淡淡的开口:“再好的东西,也是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沾染了别人的气息,总是会让人误会自己是别人!”
终乱眼神一凝,停顿了半响:“言之有理,可是你就是你,你不会成为别人,别人也不会成为你!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相同的叶子,有相似的人,喜欢一个人,得不到一个人,总是会从别人身上找寻那个人的影子,这是人的惯性也是人给自己找了一个完美借口。
到了下一个驿站的时候,每一个人差点累趴下
畅快的咕噜咕噜喝水
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真不知道楚家人是怎么想,隐藏于沙漠之中,会告诉世人,找得到就出山找不到就活该死在沙漠里。
洗漱干净一番,终乱小声的告诉我,“进入无垠驿站,就到了楚家的眼线之下,这个无垠驿站,名义上是官府驿站。其实就是楚家人在经营。”
我们是下午到的,洗漱完之后,就看见阳落黄沙之下,驿站里,没有其他人,只是我们这一拨人
“看得出来,瞧,说书人已经上台!”我示意终乱看向简陋的台上,“无量主,经营一个茶寮,茶寮里面说书人,说的也是七国之乱,公子长洵!还是无限循环的说着公子长洵!”
我的话一落,说书人的惊堂木,就响起来了楚家人生怕不知道公子长洵的丰功伟绩一样。
桌子前,多多少少已经围了人,最前面的一张桌子,箫苏神情肃穆,手中紧紧的握着短箫,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说书人!
“书接上回!”说书人手一摊,富有感情的侃侃而谈:“话说公子长洵和他的一个随从乔装打扮单枪匹马去了离余。离余那是什么地方?一个专门出美玉宝马和美女的地方,国不大,富足!离余皇室有个规矩,帝王者,一辈子只能娶一后三妃四嫔。违背者,皇室宗亲可以取而代之!”
“当然你们肯定要问,关于离余皇上娶完一后三妃四嫔之后再遇到其他喜欢的女子该怎么办?”
“杀!”箫苏突地沉声说道。
说书人一愣,高亢的声音响起,“这位客官说的没错,离余皇上若想再娶其他女子,就必须要把自己所拥有的妃子,给杀掉,然后腾出位置来,保持离余的皇室传统不变!”
“可是这一代的离余皇上,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野心不小,觊觎皇后之位。自古以来能在一国当皇后之人,家世样貌品性皆是一流,离余皇后,凌皇后也不例外。她出生于将门之后,父亲是元帅,离余的兵马大元帅!可是情爱一来了,人就昏了头,离余皇上他也不例外,他一昏头,就把离余皇后给杀了”
“后宫死一个人是稀疏平常,但是死一国之后,尤其是元帅之女,肯定要查清楚,凌元帅当时镇守边关,听到自己爱女突然暴毙,一时走不开,便派了自己的外孙女离余嫡次二公主回京城!”
“离余嫡次二公主和嫡长公主一母同生,双生子,长得是一模一样,不过,这个性就相差十万八千里,嫡次二公主自小养在凌元帅身边,排兵布阵打仗比男儿还厉三分。这嫡长公主,养在深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吹拉弹唱无一不精,绣出来的女红,随便一个手帕,那都是价值千金!”
箫苏听着又开口,这次声音也是极冷:“嫡长公主是离余最美的佛桑花,嫡次二公主沙漠中的野玫瑰!”
沙漠中的野玫瑰,话本上记载:沙漠玫瑰是坚强随意的花,具有毒性,能在任何的恶劣环境中生存,象征坚强,它还有一个好听的花语:爱你不渝,至死不渝。
说书人口中的这段历史,比野史杂记上记载的要细,不知道,是他胡编乱造,还是半真半假
终乱拉着我慢慢地走了过去,我有些不解的看着他,他脸色从未有过的沉静。这不应该啊,他是西凉的王上,曾经在楚家呆过,对于楚家公子长洵的故事,不是知道的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吗?为什么现在,还对说书人口中的故事感兴趣?
我被他拉坐在稿箫苏一张桌子上,说书人冲着箫苏笑了一下:“这位公子说的没错,嫡次二公主就是那一朵可以在任何恶劣情况下,可以活下来的沙漠野玫瑰!”
箫苏听到说书人赞同他的话,竟缓缓的笑开了,那嘴角的笑容似跨越了千年般悠远
又一声惊堂木响,说书人又道:“我们接着说,嫡次二公主接到自己母后死亡的消息之后,飞奔回离余京城”
说书人朗朗上口,一口气说了一个多时辰,最后停顿在嫡次二公主在离余皇宫被人追杀
嘎然而止,给人意犹未尽,想知下情的迫切感
其他听的人都走完了,箫苏还坐在位置上,目光仍然盯着台上,久久不能回神。手中的短箫被他紧紧的拽着
终乱趴在桌子上,呵呵的苦笑起来:“故事都是骗人的,听故事的人意犹未尽恨不得融入故事里,说故事的人折扇一合,又重头开始骗听故事的人!”
我故意把声音放低,不愿意吵醒还没有回神的箫苏,“因为你们是听这个故事长大的,久而久之总是艳羡故事里的人。而这一切对于我这种不经常听到这个故事的人来说,它只是一个故事。我不会艳羡故事里的人,我知道所有的故事都饱含欺骗性!”
“因为自己碰不见故事里的人,因为自己变成故事里的人,才会被故事里的故事所欺骗!自欺欺人的想着,自己就是那故事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