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完结感言+新书公告!!!(1 / 2)我的老婆来自英雄联盟首页

书结束了,一如既往的,当一本书写下终章两个字的时候,内心的空虚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一本书,不管成绩好坏,不管能赚几毛钱,都是在各位书友的陪伴之下,一步步走到了结束。中间经历过迷茫,经历过卡文,也曾经苦恼,但是不管如何,创作这本书的时间,都是我最愉快的经历。

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一百六十六个字!

历时九个月零五天!

平均下来,每个月将近三十五万字。

而且这一段时间,还经历了老婆怀孕,双胞胎等事情,经常需要检查,可能更新的数字比起第一本来说稍有不如,中间也经常请假,减少更新量。

但是能做到现在这种程度,可以说,乌鸦已经是非常骄傲了。

实际上,书很早就要完结了,可是我一直想要找出一个我自认为还算可以的结局。

如果继续写的话,还可以写很多很多,甚至可以写到莫雷洛,龙王索尔出现但是感觉那样就没啥意思了,所以就这样结束吧,感谢一路上陪伴我的朋友们。

客串的兄弟,有一些没来得及出来,没办法,留言的时间太短了,抱歉呐。

还有,很多英雄都没有出场,这也没辙,如果一个一个写下来的话,这本书估摸着得六百万字,那样我都不知道该写什么,还请见谅。

最后,在无耻的宣传下新书吧。

尸妻

一部跟乌鸦第一本小说有些关联的小说,大概可以解释清楚一些女妖当中的问题,还请各位支持一下,就算是不喜欢这种类型,也烦请各位抬起你的小手,帮忙点击追书,收藏一下,谢谢啦。乌鸦的更新绝对有保证,能看到这一章的兄弟都知道。

下面贴一章正文。

第一章:死人咋了,好歹是个女的。

我爹是黄岗寺这一片儿有名的神棍,据说早年在少林寺出家当和尚,半路拐了一个女人下山,就是我妈,后来就有了我。

下山后开了一个殡仪馆,后来又用了一些手段,承包了火葬场。

爹整天看起来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好喝酒每次喝醉就会多愁善感。

然后就摸着我的头,我的娃命苦啊,将来不好娶媳妇儿,咱们老王家将来可能要绝后。

我就说那你先给我二百块钱,我到街东头那个发廊先把处给破了。

然后我爹就恼了,用酒瓶子砸我脑袋,瞎说,那地方老子经常去,你再去成何体统。

接着我爹就跟我说,老爹给你存钱,存够了老婆本儿就是买也给你买个媳妇儿。爹为了存钱,什么活儿都接,每次我问他存了多少钱,他就说快了快了,也不知道这老家伙究竟存了多少。

本来一切如常,直到那天,我们接了一笔不义之财。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2012年传说中世界末日过后第二天晚上十二点,店里来了一个客人,是刘叔。

这个刘叔,我爹老同学,民政局工作,我爹能承包这个火葬场也是多亏了这个人。

刘叔喝的醉醺醺的,瞪着血红的眼珠子,脸色比屋里面的纸人儿还要白。

老王,你得帮我这个忙,帮我烧个人。

他害命了,爹让他去自首,可是刘叔说自首的话这辈子都完了。

“那你自己随便挖个坑埋了,或者丢河里都行,找我干嘛,我不淌这趟浑水。”

“那不行,挖个坑埋了,丢河里淹了,哪怕是剁成肉块,封到水泥墩子里面,迟早都会被发现,只有烧了,一了百了,什么都看不出来。”

刘叔在说这话的时候,本来慈眉善目的脸孔看起来都扭曲到一块儿,让我心里面凉飕飕的,剁成肉块,封到水泥墩子里?这家伙心里面居然还真有这种念头。

爹不同意怕惹麻烦,可是刘叔拿了一个手提箱,里面是一叠一叠的毛爷爷。

刘叔说只要我们帮忙把尸体给烧了,一百万就是我们的。

这是不义之财!

这附近谁不知道我们爷俩是出了名的抠逼和财迷,见钱眼开,只要有钱,不管是多么晦气的活儿都接。

果然,一看到那些钱,我爹的眼睛都亮了。

这种事儿让我心里面隐隐约约的有些不太舒服,我想提醒我爹,可是平时精明的老爹就好像没看到一样。

老爹都同意了,我也没辙。老爹整理着什么东西,堂屋里面摆放的纸人,纸钱花圈之类的全都弄到了一边儿,也不知道从哪个嘎啦里面,居然拽出来了一个古旧的桌案,上面黑漆漆,油乎乎的。

老爹让我去帮忙一起把那个尸体抬过来,我有些不大乐意,扛尸这事儿,就算是对我们这一行都有些忌讳。

但是那刘叔明显都已经吓得胆子都破了,再加上喝了酒,走路都够呛。

没办法,我就问他尸体在哪儿。他说在后备箱里面。

刚打开后备箱,咕噜一下一个东西立马就滚了下来。

一双血红血红的眼珠子立马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吓了一跳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不过好歹也见识过一些尸体,总算是没趴下。

脑袋耸拉在车子外面,那张脸很白,涂了一层厚厚的妆,画着浓重的眼影,穿着一套齐小短裙,两条性感圆润的大腿包裹在镂空的黑丝袜下面,上半身深类型,露出大片雪白的细腻。

一看这个模样,我顿时就明白了,这个女孩儿八成是在或者是酒店里面上班的那种公主,跟这个姓刘的喝酒喝嗨了,一不小心命没了。

脖子上面,还留着非常明显的掐痕。

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几乎能完全看到胸前里面的一切内容。

你妹,我恨不得给我自己一巴掌,单身二十年看个死人都眉清目秀的。

不过这女人,长得真他喵的漂亮。

我这个人,也算是一表人才。

也没别的大毛病,就两点,一个是贪财,一个是好色。

背着这个女尸在身上,我立马就能感觉到那种不同,背后两团压在我身上,那尸体还温温的没有凉掉,也还没变硬,估计刚死没多长时间。

那规模,生平仅见!

我之前交往过一个女朋友,虽然跟人跑了也没发生过关系,最多就是摸一摸抓一抓,比较起来,前女友我一只手能抓俩,这个我两只手估计都抓不住一个,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