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这种巨大的技术差距,或者说是战斗力差距,才逐渐让联邦军认清了事实,尤其是当前线的大量信息不断传回来之后,哪怕最自大的联邦人,也不得不正视起中队的战斗力,并且对于中队战斗没有丝毫信心。
其实早在一开始的时候,联邦军的人还认为一个白人能打至少十个中国人,后来变成了一个白人能打五个。格兰特军团覆灭之后,变成了一个打一个,再往后,当西部战区的更多信息传递过来之后,尤其是大概知道了中国人的装备情况,比如知道中国人有那种刀枪不入的铁甲战车,还有铺天盖地的炮火跟密不透风的速射枪之后,他们就再也不提这一茬了。
很显然,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一旦中队的情况属实。真的是普遍装备机汽钢铁战车,还有速射火炮跟速射步枪的话,那么以联邦军目前的水平来看,人数再多也没用。
至少乔治米德就曾经说过。面对这种高机动跟强火力的军队,所谓的人数优势已经不是什么优势了,因为没有人会在那种火力下取得突破,除非你的人数能超过对方的子弹炮弹总数,并且还能一直不害怕,像行尸走肉一样一直往前冲。用肉弹换铁弹,顶着巨大伤亡,在己方被对方火力全部灭掉之前,成功冲上去与对方肉搏,这才有一线可能,但这很显然是不现实的,没有人能做到那种程度,毕竟人是会害怕的。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乔治米德不止一次劝说林肯赶紧与中国人谈和,否则继续打下去的话,就不是割地求和那么简单了,毕竟不管怎么说,什么后劲儿啊,人数啊,工业实力之类的,打不赢对方一切都是白搭,所谓的综合实力,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军队上,要体现在军事实力上才可以。
幸好,已经有刚愎自用苗头的林肯总统总算是听了劝,虽然有些晚,但好歹还没到最坏的结果,终于成功跟中国人谈和,总算是让这支最可怕的军队撤军,让西部防线的压力大大减轻。
可以这么说,中国人在史密斯兰地区停驻的时候,虽然还在很远的地方,但在东部的华盛顿也能感受到中国人的压力,因为谁都知道,中国人只要肯下决心,后勤也跟得上的话,他们完全可以顺着俄亥俄河一直东进,到时候凭着中队的战斗力,打破匹兹堡完全不是问题。
一旦匹兹堡这座联邦军的军火基地被占领,那么联邦军也不用打了,在西边有中国人,北方有英国人,南方还有联盟军虎视眈眈的情况下,直接认输就是最好的结局。
不管怎么说,乔治戈登米德作为林肯总统的心腹,已经被打上了林肯党的标签,按照合众国目前的局势来看,一旦林肯所领导的政权落败,他乔治戈登米德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儿去,甚至可能连退役都不太可能,反而有很大可能被抓起来反攻倒算。
原因很简单,由于长期战争以及林肯的独裁措施,合众国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的激烈跟敏感,早先的宽恕作风已经渐渐远去,激进跟狂热反倒成了一种社会主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站得越高,掉下来的时候摔的也就越疼,所以此时的米德将军总是胆战心惊,就怕万一有一天自己也像其他那些口无遮拦的反对派军官一样,前一天还是意气风发的联邦军高官,下一刻就成了阶下囚,甚至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当然,除此之外,米德也认为在现阶段,林肯是最合适的总统,他的独裁化改革也是最有利于合众国的政策,联邦军正是在林肯的领导下,才能一直在被动的局面下坚持这么久,否则换一个人过来当总统,他真怀疑能不能坚持到现在,很可能早就投降了吧。
正是因为内心里的恐惧,加上一些责任感,当然还有那份对更高权力的渴望,所以乔治戈登米德工作起来才特别的上心,当上联邦军总指挥之后,一直亲临一线,争取在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解决问题,就算不能把联邦军打造成攻无不克的军队,起码也要弄成一支韧性十足的防守型军队。
就目前来看,乔治戈登米德的做法还不错,他在波托马克河附近修筑的大面积防御阵地,有效的阻挡了联盟军的步伐,让所谓的名将罗伯特李也无可奈何,让南北双方的军队变成了对峙型军队,谁也拿对方没办法,虽然无法获得有效的进攻,但却守住了目前的阵地,阻止了联盟军的进攻企图,让对方无法利用战术优势扩大战果。
虽然后来联盟军通过大规模登陆战的方式偷袭了巴尔的摩,但那个地方处于联邦军四面包围之中,以联盟军目前的实力,靠偷袭获得一处重要地点是没问题的,要想继续扩大战果,他们恐怕还没那个能力。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米德的推测,托马斯杰克逊的部队果然止步与巴尔的摩,一门心思防守,不再选择进攻,原因就是他的部队后劲不足,强行进攻只能是冒险。
所以说,在米德看来,什么联盟军,英国人还有法国人之类的,统统不足为虑,就算英国人加大了干涉力度,联邦军也一点不害怕。
唯一害怕的就是中国人,中国人的干涉军虽然人数最少,但战斗力却强的离谱,完全是作弊一样,是米德一点把握也没有的敌人,也是他最头疼的敌人。
幸好,现在中国人这个最大的敌人已经去掉了,那么米德也就不再担心了,只要继续对峙下去,他相信那些英国人法国人还有联盟国的人早晚会失去耐心。
毕竟这场仗在失去中国人之后,联盟军才是主要对手,现在双方都无法奈何对方,比的就是一个韧性,而要比韧性的话,联盟国显然不是合众国的对手,双方的底蕴差距太明显了。
在这种情况下,远离华盛顿,去波托马克河前线指挥部坐镇指挥,安全性其实是没问题的,相反,他们这做好处多多,既能让自己获得亲临一线的美誉,又能让米德远离权力中枢,避开了很多权力倾轧,这也是他一直能获得林肯信任,并且在爱国青年军越来越猖狂的情况下还独善其身的秘诀。
说白了,乔治戈登米德不喜欢现在的首都华盛顿,因为他觉得那个城市已经变了,变成了一个狂热的,没有丝毫信任可言的城市,所以只要不是总统特别召见之类的特殊情况,他基本不会回华盛顿,而是呆在波托马克河军团的营地里,这里虽然是军营,但起码感觉要好很多,因为这里都是他说了算,在这里会让他倍感亲切。
可以这么说,虽然是呆在前线部队,可与那些最底层的官兵不同,总司令米德将军在这里的生活丝毫看不到一点紧张,完全是一片悠闲恬淡的生活,说是在军营度假也毫不为过,所以在这里的时候,米德感觉无比的开心。
但是,现在的乔治戈登米德总司令却不怎么开心,因为他不得不连夜离开他心爱的军营,在一票黑衣人的“保护”下坐上了前往华盛顿的火车。
虽然很不开心,但他却不敢反抗,因为这是林肯总统专门派人给他下达的命令,要他立刻回华盛顿述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