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承担起对父母的责任,我必须结婚,但我也不想你走……所以我要娶司婠婠。”他用指尖触碰燕淮的耳垂,笑容中有孩子气的邪:“我用她把你绑在我身边了。”
燕淮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你真是个自私的小混蛋。”
这时有一个陌生男人悄悄走近。燕淮和周应时都不认识他。
他却已经太熟悉这两人。
“周应时,”他说:“婠婠有话托我转告你。”
“你知道婠婠在哪?”燕淮危险地眯起眼睛
“我知道。”阮长风点点头:“她现在过得还不错。”
“你怎么证明你确实认识婠婠?”燕淮追问。
“周应时,婠婠说……”阮长风不理会燕淮:“那天知道你害李学彬丢了保研资格,她气疯了,所以才咒你生病……她不是故意的。”
周应时笑着点头:“我知道。”
“她希望你好好养病,祸害遗千年,你这种祸害不该这么早死。”
“消息传达到了,那就再见吧。”阮长风说。
“等等,”燕淮问:“婠婠有没有话对我说?”
“婠婠说,哥哥什么都知道,所以不用多说。”顿了一下,阮长风说:“只是希望你保重身体。”
“是你隐去了婠婠的行踪?”
阮长风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默默走远了。
而公园里三个男人的短暂相会,还是落入了一个人的眼睛。
不远处,盯梢的安警官掐灭了烟:“这个阮长风……很有意思。”
他对副手说:“但误导警方,手未免伸得太长了。”
“接下来,查查他。”
“所以……尽情恨我吧,燕淮,”周应时说:“是我害你们变成这样的。”
燕淮有些烦躁地跺脚:“都这个时候了,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等我死后下地狱时,站在阎王面前……”周应时把头搭在燕淮肩上,这个动作让燕淮想起了妹妹。他低声说:
……阎王要定我的罪,问我这辈子最对不起谁。
我说是我妻子。
他问我为什么对不起她。
我说……因为我爱上她哥哥。
阎王会很生气地把我下油锅去炸,因为我……
周应时凑到燕淮耳边低语:“就算下地狱,也不后悔。”
当晚,周应时病危。
ICU门外,燕淮死死握住他的手。
“不要离开我。”
周应时每一个字都含着疼痛:“放我走吧。”
医生也劝燕淮,病入骨髓了,现在周应时连呼吸都很痛苦,不如放他体面离开。
燕淮只是对医生深深鞠躬:“用尽一切办法,我要周应时活着。”
“即使浑身插满管子,日夜疼痛,毫无生存质量可言?”
燕淮仍是鞠躬:“那也没关系。”
那之后,燕淮停止了对司婠婠的寻找,回到宁州,卖掉公司,像亲生儿子一般奉养周应时的父母。
他住进婠婠和周应时的公寓里,在两个至亲至爱之人的房间里,任由孤独和罪恶感把自己淹没。
他也开始读书,自考本科,研究生,博士……一路读上去,做他没有完成的研究,写他没有写完的论文,教他没有教好的学生。
再没有结婚,一生桃李满天下。
人人称赞他淡泊名利,有古风。
他对外只说,不过是为了给一个自私的小混蛋积福,好让他以后在油锅里少炸几年。
而没有人知道,每天下班后,他会回到家中,房间里有一个靠呼吸器和输液维持生命的人。
他的爱人。
他永远细心地照顾他,给他翻身,擦洗,按摩,换药……守着躺在病床上的他一天天枯槁下去,渐渐只剩下薄薄一层皮包着白骨,却还是活着。
他已经失去了求死的能力。
燕淮看着他的眼神由眷恋变成恐惧,后来变成憎恨,现在只剩下哀求。
为了装呼吸机,他的气管被切开,失去了大部分语言能力。
但有时候燕淮会听到他嘶哑的气音。
他说,我恨你。
“别怪我不让你解脱,别恨我……”燕淮轻轻捧起他枯枝般的手掌:“我只是不想放你走而已。”
就像当初你不想放我走,所以骗了婠婠。
现在我也不会让疾病带走你,让你从此在死亡的安宁中沉睡。
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我们两个,注定这样,一直纠缠到死……
尾声
李学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司婠婠,是在长城。
那是世界知名交响乐团在中国巡演的最后一站,以烽火为主题,以万里长城为背景,少见的户外演出。
李学彬作为志愿者维持现场秩序。
他从小缺乏对音乐审美的培养,整场演出看完,只觉得气势恢宏,再多别的什么好处,也就说不上来了。
而演出结束后,在熙熙攘攘散场的观众中,他看到了一个黑衣女人脱离了乐队,在作为布景的篝火前站定,然后把小提琴投入了火中。
转身,头也不回地融入了人流,再也看不见了。
烽火和佳人,天赋和梦想。
一切都该有始有终。
“师娘——”他尽力喊她,最终还是被人群冲散。
很多年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
新晋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被邀请上台致辞。
在感谢了团队,恩师和妻子后,他从琴盒里取出了小提琴。
那把琴很旧了,边缘还有烧焦的痕迹。
李学彬说,最后,我要感谢这把琴的主人,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但祝她找到了想要的自由。
物理学家奏响了她的焦尾琴,琴声在舞台上长久地回荡。
他相信那琴声会一直响下去,一直传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直到传进她的耳朵。
她一定能听见的,他这样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