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卷 河洛天子会 第五十六章 命终雄会谷(六)(2 / 2)星尘武者首页

拔魔一族,虽然不是异能者分支,却可以隐约的感受到武灵的存在,或许是因为公孙绍的实力太过于强大了,所以就连身为普通的白菜,李碎叶,都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公孙绍的背后,显现出了一个人形态的武灵。

金盔金甲金靴,背后一把悬浮在半空中的金剑。

整体展现出来的气质,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至尊!

如果非要用普通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的话,那么就是。

完美!

“天!元!寂!灭!”

“万!物!归!一!”

那一招可以让天地万物回归本质,让物质形态倒退到一个节点的法则级能力,再一次发动了,很显然,公孙绍刚刚吸收的黑白色能量,让他拥有了足够的能量。

想来也是非常合理。

越是强大的能力,就越是有着非常苛刻的条件。

当然,这只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这些噬心者,只是开胃小菜,神灵泰坦也属于是攻城机器,要对付你们这些小滑头们,极为不易。”

“不过,仁山这个小朋友,我暂时还用不着。”

“苗错小朋友,差不多也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

话音刚落,苗错的身体直接被公孙绍的武灵拦腰斩断,紧接着,那把金色的宝剑,宛若在审判苗错身前的罪恶一般,把他所蕴含的能量尽数抽干,一丝一毫都没有留下。

“舒服了。”

“高阶异能者的能量,味道就是不一样。”

公孙绍终于做出了一个,反派应该有的动作,邪魅一笑,搭配上舔嘴唇的动作,虽然这种画面,在无数的里,已经出现了无数次,但是动作感觉该到位的时候,绝对不能忽略。

“魔将,聆听牧者的召唤!”

“恶战!”

仁山就好像是接收到了指令的机器一样,武灵外放,只不过,学无止境的颜色,似乎有些不对劲,乍一眼,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仔细一看,竟然与仁山身上的黑色魔气,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没有本体散发出来的魔气那么深邃。

戴宇见状,只觉得眼前的这个魔化人,似乎与一般的魔化人有所不同。

“仁山,已经成魔了!”

诚然,牛文并不是很想把这个事实公布出来,现在的局势,已经够绝望了,如果再从自己的嘴里,冒出来这么一句,可能多多少少有点灭自己威风了吧。

“我知道,我能够感受到他的魔气,与先前的那些魔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野牛军,帮我一个忙!”

“列阵!”

话音刚落,包括牛羊马兄弟在内的野牛军,纷纷高举手中的长矛,拔魔蜂刺在此刻,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淡金色的斗气,就好像是无数道光芒,集中在了戴宇的身上。

虽然这种感觉,有些痛苦,就好像是在身体里面打气一样,但是拔魔一族的优势,就是在于兼容性,可以与除了魔气以外的任何能量兼容,当然,也包括了其他人的拔魔之力。

“有意思,在短时间内,集中千人的拔魔之力,直接让戴宇从准拔魔战士,晋升到了拔魔斗士的巅峰状态吗?”

“那么,就给你们来一点新花样看看吧。”

公孙绍非常不屑的微笑着,右手掌心处开始输送着黑色的能量到仁山的体内,他眯着眼睛,极为自信的说道。

“若是你们能够侥幸不死,就让你们成为我的新型实验品吧,至于风斌和司马俊这两个年纪已经不小的小朋友,我可以赐予你们一个特殊待遇,我会把你们两个,炼制成魔将,直接成为我魔化人部队的统领!”

话音刚落,仁山在吸收了一部分魔气之后,直接暴走,双眼通红,以非常离谱的速度,朝着人群冲去,却被戴宇刚刚好拦下。

拔魔斩的刃口,堪堪架住了仁山的攻势,学无止境也被戴宇周身的金色斗气所阻挡,紧接着,天地变色。

乌云,遮蔽了天空,云层间,正离子与负离子相互摩擦,发出了非常恐怖的雷鸣声,紫色的能量和金色的能量纠缠在一起,宛若一条又一条的大蟒蛇在天空中起舞,轰隆一声,杀意骤起。

雷电的力量,仿佛激活了戴宇体内的潜能,这个时候,与之对敌的仁山,也进入到了一个被强化的状态。

导电增幅!

然也。

只要是被雷电之力强化,成功通过了导电增幅的人,在电闪雷鸣之事,都会引动体内的隐藏能量,发挥出更大的战斗力。

这,就是在司马一族的族谱上,详细记载的秘术。

磁能超载!

“哈哈哈。”

“是不是觉得很好玩?”

“拔魔战士,可以引动天地正气,大自然中,代表着正法不义的元素,正是雷电元素。”

“这种情况,我早就考虑进去了,你们引动雷电,只会让仁山更强!”

世人都知道,雷电代表着正法不义,可又有多少人在乎过,是乌云里的正负离子相互摩擦,产生了雷电。

正如同这个世界上很多的正义,其实都是披着一层羊皮的恶狼,古往今来只如此。

“诸位同僚,再提升一级内力!”

很显然,戴宇已经很难招架了。

纯粹的能量对抗,是非常消耗内力的,不知道为什么,千人所凝聚起来的力量,竟然只能勉强抵御仁山的攻势,更可怕的是,仁山至今为止,还没有发动他的特殊能力。

仔细想来,不管在哪个时间段,仁山只要发动能力,无涯之海,就可以隔绝任何一个他所指定的目标,一骑当千尚且游刃有余,一对一单挑,那就更不在话下了。

“兄弟们,这一战拼了!”

说出这一句话的人,并不是牛羊马兄弟,而是严妍。

作为一个秘术使者,虽然他也拥有内力,但是他毕竟不是异能者,也不是武者,并不存在异能和武灵被抽走,所以直接垮台的悲剧,加上公孙绍原本就没有打算去针对他,因为在公孙绍看来,一个研究阵法的秘术使者,指挥一下普通人的战役还不错,和异能者打架?

差远了!

不过,正如同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尽管严妍无法力挽狂澜,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可以拖延一个节点,一个属于他的专属节点。

“狸儿先生,我自幼年时起,就听说过那个故事,有关于混沌力场,还有拔魔大阵的故事。”

“请您,一定要帮我们!”

疯三爷已经陷入了昏迷,风斌和司马俊都变成了残废,其余众人,几乎也都是半死不活,要么就是昏迷不醒。

“我?”

“一个记忆力残缺的人?”

事到如今,狸儿还是没有能够取回他全部的记忆。

“狸儿,李耳。”

“哼。”

“当年,我们参加的那一届河洛天子大会,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取回被封印在武帝天墓里的宝贝。”

“那些老杂种们,怎么称呼你来着?”

“圣者遗体?”

仔细想来,由公孙绍这个见证者和参与者来说出当年的真相,才是最贴切不过的事了。

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风金小队的冒险,在目前的剧情中,止步于周猛想要帮助村庄里,长着蓝色斑纹的村民,解决斑纹的问题,现在,把时间和镜头,都推移个几十年,让这些老家伙们,通过文字,回到大众的视野之中。

“既然治不好斑纹病,不如把他们全杀了。”

“我赞同,与其被他们伤害,倒不如把他们全杀了。”

在上官猎和风金的一唱一和下,六人小组,把这个长寿村的村民,杀了个一干二净,自此后,周猛的心态,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而司马珏,郭狂对于风金的疏远,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最重要的是,公孙绍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队友,屠杀了整个村庄的时候,他的心态,开始馋了变化,虽然最初,只是微弱的变化,但是这种土匪扫荡的事,他们一路上,可是做了不少。

“公孙家的大少爷,怎么了?”

“好像闷闷不乐的啊。”

杀人这种事,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但是对于六个异能者而言,这都是洒洒水,试问,这六人小队中,哪一个所在的家族,不是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才达到了今天的鼎盛?

人的寿命,是短暂的,因此,繁衍后代,就成为了必须要做的事。

从唯物主义者的角度来说,繁衍生育,是为了延续下一代,是为了让人类社会延续下去,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传宗接代,是一种让自己的家族,能够顺利传承下去的手段,也是证明自己,曾经来过这个世界的最佳方法。

换而言之。

不管穷富,在原始社会中,只有强壮的男人,才有资格与女人繁衍子孙,而强壮的男人,要征服女人,除了用食物以外,还有一件,看起来很残忍,很血腥,但是却逼不得已的事。

殴打,甚至杀死同族的弱小男人。

因为身体强壮,那些弱小的男人,很快就被击败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甚至还会被石斧,木棍活活打死。

正如同狮群在争夺领地的时候,新狮王,会杀死老狮王,并且咬死所有的幼崽,如此,母狮子就会选择更强的配偶,繁育后代。

在原始社会也是如此。

野蛮,强壮的男人,拥有最优先的择偶权,甚至是独享配偶。

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只能驱逐其他的男人,甚至是杀死他们。

在现代的人的价值观来看,自相残杀,是一件残忍,血腥,甚至是愚蠢的事,更重要的是,其违法了社会公约,违法了最基本的规矩。

不过,越是古老的社会制度,就越是推崇这种纯粹的暴力和纯粹的野蛮。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

公孙绍支支吾吾的,心里面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或许,他应该与风金等人,敞开心扉,好好的交流一下。

虽然其他人,并不是很待见他,至少风金,还算是一个非常够意思的人。

“你只是觉得,为了面子问题,就杀了那么多人,这很不合理对吗?”

“其实,在我看来,如果强者不能够定夺弱者的生死,这才是最不合理的事。”

“大象一脚,可以踩死无数只蚂蚁,在人类社会亦是如此。”

“公孙一族的祖先,是帝鸿轩辕氏,在上古大战中,先后参与了两大战役和无数的小战役。”

“阪泉之战,促成了炎黄部落的合并,涿鹿之战,奠定了神州的统一。”

“你知道吗?”

“轩辕氏在击败了蚩尤氏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风金故弄玄虚的看着公孙绍,因为他觉得,公孙绍也算是一个名门子弟,不可能连这些故事都不知道,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摧残一下对方的心态,毕竟,调侃对方的老祖宗,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

而风金,则是把不正经还有不礼貌,发挥到极致的男人,当然,这仅仅只是偶尔。

耍黑色幽默,可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的,还是要看清楚时势。

“不知道。”

公孙绍摇了摇头,看着风金有些猥琐的笑容,还有意味深长的疑问语气,作为轩辕氏的直系后代,他怎么想不明白。

这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因为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在公孙家族的藏书阁里面,有关于帝鸿轩辕氏的记载,都是正面的,那些不太正面的记载,要么删除了,要么有所改动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哪怕是首先统一了神州大大小小部落的轩辕黄帝,也有过一些黑历史,只是人们,更加愿意看到自己的人文始祖,是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美偶像,是一个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了神州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励精图治,任劳任怨,与万民同甘苦的好黄帝。

“啊?”

“这个故事,你都不知道吗?”

“上古时期,图腾文化非常盛行,因此,各种各样的图案,就是在那个时候大量的出现,但是,这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玄幻的东西,相反,这种社会情况,是有一个专有名词来代指的。”

“好像是叫什么,旗帜风向对于社会走向的影响。”

“简称,随大流。”

说到这里,其实大多数人,也已经猜到了,黄帝在击败了蚩尤氏的部落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斩下了蚩尤的首级,并且带着首级,来到了蚩尤氏的大本营,走走逛逛一圈,那些战败的蚩尤氏族人,都纷纷归降了黄帝。

不久之后,黄帝坐拥天下,是神州共主,所有的部落,都是以他为尊。

“原来,是这样的啊?”

“我还以为...”

风金的一番话,让公孙绍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梦想破灭。

从小到大,公孙绍都有三个非常崇拜,也非常尊敬的偶像。

其一,就是帝鸿轩辕氏。

因为公孙一族的血脉,正是传承自他,而且轩辕黄帝,对于华族的贡献,确实是里程碑式的意义。

原本的天下共主神农氏式微,逐渐失去了对于天下的统治力,如果这个时候,没有轩辕黄帝站出来,重新统一已经逐渐分裂的神州,那么很有可能,会比起春秋战国时期,更加恐怖,更加分散。

要知道,原始社会,是不存在所谓的民族凝聚力的,甚至有些部落,就连姓氏都没有,很多人的名字,就只有一个字。

这个字,就有点类似于甲乙丙丁,子丑寅卯这些代号,并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名字。

其二,是祖龙,元皇帝。

虽然祖龙所创造的帝国,仅仅只是传了二世就亡了,但是他的伟大思想,远超他的贡献和功绩。

天下大同,同的是资源,是技术,是可以融合的文化和社会制度,而非人与人之间的互通。

如何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是天下大同,世界大同的核心理念。

“天下大同?”

“不服,就打到你服!”

霸气的宣言,让祖龙的帝国,高耸入云,拔地一起纵千里。

不过,这一步,迈出去太大,代价,就是气运逆转,祖龙暴毙,享年四十九岁。

其三,是武帝,风庄。

一位生活在上古时期的大能,在那个灵气还没有枯竭,人人都可以修炼,人人都可以飞升,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哪怕自己的梦想,再如何的无聊,再如何的不被认可,只要足够努力,再加上那么一点点的天赋,哪怕只是及格线以上,都要胜过千言万语,都要胜过,数以万亿的脑细胞,在闲暇之余的胡思乱想。

这三位偶像之中,公孙绍还是最崇拜轩辕黄帝,因为他真的是一个被历史渲染成完美偶像的人,一个代表着九州过,个人英雄主义,以及豪杰浪漫主义的神。

可惜,正如同俗话所说。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在金行,有一个行话,叫做几分赤,这个说法,就是代指金子的品质,从低到高,分别是一到九。

数字越大,金的品质越高,价格,自然也就越昂贵。

众所周知,金行,是最暴利的商业圈子,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有十分赤这个夸张的说法在里面才对,不然对不起商人们,那嘴里面镶着的大金牙。

然而,就算是视财如命的金行商人们,也不敢说一金十分赤。

诚如相面大师所观。

人无完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