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1章 想有个小家···还是大房子比较好(2 / 2)我的女友是coser首页

“你好笨,因为我删了脑子里还有啊?”叶夜提醒着,想用坦白从宽让姜北柠少生点气。

“算了啦,眼不见心不烦,绝对不能当着我的面看!”

叶夜顿了一下,又开始擅自解读起来。

姜北柠也不像是真正在生气,上次小黄油被批斗了一番,可小妮子自己也被美少女游戏深深吸引,后两天嚷嚷着买抱枕,让八纯做她老婆。

死宅起来最死宅的,显然是姜北柠这边,毕竟就算当了这么久的二次元,叶夜splay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为什么加限定词?”

“”

叶夜凑近了点,抬起她的下巴:“你的意思是一起看可以?”

“”

“你好色。”

“这不是你先看的吗!?我这是监督你!”

连理由都称不上了,还是不要把她教坏了为好,默默的把清空大脑,一切都石沉大海。

这玩意说不定对姜北柠毒害程度更大

“狡辩!今天你洗碗,我先去弄视频了。”

“好吧!为什么好像倒是我做错了的样子,明明就是你的不对”

姜北柠收拾起碗筷,感觉有点心累。

桌面上大大小小的包裹堆积成山,好不容易清理出来一个空地,叶夜吹了吹自己被快递碎屑沾染上灰尘的键盘。

这些一看就不是他买的,清一色的假发,照理来说姜北柠是不会买这么多的,视频里面除了增加高中时候的脱发而使用发片以外,也基本上不用假发的。

虽然漫展的时候还是会戴,不过最近也没什么大型的活动。

“这是你买的吗?”叶夜将快递堆到一边。

“不是。”

“骗人,上面收件人都是你的某宝i。”

姜北柠的小手揉搓着碗筷,沥干后放好。

这些包裹确实不是她“买”的:“这些有些是我好友寄过来让我帮忙修剪的假发,还有一些是一些人专门找我修的。”

“六十万粉丝的up主需要弄这个吗?”

“不是啊!每天无所事事的,up主其实不拍视频的时候很闲的,有的人喜欢开直播,有的人喜欢打游戏,我觉得还是找点正事做为好。”

手上闲下来总是想要找点事情做,闷在家里一天天打游戏也总有一天会厌倦。

“不过能闲着总比忙着好你这样做决定有什么理由。”叶夜思索着,依旧不得要领。

“不知道,大概是想赚个装修钱。”姜北柠摇摇头,“你想啊?假如我们大三买房,大四装修,一毕业就能住进去!多好!”

“巴中和天府的房价都不便宜,打算先付首付?”

“”

姜北柠的小屁股坐在床上,抓着床单的小手微微用力:“有个家的感觉会不一样的,租的不算,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啊?”

但说回来,犹犹豫豫的安装洗碗机之类的事情,要是在自己家就不会有这种烦恼。

归属感是很重要的事情,也可以使劲折腾起来,叶夜一直想在南方装地暖,木质地板习惯了,就算需要经常拖也可以,姜北柠也可以肆无忌惮的光脚踩在上面。

“我倒不是在质疑什么。”叶夜不知为何放松着脖颈,莫名的感到开心,“这个床也不怎么地,每次我都想着弄坏了要陪押金,魔都还挺难找到这种便宜青年公寓的。”

姜北柠嘶哑咧嘴的露出小虎牙,用被子盖在了自己的身上。

叶夜左手摸了摸姜北柠的发丝,将兜帽给她带上,轻笑一声,思考着搬到新房子的情景。

也不是非得在主城区,要挑选小区这种事还挺麻烦的。

唯一好处就是不用考虑通勤,两个自由职业者都窝在家里,但是尽可能的想要看到江景,无论升值还是住着都很好。

大学生谈恋爱也很难构想到这一步

朋友也有在同个大学交往的,那交往的当天可是相当随便,不过只是在微信上聊了两句,看了两眼朋友圈就自认了解对方,所以走到最后和分手的总体比例也就相差甚远。

这也是姜北柠不愿意用微信的原因,就是觉得上来要微信是一件非常轻浮的事情。

虽然up主只是爱好,做到这一步姜北柠也有自己的努力,争取到的工商,并且做做修假发的工作什么的,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

“哪有现在考虑这么多的我同学还在和他女朋友在大学语文课上腻腻歪歪呢,周末一起吃个饭,在咖啡厅坐一会什么的。”

“那种大多都是想找个伴,我是想找个老伴。”姜北柠抓住叶夜的左手,捏了捏他手上的戒指。

“我想法一样。”

轻率的说出“普通的情侣”应该是如何,那是种所谓“初恋青涩”而不需要考虑后果的事情,同时也是给自己添加的天与咒缚。

然后姜北柠反应和自己一样,死正经,认真到极致的回答。

想走远一点,然后就考虑的深一点。

“我也想你和有个家,有证的那种。”

“哪种证?”

“哪种证我都要。”

“你好贪心”姜北柠呼呼的撅着嘴吹拂刘海,“不过我觉得就算一年前开始交往,也会像现在这样同居起来也非常适应。”

“你更贪心!”

“我这才不算贪心!”姜北柠嚷嚷着。

叶夜唯独承认这点仅仅是惧怕着触碰到的梦幻,自己没能有勇气踏出哪一步这件事情,并且为此感到抱歉。

“但是,如果你可以给朝霞喂点鱼食,给生石花浇点水什么的,并且不要在床上吃薯片,加上洗澡的时候像我一样洗久一点,不要有事没事就叫我给你搓背就更好了。”

“你开始抱怨我了!?”

“你觉得的呢?”

“哼。”姜北柠露出小恶魔一样的笑容,“明明就喜欢我这么干,不如说喜欢我到无可救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