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不少地方都还沾着泥巴。在他身边,有个大胡子跑过来道:“刘大哥,咱们在这山里都呆了快半个月了,你说,咱还怎么赶过去啊?”
马凯扭头看着他,郁闷道:“你问我,我问谁?”
没办法,刚过来,时空轴输送记忆的程序总是那么慢。看着身后那些面黄肌瘦的劳动力,马凯真无语了。这些人,连站都站不稳,怎么去当劳力?
这时,记忆终于传了过来。马凯兴奋的发现,现在的刘邦已经结婚了。而且老婆特漂亮,名叫吕雉。
“这名字,耳熟!”马凯根本都不知道吕雉是谁,在刘邦的记忆中,吕雉就是个大美女。而且,是那种温柔贤惠的大美女。
不过很遗憾,这次吕雉没跟着他,也就没机会和这种大美女私会了。
芒砀山,这就是马凯现在所在的位置。出门的时候,为了给秦始皇征集劳动力,他找了三千多人。不过现在,只剩下一千多人了。
其他的,要么死了,要么跑了。剩下的,除了跑不动就是快死的。
叹了口气,马凯真心为古代农民感到悲哀。生死根本不受自己控制,那些为官为宦的都可以虐待他们,皇帝一个命令,更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为此送命。
这次是去骊山,看样子,是为了给秦始皇修坟去。
“修坟?不可能吧,我这种人,挖坟倒是有一套。”随手掏出任务令牌丢掉,身后顿时响起一声尖叫。
扭头,看着那个大胡子,马凯郁闷了。这长相,尖锐的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
大胡子可没有马凯那种心思,急忙把令牌捡了起来,开口道:“亭长,皇帝的命令您都不听了。这可是杀头之罪啊!”
闻言,马凯满不在乎道:“屁!老子现在不管怎么干都是死路一条。反正都是死,何不让自己痛快点。”
说完,他看了看远远跟在身后的劳动力,大手一挥道:“让兄弟们把人都放了,要都要死了,何必拉着这些无辜的百姓一起受牵连。”
听到马凯的话,大胡子直接摇头了。
“刘大哥,咱们再加把劲儿,如果到时候能赶上也好啊。死点人怕什么,最起码咱们交差了啊。皇帝应该不会对咱们下手啊。”
听到这句话,马凯的眼睛眯了起来。死点人怕什么?这句话可算刺痛了马凯。想到长平之战尸山血海的场景,他就忍不住浑身发抖。
见马凯这个样子,大胡子退缩了。要知道,现在的马凯可不是以前那个只会玩嘴的家伙了。战场上,他也曾一马当先过,这种货色,他凭眼神就能吓死他。
果然,在马凯杀机弥漫的眼神中,大胡子离开了。
他走了,又一个人围了上来。
“大哥,你说咋办吧。兄弟们平常都听你的,这次咱还是一条命。”
马凯撇了撇嘴,刘邦以前也只是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说白点,就是当地的地头蛇。
现在都三十四岁了,功名什么的,他已经不在乎了。
“把人都放了,咱是一根绳儿上的蚂蚱,穷人何苦为难穷人?”这句话是马凯真心的,21世纪的他说到底还是论枚算的屌丝。虽然现在用积分可以兑换富二代的身份,可依然填补不了他缺乏想象的灵魂。
这次手下人答应的很痛快,他们虽然都是市井流氓,可也知道盗亦有道。换句话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