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临》 文/北途川 我心是一片荒芜的冰原 在你降临的那一刻 春水融冰,大地回温 --------------------------------------------- 曦光第一次见秦斯年那天,下着大雪,冰面有一本英汉词典那么厚,曦光怀里揣了一只猫崽子,一路狂奔,刚进院门就摔了个狗啃泥。 她整个人大字型趴在地上,感受着大地母亲冰冷的怀抱,深切体会到一个词沉甸甸的重量——乐极生悲啊,乐极生悲! 姑婆家里养的一只巨型古代牧羊犬听见她回来,从屋子里蹿出来,兴奋地跃过她的背玩山羊跳,前蹄带起的雪泥溅了她一脖子,尔后学着她的姿势就地打滚躺在了她面前。 伸着舌头哈哈吐气的欢快样子,和一脸生无可恋的曦光曦光形成鲜明而强烈的对比。 曦光:“……” 二缺。 “旺财,你是猪吗?”曦光白了它一眼,双臂用力想要站起来,发现有点儿使不上力,她身子勉力弓着,怕压坏小猫崽。最后嘤嘤嘤哼唧起来,一边儿浮夸地抹眼泪,一边控诉这只傻狗,“每天就知道吃,摔倒了都不知道拉我起来,朕要你何用?” 旺财蹲坐在地上,歪头,两只耳朵抖一抖,一脸你说啥老子听不懂的懵逼样子。 曦光以指作剑,狠狠插在自己脑门上,吐出一口血来。 卒! *** 一个戏精的诞生,如果没有观众该是件多么值得惋惜的事。 曦光就在这样的场景下看见了秦斯年,彼时他缓步从内屋走出来,锃亮的皮鞋沾了些洁白的雪泥,曦光还没来得及爬起来,旺财蹲在她头顶,视线里有旺财的两只肉蹄子,还有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鞋,视线往上能看见长裤妥帖包裹下的一双长腿,驼色的毛衣,高领,下巴线条略显清瘦,唇形削薄,鼻梁挺直,一双丹凤眼,眼尾略往上挑,冷淡中又透着些许风流,整个人笼在鹅毛大雪的背景里,仿佛一副画。 曦光有点儿呆,保持着趴地仰脸发愣的姿势足足有四五秒。 觉得……自己好像恋爱了。 心脏噗通噗通,跳得有点儿太欢快。 他骤然蹲下了身,两只手一齐伸出来,穿过她的腋下,把她抱了起来,修长匀称又骨节分明的一双手帮她拍着身上的雪渣子。 曦光闻见他身上清淡的男士香水的味道,后调甘冽,像是冷雪中透着的梅花香。 他眉眼中酝酿出渐浓的笑意,“怎么这么不小心?” 曦光做了这辈子最为后悔的一件事,唇角下撇,眨着眼的间隙就哭了出来。 一来刚刚摔得实在太疼了,二来旺财实在蠢得她憋气,三来被人嘲笑十分伤自尊,四来被好看的人嘲笑更是百倍的伤自尊。 一二三四条加起来,她不哭都对不住这场面。 秦斯年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愕然看着怀里的小丫头抓着他的胳膊嚎啕大哭。 他许久不曾哄过小女孩,思索了半天,只好伸手拍了拍她的背,“乖,不哭了,叔叔给你买糖吃。” 曦光:“……” 再卒! 那一年闰腊月,冬季显得格外漫长,曦光过了两次十七岁生日,认了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做小叔叔。 临别的时候,曦光泪眼婆娑地拽着他的袖子依依不舍道,“小叔叔,下次见面不知何时,我们加个微信好不好?” *** 后来,曦光觉得自己那天要到他的微信,实在是很有先见之明的一件事。 曦光从小跟着爷爷在香港住,到了大学的时候才去了内陆长住,她的粤语和英语讲得很好,普通话虽然还算标准,却说不太利索,所以起初她不是很爱和人交流。 不知怎么传到妈妈那里,就是:“曦光呀,不适应内陆生活,性子孤僻的很,也不和人说话。” 所谓以讹传讹,大抵如此! 她妈妈是个资深傻白甜,闻言如临大敌,下达命令给姜博言说:“去,关怀一下你妹妹!” 曦光第二天就收到了老哥的亲切关怀,“姜正曦,有什么困难跟哥说,不用装深沉。你是不是失恋了?失恋乃人之常情,不必挂怀,反正以后失恋的机会还很多呢!”说完忽然想起来,“哦,我忘了,你母胎单身,估计没有这些烦恼。” 然后曦光一句“拜拜了您”扔出去,麻溜儿地挂了他的电话。 亲哥,这才是亲哥。相亲相爱的都是假哥哥! “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曦光发了条十分具有装X嫌疑的朋友圈,感叹一下这蛋疼的青春,和虚假的兄妹情,顺便约个酒友。 一条来自小叔叔的评论:小孩喝什么酒! 曦光回复小叔叔:那小叔叔请我吃火锅吗? 小叔叔回复曦光:好。 曦光握拳:耶! *** 吃饭的地方在学校附近,秦斯年刚刚从公司出来,照旧一身剪裁合体的银灰色西装,皮鞋锃亮,气质凛冽地走进了火锅店,引来无数人侧目。 “我每次一看见你,就觉得呼吸不畅。”曦光笑着给他摆凳子,他挥了挥手,让她坐着:“女孩子做这种事做什么。” “我妈妈说要主动,主动是一切故事的开始。” “哦?” 曦光咧唇一笑,“我觉得我还挺好看的,和你很般配。” 秦斯年轻“咳”了一声,“你还是这么直接。” 点了九宫格,红红白白的汤汁冒着蒸腾的热气,秦斯年的脸隐在后头,笑容显得模糊但温暖,“等你满二十岁再和我说这个。” 他语气平淡,依旧把她当小孩子哄。 曦光撇撇嘴,”你老是顾左右而言他!“ *** 在顾左右而言他的造诣上,秦斯年怕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曦光记得最清楚的是后来有一次,是个下雨天,她撑着伞在路上走,或许是这个城市太小,又或许是俩人忒有缘分,她走着走着,身边停了一辆车,车窗摇下来,露出他的脸来,他偏头看着她,“今天不上课吗?怎么一个人跑这边来了。” 曦光一摊手,“迷路了,我就看看凭我的记忆,能不能回学校去。” 这年头,各种导航设备加持,能迷路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曦光确切是个路痴晚期患者,导航都拯救不了那种。 那天她心情不太好,所以走路的时候跑神了,一跑神不打紧,再醒神的时候,就不知道人在哪儿了。 人不知道在哪儿了也不打紧,只是雨太大,连出租车都拦不到,于是她二脾气一上来:回不去拉倒,我还不回去了。 于是就漫无目的地走,权当散步了。 秦斯年抬了抬下巴,“上来,我送你回学校。” 曦光很有骨气地摇摇头,“我哥哥说,不能老是麻烦您老人家。”她把后三个字咬的很重。 那时候她各种明示暗示都已经行了个遍,姜博言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提醒她,“能不能出息点儿?” 惯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就算你想和他多接触,也不要事事麻烦他,一来不合适,二来他如果不喜欢你,还惹人厌烦,我们姜家的女儿,犯不着这样。” 他是说犯不着上赶着,曦光本不是在乎脸皮的人,只是作为一个女孩子,多少还是有点儿自尊的。 秦斯年轻“呵”了声,似乎觉得颇为好笑,唇角处挂了些许笑意,“不麻烦,上来。” 他这人,再揶揄也是这副似笑非笑的平淡模样,曦光一肚子气,撒不出去,也憋不回来,最后鼓了鼓腮帮子,还是收了伞,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淡定,要淡定。 生气你就输了,姜正曦。 曦光不断给自己做心理暗示,然后才慢慢平静下来,摆出一副四大皆空的超然表情来。 *** 不巧,秦斯年公司临时有事,半路接了个电话,车速明显高了。 下着雨,总归是不安全,曦光就说:“没事,你要忙的话就先走吧!我自己打车回去。”说完又补充一句,“我今天没有课,不着急。” 他没有逞能,这里离学校不算近。 于是说:“你要是不着急,我先带你去公司待一会儿。” 曦光点了头,“好啊!” 雨势浩大,砸得车玻璃噼啪作响,曦光歪着头看外面的天,灰蒙蒙的,像是快要入夜了。 其实还很早,不过下午两三点钟的光景。 下了车,他匆匆进了电梯,招来秘书处一个小姑娘过来招呼她。 小秘书不知道她身份,不敢乱搭话,恭恭敬敬请她去总裁办公室待着,上了茶,奉了点心。 曦光吃撑了,出去找卫生间的时候,路过茶水间,听见一群姑娘在八卦,说总经理带了一个女孩回来,破天荒头一回呢! “是女朋友吗?很漂亮啊!” 曦光顿时乐了,有眼光,十分有眼光。 因为小小听了个墙根,心情变得颇愉快,一颗心又死灰复燃、蠢蠢欲动。 也是很没出息了。 秦斯年在会议室见客人,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后,曦光正无聊地昏昏欲睡,趴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眯着眼打盹儿。 大约开门无声,人进来的时候她毫无察觉,秦斯年过来拍她脸的时候,她才微微睁了眼,瞧见是他,很没有力气地小声抗议着,“小叔叔,你是把我忘了吗?”都这么久了,她也不敢乱走动,打了三局游戏,吃了两盘点心,喝了一壶茶……无聊得快要长出蘑菇来了。 她闭着眼,困顿着,很没精神,虚虚抓了抓他的袖子,跟他闹了闹,“我跌倒了,要亲亲才能起来。” 于没皮没脸没羞没臊的造诣上,秦斯年是远远不及她的。 他轻“咳”了声,低声似哄地说了句,“别闹!” 曦光听见一声很轻的笑声……不是秦斯年的。 整个人顿时清醒了,缓慢又缓慢地睁开眼,折起身,故作淡定地抬头看。 晴天霹雳!屋里还有人,还不少……一二三四五个……我的天! 秦斯年又拍了拍她的脸,偏头示意,“去里面睡。” 纵然脸皮子城墙样厚,曦光这会儿也尴尬地快要裂开了,闻言逃也似地走了。 *** 里面有个休息室,是专门为他准备的,里面简略地布置了一张床,一个衣柜,一架落地台灯,一张玻璃小圆桌,并一块儿记忆海绵沙发。 曦光捂着滚烫的脸,盯着看了会儿,忽然意识到,这是他的床,她直接爬上去睡吗?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啊,算了,有便宜不占白不占,何况是他主动的。 于是曦光心安理得躺上去睡觉了。 再醒来已经是下午六点多钟,翻了个身,差点从床上翻下来,看着小沙发上四平八稳坐着的人,拍拍胸口,“小叔叔你吓死我了。” 大灯暗着,只落地台灯的光昏沉沉地亮着,笼在他身上,平添了几分模糊暧昧的味道,曦光吞了吞口水,觉得这场景还挺浪漫。于是手撑着脑袋,歪着身子看他笑,“小叔叔,来,笑一个!” 曦光明显瞧见他身子僵了僵,眼角抽了抽,于是精神更加愉悦了。 “醒了就下来吧!带你去吃饭。”他没接她话,放下手里的杂志,起身先走了出去。 曦光穿上鞋子,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面,路过茶水间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抿唇笑了声,“小叔叔,他们都猜我是你女朋友。” “是吗?”他漫不经心应了声,“大概我吩咐给他们的工作太少了,还有闲心八卦。” 曦光撇撇嘴,“你就不能正面回应我一次吗?” 过了会儿,又补充了一句,“这天上地下,只有一个我,你要是失去了,可就再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