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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起眼皮子,陷入了又一波的忧伤,没想到我王大雷作为一枚资深的吃货,竟然忘记了晚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凤凰跟了我十万年,十分清楚我的脾气,又拱了拱鸡翅:“报告老大,穷奇老大带了个凡人丑八怪来了,还拧了几个铜板,说要感谢老大的成全,若是他有了儿子,就让老大做干妈。”    我心口堵着一口闷气,唰地睁开血红色的大眼,浑身油光油亮的红毛燃起了熊熊的大火,穷奇这小子居然还敢来,我四只爪子站起,威武地抖抖我身上的鬃毛,咧开血盆大口:“穷奇那小子一万年都没生出儿子,吃了老娘的内丹就想生儿子,欺我太甚。”    在我身上燃起大火的时候,凤凰那只机灵的鸡怕烧到它身上,早就跑了。我一年四季都不关的洞门口,慢慢地出现了两个影子,我寻思着应该摆个凶狠的威武架势,把穷奇心爱的姑娘吓死。    如此,这般,我的内丹能物归原主。    “啊!好威武!”    我听到穷奇家美人的赞美,不知道是个高兴还是不高兴,抖了抖脖子上的一撮红火,看着面前这个胆大的凡人姑娘,其实人家也没什么错,都是穷奇都小子不好,女人何必为难女人。我收起了一身血红色的大火,威猛的兽形小了几圈,软趴趴地趴在角落里,像一只被遗的小狗。    穷奇长得像个小白脸,因又见过神魔两族的美女,眼光是极为挑剔,瞧这个美人,红唇黑眸,皮肤像是能掐出水来,比起十万年前我那美冠一绝的亲娘就差了那么一丢丢。我对着美人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美人大喜,欢喜地从角落里把我抱在怀里,十分喜欢我:“穷奇,你的宠物好可爱。”    我咧起的嘴角瞬间就陷了下去,在宠物这两个字中徘徊,穷奇给了我一个虎摸,笑得风流又浪荡:“这是我随意养来看看门的,你喜欢就唤她的名字小雷雷。”    我缩在美人的怀里,给了他一个不坏好意的坏笑:“你的初恋小红梅刚来寻你,见你不在就让我给你转达一句话,她觉得你给他写的情书太过露骨,那句‘爱你么么哒’太过诗意,下回要改成‘I love you’就更好了。”    虽然美人听不懂‘I love you’这种前卫的表白是什么,可初恋小红梅和情书二字是结结实实的钉在她脑子里,目露凶光:“穷……、奇……,你对得起我。”    穷奇对那美人确实是真爱,往日里呛不死我,噎死我的嘴巴,对着美人瞬间就结巴了起来:“误……会”说着给我一记刀光,我丝毫不畏他的淫威,拱起小脑袋蹭蹭美人的胸脯,继续道:“你的未婚妻一万年前来寻你,你那时有了新欢把一个美娇娘忘了,不妥,你记得待会儿回她一封情书,那句‘爱你么么哒’就不用改了,魔族的姑娘就喜欢这种调调。”    新欢旧爱未婚妻这些爆照性的新闻在美人脑子噼里啪啦地烧着,我唯恐被烧着,掰开美人的小手,跳下了地,还未等我跳下,穷奇一手就把我的后颈拧在手里,一手揽着美人的腰肢,对着她红艳艳的小唇就亲了下去。    我调到半空,上不到天,下不着地,可怜兮兮地扁起大嘴巴:“晒恩爱,死得快。”    穷奇轻飘飘地瞥了我一眼,几分不屑,手腕用了点力道把我丢出了我的洞窟,再捏了个诀就把洞门锁上。我耸拉着脑袋默了半响,一时还反应不过来,直到凤凰用鸡爪踢了踢我的爪子,关心地问:“雷老大,你被赶出门了吗?”    我浑身燃起了血红色的火焰,如狗大小的小身板蹭蹭地增大了几十倍,变得只比我洞门口用来装饰的大山峰只小了一个头,我愤怒地一声大吼,电闪雷鸣,群山轰动,身上的火焰又盛了一倍,因我体积大了,耳力能也广了不少,听到从我的窝里传出一阵的嗯嗯哼哼,饶是我是条单身狗也知道那对不要脸的男女在我的窝里干了苟且之事,欺我王大雷太甚。    凤凰弱弱地忍住鸡屎,拿它几乎快被烤焦的鸡翅戳戳我的大爪子,鸡眼滴下几滴冰凉的泪,缓了它几分疼痛:“穷奇老大让我问你一句,你到底要不要见你亲爹。”    我浑身的怒火瞬间被焦熄,又变成那与狗一般大小的单身狗,狠狠地盯住那块紧闭的石门,留下了一个孤高寂寞的背影。    穷奇,算你狠。    凤凰忍住疼痛,叼了一条野狗来为我践行:“穷奇老大的小竹屋自从一万年前,成了一个个大坑后,如今没有了栖身之地,见雷老大这里也能凑合着过,就打算搬来,雷老大走了,要好好保重,记得来看我,我会想你的。”它用烤焦的鸡翅擦了一把辛酸泪,拿桶去河边挑了几桶干净的河水,贴心地放在洞门口,见我愣是不动,呐呐地问了句:“雷老大,听说夫妻间干完那档子事儿才要在洞里洗澡,你也要洗吗?”    我眼眶里流出几片泪花,握住了大爪子克制住自己不化成庞然大物,灭了他们,给留给他们一个孤高冷傲的背影。    穷奇,我祝你生儿子没□□。    他儿子如何那是日后的事了,今日的大事是我今日要住哪里,大凶之州的夜晚特别荒凉,也特别冷,我十分不喜,思虑了一番我只好去同为大凶的混沌那儿避避风头,同是单身狗,想必他看着这点份上,面子多少是给我一些的。    虽我被称为四海六州的四大凶兽之首,可其余的三个大凶并不是很信服我,当然我们各自盘踞在东南西北四个不同的方向,彼此没有大的利益冲突,一般是以和为贵。    如今四海六州太平,可我们大凶与魔族一直是统治天下的神族的心头刺,他们当年因神魔大战伤到了根基,不好再动武,也忌惮我们联手,故此将我们这些兽啊!魔啊!分明派往两个相隔甚远的大州,一则让我们平日里少些联系,二则稳住我们,不要谋反。    十万年过去了,神族休养生息根基早已恢复,而魔族自从战败虽很少出没,总是低调地夹着尾巴做魔,可从新的魔族首领后卿继位以来,暴露出了不大不小的野心,一场大战恐怕在所难免。    我们大凶之州的四大凶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守护好各自的窝,目标一致,又因这里的兽审美观与众不同,彼此未曾发生过抢媳妇、三角恋、公婆大战这种情情爱爱恩恩怨怨的戏码,事以十万年来四只凶兽都能彼此相安无事。    我记得初见混沌时,那是个晚风习习的夜晚,银兔高挂在枝头打盹,我揪着它偷懒这戏码,便想偷偷要挟它,让它来我身旁做只普通的宠物小兔子,让我玩几日,还未等我实施我的奸计,突然天上落下了几片雪花,方圆百里一阵冰寒袭来,一片厚实的土地裂成一块块巴掌大的小土块,土块的间隙中生出一道道的光,从光中飘出一个个混沌之气弥漫的灵魂,那个场景犹如洪荒时期未开辟四海九州前的那个结神圣与罪恶于一体的大世界。    我知道有一种兽必须得装,才能牛逼得起来;我也知道有一种兽不用装也是牛逼的。前者的是我,后者的就是混沌。    一个个弥漫着混沌之气的灵魂组合成一个个银灿灿的光团,光团越来越大,逐渐地形成了一个大茧,立在虚空中,光彩夺目。    我那夜虽然吃饱了,可是见到这么一个大的银茧,肚子的蛔虫还是咬了我的肠子几口,我拍拍圆鼓鼓的肚子,喜滋滋地想着,若是我能吞了它,说不定还能再练成一颗银色的内丹在我的五脏庙中,假以时日,天下第一就成老娘的了。    我施了个小法,浑身隐归虚空,美滋滋地张开血盘大口时,虚空咔嚓一声,巨大的银茧破开了一条裂缝,一道道混沌气弥漫到天空,直达银茧跟前,它化成了个本体,竟是一只蚕宝宝。    因我前世是个有道德的高中生,所以我吞下它的念头一刹那消失得无踪了,怎么说,我王大雷再堕落也不能吃虫子啊!    巨大的蚕宝宝仿佛没有发现我与我邪恶的念头,甜腻腻地吐了一口混沌气,把银兔唤醒:“兔兔,莫要睡了,我察觉到附近有兽要对你不利。”    银兔的瞌睡虫忽然消失,红红的兔子眼睛瞪着我,我给了它一个友好的微笑:“刚刚我也是察觉出有异样赶来的,见到一只猛虎居然张开虎嘴,我还未来得及吼它,这位仁兄就出现了,身上一个个灵魂飘着混沌气,把猛虎吓得跑了。”说完,我煞有其事地拱了拱我一双大爪子,目露崇拜:“这位仁兄真是厉害,在下佩服,不知仁兄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银兔和蚕宝宝见我如此热心肠感动到要与我称兄道弟,它一番自我介绍,我才得知,这巨大的蚕宝宝就是与我并列大凶之一的混沌。    我们之间的交情也仅限于那个风和日丽的晚上,但我看它一副蚕宝宝的模样,怎么也是讨不到老婆的,对于我去投奔他,他定然十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