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尔摩斯转世(1 / 1)饕餮娶夫首页

穷奇知道我的威力,在我飞升上神那日他就深深体会过了,若是惹恼了我,大家都不好过,他神色又一变,又成了个忧郁的少年郎。我感叹这厮有一日死了,若是有幸能到我出生的科技网络发达的世界一定能混成影帝,真是生不逢时啊!    角落这种地方不是我这种伟大的凶兽趴的,我默默地又挪到神羚羊绒皮地毯上,与他保持一段距离,听他墨迹。    话说穷奇当年离开,与我也有些渊源,一万年前我苦于他的压迫,明里暗里害了他不少,有些他躲过了,有些他躲不过。而一万年前我最后一次害他时,他那次明显没躲过。    我平日里出门极少看黄历,若是出门害人,为求顺风顺水却是看了不少,每到“宜安葬、动土、行丧”这些大日子,我总要提前琢磨一番,如何害人才能不留痕迹,害得彻底。    经过我与穷奇斗智斗勇的这三万年,我受益良多,若是要气人,最好的态度就是不理会;若是要害人,定要害得彻底一了百了,最好是连尸体都不用自己清理就能自动消失。    穷奇是神魔大战一战成名的超级大凶兽,远古时代的第三十九场神魔大战,是魔族的女灭神将军率领众多女魔兵包围神族一清公主率领一众女神兵展开的大战。    双方正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穷奇身穿蓝色羽仙铠甲,端的是玉树临风,英姿飒爽,让战场一众神魔女子爱得他痴狂。痴狂的程度在于,没有他时,双方很是文雅地进行法术较量,你一个火球砸去,我一个水鞭挥来,满场烟花飘舞,很是养眼。他一来,双方就进行了肉体搏斗,打耳光的啪啪响让前去营救的将领顿时明白了方向,但他们赶来时,惊得合不拢嘴,满是泥泞的道路滚了满满的一地神魔女兵。    她们的头头,颇有风度地在云彩里滚着,没有丢失了神魔的面子。    这离奇的一战之所以能归类为神魔大战,是因为当时出兵规模较大,领军人物分量够重,还横空出世了一只穷奇,很是有名头。    我知道那场大战很不简单,偷偷探了几次穷奇的口风,这小子怕我捉住他的把柄,总是支支吾吾,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的晚上,我灌醉了他,并套出他的秘密。    原来他爹是神族,他娘是魔族。四海六州的物种许多,但不同物种的□□很难被人接受,且□□下的后代变异极大,十个死了九个,况且还在神魔大战,神魔势如水火。他爹是神族将领,男人皆薄情,接了他这个烫手的芋头怕被神族发现,就忘了对他娘的承诺,把他关进小黑屋。  他从小被关着,不知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好不可怜。许是上天怜悯他,给他送来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妹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也是让人钦羡。只是好景不长,他娘知道他爹把亲生儿子关了,恨得冲去砍了他爹一条胳膊,救了亲生儿子走。    粉雕玉琢的小妹妹抱着他喊哥哥,喊得喉咙都沙哑了,好不可怜。    穷奇去了魔族,忘了他爹倒是没忘那粉雕玉琢的小妹妹,每每想起又是一阵挂念。如此几千年过去了,他娘给他张罗了一门亲事,那魔族姑娘就是大名鼎鼎的女灭神将军。不过彼时,她还不是女灭神将军,而且还有个委婉好听的魔族名字叫黑莺莺,是一个美丽动人的魔灵鸟,唱歌最是好听。    穷奇是个男人,也是个爱好美色的男人,面对美丽的魔族姑娘不可能拒绝,就娶了。大婚当日,他一身大红喜服,胸口还系了朵骚包的黑牡丹,黑莺莺胸口也系了朵骚包的红牡丹,本是骚包的一对儿,却遇到了前来抢亲的一清公主。    而一清公主正是当年那粉雕玉琢的小妹妹。    新欢旧爱一起来,穷奇很没责任的表示谁打赢了他就跟谁走。    两个女人一开始斗起了法,可她们都是娇滴滴的小姑娘,法力很快衰竭了,也很快扭打成了一团,最终的胜利者是一清公主,好歹人家是做足了准备才来抢的亲。当她欢欢喜喜地顶着一个鸟窝头跑向自己的情哥哥时,情哥哥的亲娘回来了,一清公主被扔走了。    而黑莺莺因为打架打输了,最后也没能做成新娘子。那场女人的战争让她知道武力的重要性,从此黑莺莺便走向女灭神将军的道路一去不复返。    一清公主觉得自己委屈透顶了,打架打赢了也不能抢回自己心爱的男人,发委屈为怨恨,誓要雪耻,因不能对未来婆婆与相公动粗,唯有把怨气撒在黑莺莺的头上。    神魔大战,两个女人为了报仇,都加入了大战,并且训练了各自的女兵,成为了神魔大战男人中的一股清流。    最为著名的是她们在第三十九场神魔大战中,魔族女灭神将军逮着了机会,引诱一清公主到来,两个女人都是死敌与情敌,互骂了几句就动起了手。穷奇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几乎跑断了四条腿才赶来战场。    两个女人四双虎眼齐刷刷地盯着他,他大感不妙,于是在她们开口逼他选择之前道了一句:“谁赢了,我选谁。”故此,好好的劝架成了大战更加凶猛的导火线。    我听着穷奇醉酒说出的这么一大段,感到唏嘘不已,好个蓝颜祸水。于是心地里也有了算计。  我记得一万年前的那日是个宜动土的好日子,银兔偷偷躲在云彩里睡觉打盹,大凶之州一片昏暗,黑莺莺与一清公主同一日同一个时刻来到了穷奇的小竹屋,那厮睡得正香,突感到地震,跑出门一看,是他情愿是地震也不愿见到的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手持着两封一模一样的情书,放到他眼前,还是那句老掉牙的话:“选谁?”  他一阵牙疼,不禁退后了两步,黑莺莺察觉他的意图,从他身后挡住他的去路,递给他一封情书,刚凶神恶煞的样子一改,成了温柔似水的小女人:“奇哥哥,是你给奴家的信吗?”    一清公主愤怒地把手中的情书塞到他手中:“这一定是小哥哥写的,我认得你的字,你定是还挂念着妾身是吧!”    穷奇不得不正视手中轻飘飘的还冒着竹香的两张萱纸,见到最后那句“爱你么么哒”胸口一阵血气翻腾,我躲在暗中看到津津有味,突然身后一阵阴风,我缩了缩脖子,仗着我的毛长也不怕会得感冒。    穷奇见如此老套的戏码,他若是不老套些恐怕对不住自己,便说了句:“谁赢了,我娶谁。”    两个女人顿时目露凶光,心里想的都是,看来今夜眼前的女人不死,自己是抱不得美男归的。新仇加旧恨,两个从远古时代活下来的老女人打得昏天黑地,大凶之州一会儿电闪雷鸣,一会儿狂风大作,一会儿光雨弥漫,一会儿乌云罩顶。    见她们斗法斗得厉害,我浑身打着鸡血般地兴奋,飞快地从我洞窟里搬出了几只断了气经过冰藏的食物,美滋滋地一边用我血红色的火烤熟,边睁大铜铃般的大眼期待神魔大战也难得一见的美人打滚。    穷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隔壁,放了一个苹果在我烤豺狼的大爪子上烤着,叹了一口气,又几分恍惚地道:“你可知莺莺女灭神将军名号的由来。”    我迷茫地摇摇头,他又说:“她用一只手就能出灭神阵来,那威力十分厉害。”顿了几下,他问:“你可知一清为何封为公主?”    我继续摇头,他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让我有几分不安:“她会水系又懂得木系,水与木的结合,能让虚空生出片片灵睡叶,让人防不胜防地睡着了,就……”我感觉大脑一片混沌,眼睛开了又合,还未来得及听完穷奇的介绍,也未能如愿地看到美人打滚,就睡了个不知地北天南。    这一觉让我睡了三日三夜,等我醒来的时候,穷奇的小竹屋不翼而飞,周围是被女灭神将军用灭神阵炸出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深坑,又让一清公主用仙法从虚空生出的片片灵睡叶铺在上头,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陷阱,甚是妙。    让我最为舒心的是,穷奇就此失踪了,因这好事,我看金乌有时不先来我这大凶之州照照我威武的模样,而先跑去了东边,我都勉强地不同它一般计较了。    想起了往事的我,丝毫没有愧疚,甚至特别看不惯穷奇这厮,还装作一个深情少年的模样,若不是他,老娘怎么会被压迫了三万年,这都是报应。我猜测他这副模样定是被一清公主捉走,又与一清公主一同被女灭神将军迫害,逃到了不知名的荒山野岭渡过了孤苦孤寂的一万年。    我这些推断都是在他消失后几百年因日子太过无聊想出来的,其一,一清公主是青梅,男人不都爱貌美的初恋吗?其二,穷奇说不定不太愿意娶魔族的姑娘,可当初毕竟是亲娘的意思,不好意思让自己亲娘伤心,唯有娶了,一清公主来捣乱后,就立刻悔婚,悔得合情合理。其三,凭这小子的风流样,他多年来都是光棍一条,肯定有大大的猫腻。    我还未同他八卦,他便全盘拖出:“小雷雷,我恋爱了。”配着他染满陀红的云霞,我大大的爪子,拍了一下我的大脑袋,福尔摩斯转世的大凶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