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夫子一片苦心,上课兢兢业业,对章致拙谆谆教诲,只恨他不听劝,课堂上倒是听得仔细,那笔记做得是一塌糊涂,诵读时间更是心不在焉。
说起这,章致拙心里也苦,这完全是他个人的读书习惯,谁知传着传着他就莫名其妙成了神童,就他那个好名的性子也不可能一一到人家面前辩白说自个儿不是神童。
就这样为了维护这名声,章致拙不得不更加用功。经义背熟了还不够,层层深挖,充分理解,大纲脉络都做了好几份。日日都做两首小诗,没灵感也要硬写,保持手感。字更是天天练,如今已很有架构了。
这一日,章致拙放学,正抱着薛定谔坐在柜台后的小杌上低着头看书。忽听见一清越文雅的声音道:“来一份杏酪。”
章致拙不由得抬起头去,便看见一翩翩美少年。
他尚未束发,眼见只十一二岁,穿着白布镶黑边道服,头戴一细藤编就的斗笠,又以皂绢缀檐,以避风日。
眉目清朗,如皎皎明月广博入窗棱;略显清高,不似红尘凡俗人;身姿清矍,挺拔如肃肃松。
章致拙愿称他为“三清真人”,心下吐槽:这小孩儿也太端着了。
身后还跟着一青衣小厮,怀里抱着一古琴,以犀角为琴轸,以蚌珠为琴徽,以白色柘丝为弦。
那少年接过沈氏递来的杏酪将走,突然看见章致拙愣愣看着他,又瞥见他怀里的橘色狸奴,脚步一顿。
薛定谔趴在章致拙膝上睡着了,软软的肚皮一起一伏。那少年对着章致拙说:“可否让我抱抱那狸奴?”
章致拙看了看猫,又看了看少年,又抓到一只猫奴。
他抱着猫绕过柜台,走到少年身边将猫递给他。
那少年小心地接过,大气都不敢喘,珍惜地摸了摸猫的肚皮,阳光照着猫猫,尚浅的橘色上泛起细碎的金屑,像笼了一层碎金撒花薄纱。
少年将猫咪抱在怀里端详片刻,依依不舍地交还,又道:“我叫顾彦汝,日后可否常来看这狸奴?”
章致拙无不可,点点头。这才发现他比自己高了一头有余,决心跟狸奴抢口粮,每日喝一碗羊奶,快快长高。
顾彦汝转身离去,萍水相逢的俩人有了奇妙的交集。
******
桥南街孟夫子私塾
清雅的小院里栽了几处文竹,另置了几方怪石,一旁则是石桌石凳,孟秀才常在此处喝茶赏月。
朗朗读书声此起彼伏,今日孟夫子讲论语《阳货》篇。李珏双眼无神只跟着师兄,念一句重复一句。
李珏余光瞥见同桌章致拙,只见他毫不理会师兄布置的诵读任务,自顾自整理着笔记。
“强,实在是强!”李珏在心里默默敬佩。章致拙刚来私塾时他是看不上眼的,一般儿童大多七八岁启蒙,哪像他五岁便来了书院。
看来接他的父亲穿着也不华丽,只是个小商贩,难怪目光短浅,家中小儿如此年幼便送来读书,也不怕他对这浩瀚书海生了畏惧之心,从此短了志气。纵是那精彩绝艳之辈也难保折于科举之途,更何况只是个黄口小儿。
却未曾想,之后的事令他大跌眼镜。那小矮子不仅在夫子的教导下快速学完了三百千,现在正式学起了论语,正正经经开始做学问。
若只是如此,便也罢了,偌大京城总能出几个天才神童之流,也不稀罕。只章致拙是个怪人,如此不驯。对,就是如此不驯。
虽每日夫子授课也都用心聆听,可每到背诵时段,只随口念叨几句,便开始盯着书本看,师兄夫子数次提醒也毫无用处,甚至还请了家人。仍然我行我素,惹得夫子痛惜,说他不诵读,既是能背,又如何能养心中浩然之气呢?
李珏心里暗暗点头,没错,虽他也不耐学这唧唧歪歪的圣人之言,可文中字句的音韵节奏莫不抑扬顿挫,读之畅达。只有章致拙本人不在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打算,跟夫子商讨过后,一切照旧。
想到这,李珏不得不对这寒门小子升起些许敬佩,就算他读书读得极差,有这份坚持自我的信念便不是俗人,将来不读书,去做旁个事儿也一样能有所成就。
李珏想得很对,只是他没料到,章致拙居然是整个丙班书读得最好的,次次抽背经义,他毫不怯场,口齿清晰,原文与注解一同背下,势如滔滔江水,连夫子都沉浸其中。
没天理啊,难道一个人先天的才智真能如此优越,这让我等凡俗之辈如何有颜面存在这世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