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想自己努力!”
“行,淘汰了,姐就帮你录歌,这样其他人也不会说黑幕什么的了。”
“谢谢姐。”
退出聊天界面,心想道:他们的动作倒是够快的,这就已经通知下去,准备把我给淘汰了。
不过,也挺好了,给了自己充足时间准备淘汰感言。
他们想要坑自己?
恐怕选错了对手。
犹豫了片刻,林苏御点开了录制按钮,录制了一段freestyle:
“我发这条视频可能有人会说我蹭热度。”
“我担心他根本不知道热度为何物。”
“你还是个小弟弟需要被呵护。”
“我看了你的采访视频,对我冷嘲热讽,还好,我扛的住!”
“你说我不入流,我觉得你废物!”
“我不是肚里能撑船的大人物!”
“此时,此刻。”
“我会反击,对你无情的报复。”
“让你知道凉凉是多么痛的领悟!”
“对了,这首歌名字叫做淘汰感言!”
“我把你淘汰了,你敢言吗?”
录制结束后,林苏御美了个颜,但是发现美颜之后,有点像精神小伙,随即关掉了美颜滤镜。
在自己的魅力值提升后,美颜和滤镜基本上已经可以放弃了。
上传发布!
随后,林苏御给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以厂牌的名义给节目组赞助个几百万,提出复活一个厂牌的选手,但是先不要提他的名字。
等到自己被淘汰之后,在毫无破绽的透露出自己就是YU-SONG的老板。
想到这个计划,林苏御还有一些兴奋,有点期待自己被淘汰。
现在就剩下林晨了,得想个办法……
略微思索片刻后,林苏御上网搜索了一下,“我一个普通人,怎么才能拿到O.K.的代言?”
搜到的结果是:去梦里吧,梦里什么都有!
除此之外,林苏御在某乎也发现了一条类似的回复:
“谢邀,人在国外,刚下飞机。”
“一个普通人想要代言品牌产品,甚至是知名品牌几乎是不可能。”
“我说的是几乎,理论上还是有那么一丝的可能性。”
“作为一个圈内人,我甚至代言内的水有多深。”
“比如,网游行业的明星代言。”
“在最开始的时候,网游公司的宣传都是侵权的行为,擅自使用明星的肖像,进行代言。”
“等到明星发现的时候,起诉对方,网游公司赔个几万几十万了事。反正就当这些钱是宣传费了。”
“但是,起诉过程繁琐又浪费时间,网游公司依旧侵权,以至于明星觉得麻烦,倒不如代言网游,省时省力,还能赚到不少的代言费,何乐而不为。”
“所以,普通人想要代言品牌,可以按照这个套路反其道而行。”
“先假装称自己是某品牌的代言人,大不了被起诉,道歉赔钱。”
“长此反复,说不定就能成为真正的代言人。”
“我成这种方法为碰瓷式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