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颜若冰雪清冷,给人不可攀折的距离感,一笑之间却又如同春风化冻,大壮早到了知美丑的岁数,不由自主就耳根一热,愣愣回答:“好。”
幸亏生得面皮黑黄,遮挡住红晕。
于是从此以后,地衣带着大壮在卫渊这里住下来。
母子俩在卫璐等人的帮助下,于木屋旁边结了个草庐,又做了竹床竹椅摆放在里面,看着就像是个家了。
虽说草庐简陋,但夏天日子好过,不过是要个蔽雨遮身的地儿。
等到她们安顿下来没两天,卫琅卫琥二人奉卫渊之命,乘夜去了地衣所在的村庄一趟,没费什么事儿就把七岁的二壮给带了出来。
花去大笔银钱的游商本来眼盼着纳地衣这房美妾,谁知无端端人就不见,还能找谁?
只能找地衣的夫家闹,要么退钱,要么给人。
夫家这钱已经用了一部分,退是退不出来了。不过他们是本地人,见游商是个外地的,索性就起了吞占之心,叫些地痞流氓来对付游商。
谁知游商也不是好相与的,拿着当初签订的买卖文书,一纸诉状告上官府。
官府派人下来查明游商所报属实,就派了衙役过来扒屋牵牛、没收田产,用来偿还游商的损失。
一时间地衣的夫家陷入了愁云惨雾,哪有心思管二壮?见着他少不得还要恨恨骂几句他那该死的娘,明知道家里钱都收了,怎么就不肯乖乖跟了游商?丢下小儿子也不顾,搞不好就是跟哪个野男人跑了。
就是个破鞋贱货。
弄得二壮每天除了自己偷摸搞点吃喝,就是眼泪汪汪缩在房里躲着,尽力减少存在感。
卫琅卫琥找到二壮的时候,他身边根本没有大人看着。
和二壮一提去找他娘,他的表情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般,不声不响跟着卫琅卫琥离开了那个可怕的家。
大壮跟二壮来到卫渊身边没多久,就跟雨后的春笋般争先恐后窜起了个子,头发变得茂密而乌光油亮,黑黄的皮肤变得如同牛奶般白嫩,眉眼五官更是一天比一天俊秀,看着就如同传说中的和合二仙。
除了基因修补改造之外,还得益于卫渊这边伙食好,营养跟得上。
现在就算把大壮二壮带到原先的村子,他们的亲爹也未必能认出来。
山间岁月悠悠,卫琅实在是很能干,原本说是赶在冬天之前把房子盖起来,没曾想到了初秋,麦穗还没泛黄的时候,卫渊就从木屋搬进了青砖黑瓦的房子,还是个四合小院。
这下子人就住开了,卫渊住正房,地衣带着两个孩子住西厢,卫琅等四人住东厢,算是个集体宿舍。
至于之前的木屋也没荒着,改成了做饭的灶房,鸡和猪等家畜都养在那一圈儿,还能堆放杂物和柴火。
这天清早卫渊坐着轮椅,被二壮推到田地间,只见田间零散竖着几个草人,青色的麦穗在黑土地里连垅起伏,穗形粗大颗颗饱满,一眼难望到尽头。
庄稼种子当然也是经过基因改造的,看这长势亩产两千斤左右应该没有问题。
放在古代是一个恐怖的数字,要知道这年头最肥的田小麦每亩产量也不过三百斤多一点,如果是贫瘠的田,通常产量不过一两百斤。
不久后的秋收,应该能打下三万斤左右的粮食,看来是时候建个粮仓。
卫渊一边盘算着,一边问推着他的二壮:“昨儿教你的《良耜》可背下了?”
二壮嘻嘻一笑,张开红润小嘴就来:“畟畟良耜,俶载南亩。播厥百谷,实函斯活。或来瞻女,载筐及莒,其饟伊黍。其笠伊纠,其镈斯赵,以薅荼蓼……”
童音清脆明晰,一字不差。
他自从来了尊主这里,不知怎么脑子就变得特别灵光,认字认得飞快,再绕口难懂的文章,读过一两遍就能背诵。
明明之前家里带他去给私塾先生看过,先生亲口说他不是读书的料子。
然后劲儿也变得很大,他才七岁,挑水劈柴就毫不费力,能抱得起猪圈里一两百斤的大肥猪。
大壮哥哥也跟他差不多。
娘就变得更加厉害了,上回去林子里的时候竟然空手掐死了一头野猪,还从老远的地儿扛了回来。
“背的很好。”
卫渊听二壮背完,从袖子里摸出一颗糖,做为奖励塞进二壮的小肉手里。
这奶糖外面花钱都买不到的,只尊主这里才有。
二壮剥开吃了,甜滋滋的奶香顿时在嘴里化开,而得到尊主的夸奖,他的心里比嘴里还要甜。
在田间地头转了一圈儿,卫渊回去的路上,就见卫琥跟卫玑蹲在一块空地上烤红薯,吃的满嘴流油。
眼下小麦没成熟,红薯却是熟了。
虽然卫渊就让卫璐他们种了一亩红薯,但这玩意儿本就高产,经过基因改造一亩地随随便便就达到了一两万斤,而且甜如蜜糖。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怎么耐存放。
吃是肯定吃不完的,就拿来熬糖、切片晒成红薯干,再就是让卫琅挑了到镇上卖。
据说很受欢迎,回头客极多。
跟卫琥卫玑打过招呼,二壮手里就被塞了一串热腾腾的烤红薯,才又推着卫渊继续往四合院的方向走。
来到院门口,却见地衣在那里等他,她有些局促不安的开口道:“尊主,信妇想跟您商量件事。”
地衣种地采集编织都是把好手,虽然说是卫渊收留她,其实她和两个孩子在这里也帮了不少忙,却还是第一次跟卫渊提要求。
“好。”卫渊朝她点点头,“我们进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