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卫渊回来,粉红兔兴奋的甩着长耳朵跑过来迎接,亲亲热热跳进它熟悉的主人怀抱。
青绸衣上留下四个黑爪印,卫渊也不在意,笑咪咪伸手撸了几把兔子,才将它放回地上。
卫璐有点羡慕的看了眼粉红兔,既然做了人就有得有失,他是不能像它这样,恣意的撒欢跟尊主亲热了。
卫琥站在露天炉跟前,右手拿着几根筷子,左手托着个陶盆,正在那里拼命搅动。
“尊主,我按照你之前说的配料,真的打发出奶油啦!”卫琥跟卫琅身高相若,长得圆头圆脑眼睛也圆圆,骨骼比卫琅还要稍微粗壮些,一张毛脸朝卫渊绽放出灿烂笑容,细细的胡须上还沾染着奶油渍,看着十分憨气可爱。
像是大号的虎斑猫。
“今天我们吃奶油点心!”卫琥又朝着卫璐道,“待会儿我再给卫玑送一份儿,他肯定喜欢。”
这群虎狼智商都挺高,卫琥就算是让卫玑顶了自己不想干的活,也让人没办法讨厌。
等到中午大家吃饭用点心的时候卫琅不在,他这两天都在镇上朝匠人请教怎么起房子。
随着人口增加,一间木屋就有些住不开。
卫琅雄心还挺大,想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起间砖瓦房给卫渊住,镇上最宽敞最结实的那种。
等到吃过饭,卫琥收拾碗筷,卫璐站旁边给卫渊打扇,卫渊在习习凉风中正觉得有些困倦睡意,就见卫琥的毛耳朵竖起晃了两晃,开口道:“尊主,有人朝我们这边过来了。”
“是的,我听到了足音,大约距离五里地。”卫璐头顶的鹿耳也动了动,补充道,“一个足音重些,一个足音轻些,有两个人。”
“既然这样,卫琥你去看看。”卫渊吩咐,“把人带过来。”
卫琥答应一声,两腿如风的跑出去,没多久就用扛麻袋的姿势扛回来俩人。
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十岁左右的半大孩童。
女人卫渊认得,正是之前在这里住过一冬的地衣。
半大孩童皮肤黄黑,正是最普通的村里孩子,眉眼间依稀和地衣有相似之处。
一见卫渊,地衣就立即拉着孩子跪下磕头,口称:“尊主,信妇前来拜谒,奉上供品答谢前恩。”
说完,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递过来。
卫渊请她起身落座,令卫琥收下包裹,打量了一番她,说:“有段时间没见了,最近过的可好?”
她穿着簇新花衣,乌鸦鸦的发上插着银簪,脚蹬千层底的布鞋,鞋面上还绣了花。
再加上肤若凝脂身段窈窕,眼睛如同带露的黑葡萄般水灵,跟初见时简直是两个人。
谁知她一听卫渊这句问候,泪珠就滚落下来,继而泣不成声。
卫渊也没问她因由,只是默默递了块帕子给她。
地衣痛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打住:“信妇……信妇要离开此地,去远处了。恐怕此生再难见尊主,所以前来辞行。”
“然后让大儿跟着认认路,如果他将来有什么难处过来,还望尊主能出手照拂。”
那孩童见他娘痛哭,也忍不住哇哇大哭,一双小手紧紧揪着她的花衣下摆:“我不要娘走啊,不要娘走!!!”
地衣含悲忍痛把孩童搂进怀里,一下下轻拍他瘦小的脊背,孩童的哭声才逐渐转弱。
“发生什么事了?”卫渊问她。
地衣垂头摇了摇,尽管此事难堪,可她知道在神前是不能说谎的,艰难回答道:“信妇的夫家……把信妇卖了。”
“前段时间有名游商路过我们村,见信妇觉得貌美,便要纳信妇为妾。”
“信妇说了,信妇是生养过的人,岁数也很大,可那游商执意如此,并许以夫家大笔金银。”
“那是信妇夫家一辈子都赚不来的金银,因此婆婆作主,将信妇卖给了那游商,只等着过几天就抬过去。”
“你娘家人呢?”卫渊听后忍不住道,“就这样看着婆家将你发卖?”
就算是古代,生养了孩子的妻房,并非妾室奴婢,哪有随便买卖的?
“信妇是童养媳,没有娘家人,所以村里并无人为信妇做主。”地衣用帕子擦擦眼角,又勉强笑了一下,“其实被那游商买走,也没什么不好。”
“他既肯花费这么大一笔金银买信妇,就算是买个物件儿,想必也会爱惜一二。而他身家甚厚,信妇跟了他,日子总不会过得比从前苦。”
“信妇这是要去享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