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别有洞天(三)(2 / 2)南柯行记首页

我们的学前班是不同年龄的孩子一起上,大点的孩子霸凌年纪小的同班同学是家常便饭,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几乎成了立足必备。我就经常因沉默寡言而遭欺负,白瞎了大块头,那时候柳一苇很瘦小,完全看不出是个练武的苗子,尚自顾不暇更没法帮我。

有一天,王六石伙同其党羽抢了我的书包来回扔着传,我又急又气追着跑,却没留神脚底下,让凸起的老树根绊倒在地,几天前刚刚结痂的膝盖再度受伤,硬痂翻起,露出鲜红皮肉,血也如现在这般流淌,只不过腿由纤瘦变得粗壮,汗毛卷曲丛生。

我没抢回书包,踉踉跄跄地回到教室。来为我们上常识课的兰长白老师看到我受了欺负、身上沾满泥土,便让同学们自习,带着我去办公室清理包扎伤口了。我的班主任从不主持公道,带给我的只有呵责与冷漠。这是我第一次在学校里感受到关怀与温暖,如此恩情,没齿难忘。

后来,我对考古初显兴致时,一位认识兰老师的画国画的老宋跟我说,最好别学。没得到支持鼓励反倒被泼了盆冷水,我自是费解,追问原因,他跟我说,兰老师就是学考古的。

这下我更不解了,那个年代中专毕业就能当小学老师,兰老师一介大学生怎么“沦落”到哄幼儿园小孩的地步了呢?

宋师傅喝了口茶润润嗓儿、悠闲地摇着蒲扇,慢慢道出个中缘由。

原来,兰老师早年间是在博物馆工作的。她一向坚持祖师爷李济立下的“考古不收藏、不鉴定、不鬻古”规矩,却机缘巧合与一位倒卖古董的商人恋爱了。对方是家族买卖不好舍弃,这下为了避嫌,她只能做出牺牲,辞了工作,在男方家人的安排之下到我们学校来了。

我猛然想起了已被我束之高阁的“三不”原则,再看看洞里的珍宝,我这是在做什么啊!我虽身在古代,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现代人,再天花乱坠、巧言令色也无法粉饰自己倒卖古董文物牟取暴利的行为。

可抛开柳一苇不谈,我自己已经无法自拔。并非耽溺声色犬马、纸醉金迷,只是粗茶淡饭易,摧眉折腰难!

势成骑虎、进退两难,我一边骂着自己卑鄙无耻、道貌岸然,一边又懦弱地向金钱屈膝。一番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将部分珍宝藏于第三重洞里,等回到未来,我立刻把它们如数上交国家,剩下的便和柳一苇商量着分了,要实在心里过不去,就做点慈善赎罪孽吧。

想到这,我又点了一个火炬仔细再探。这次看清了,这洞虽然不大,可内壁上坑坑洼洼的,可以攀爬,还有不少凸起可供悬挂。

我钻出洞来,将已经放好的珠宝逐个转移全挂到里面去,至于那条蛇,我已经不怕了,它若是条毒蛇,咬了我,就当我违背祖训的报应。

可这些珠宝万一被蛇触到水中该如何是好?弄些铁蒺藜来也不现实,我只能用更不切实际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感化”它们。

“龙君,你身为中华的蛇,理当守卫中华的宝,我把这些稀世珍品都放在你这龙宫里了,摆脱你好好看着它们,有朝一日国宝重见天日,你居功甚伟,定能升仙封神。”

忙活完后,我撑船离开溶洞,腿上的血不知何时已干涩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