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还在弗越的胭脂铺子里待了好长一段日子,半点没提报酬的事情。 弗越明里暗里同他讲了不下数百次,他却是将装傻充愣发挥到了极致,死活不开口,气的弗越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他的行李收拾收拾扔出了胭脂铺的大门。 末了,想了想,不解气,又跑去把他的玉坠,发冠包括他长期拿在手上的扇子都搜刮了个干净,然后“碰”的一声把门关上,动作干脆潇洒。 毛毛拢了拢他的大灰袍袖子,咂了咂嘴:“最毒妇人心啊!” 夙还站在铺子门口一脸茫然,他这正同两人聊天聊的好好的,这弗越怎么就几句话不对味,突然变脸,硬生生的把他给赶出来了? 夙还蹲在铺子门口暗自思忖了很久,末了恍然大悟的拍了一把额头,然后无奈地笑了笑,感叹一句:“女人啊!果然只认银子……” 叹口气,他拎起脚边的包袱,晃悠悠的消失在黑夜中。 夙还这一走将近有一个多月,铺子里的生意显然冷清了很多,弗越敲了敲算盘,合计着让毛毛去门口搔首弄姿一番,结果刚开口,毛毛就赏了她一个大白眼,然后把账本子往桌上一扔,一言不发背着双手去了里屋。 那浑身迸发出来的寒气,让弗越深感要是再说下去,下一个被扔出去的就是自己。 这日七月七,弗越似往常一般关了门,抱着个算盘就开始算这几天的帐。 毛毛才将货架上的货理清,就听见有人敲门,他将门打开,是消失了一个多月的夙还。 夙还一身淡紫色长袍,手上还拿了一管萧,施施然进了胭脂铺的门,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还有一支发簪,放在弗越面前。 弗越淡淡的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夙还:“做什么?” “报酬啊!”夙还道:“你收留我的报酬,还有我日后在这里的费用,如何?” 弗越摇摇头,把发簪拿起来在眼前晃了晃:“我问你这是做什么?” 夙还砸吧砸吧嘴:“这不是乞巧节嘛!特意给你买的,好不好看?对了,我还为你准备了一支曲子,等等啊!” 正说着,夙还便拿起萧蓄气吹了起来,不过才出两个音,那和田玉制成的萧便在夙还的掌心里忽的粉碎,随风便散了。 夙还一下子怔在原地,傻愣愣的看着刚刚施了诀的毛毛,然后再看看掌心刚聚了力的弗越,只觉两腿发软,一股凉意窜到背脊,顿感生命可贵。 弗越又敲了两把算盘,道:“你若要讨好我,委实不必如此,更不必专挑今天,只准备足够的银票便是最好了,你要在我这里住下自是也不成问题,只是你须得记住……”她抬眼,直直的看向他:“我们胭脂铺,从来不过七夕。”说完,便一收账本,径自回了里屋。 夙还惊魂未定,却又忽得想起自己那价值连城的玉箫来,心碎欲裂。 毛毛将手拢在袖子里面,碰了碰正蹲在地上捧着玉灰的夙还:“幸亏是我动手,只碎了你一管玉箫,要是她动起手来,你现在怕是已经陈尸铺子前了。” 夙还拽了拽毛毛的衣袖,哭丧着一张脸问道:“她这是同乞巧节有什么仇吗?” 毛毛就势蹲下来:“我也不清楚,她的年岁可比我长多了,从我认识她,就从不过七夕,记得二十几年前,有个跟你一样的傻子追求她,七夕那天煞费苦心的准备了不少东西,结果人却被她一掌打出去几里远,等到找到时,早就成了具尸体。” 夙还听的胆战心惊,弱弱的问了一句:“那你呢?你过七夕的时候,她什么反应?” 毛毛笑笑:“我也不过七夕!” 夙还撇撇嘴:“你同七夕也有仇?” 毛毛默然,掸了掸衣袖:“天晚了,早些歇着吧!”说完便自己去了里屋。 夙还一头雾水的眨眨眼,又捧着玉灰哼哼唧唧了好一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了房。 夙还这一次回来可是被吓得不轻,第二日在床上赖到晌午才病歪歪的爬了起来。 这边前面店子里,弗越草草的将头发绑了一把,和毛毛正上上下下的打扫卫生,见他出来,在抹布上蹭了蹭手,从柜台后将扇子拿出来扔给他,道:“你那玉冠被我给当了,这个还给你!”说完,便又转身忙活去了,正午的阳光斜斜的映在她铺了薄汗的侧脸上,竟还有些好看,想来狐狸天生媚态本就是好看的,只是弗越向来脾气不好,是以很多人对她的印象便打了不少折扣。 夙还胡乱把扇子往怀里一揣,刚挽起袖子准备干活,便看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在胭脂铺门口探头探脑的。 弗越还有毛毛似乎也看见了,同他对了对眼,他扬起嗓门:“谁?进来!” 那人穿的一身暗色锦绣衫,一副家世不错的书生模样,却是畏首畏尾的进了门。 他微微的做了个揖:“小生杜桥笙,来向弗越姑娘买胭脂!” 弗越随手给他挑了件桃花胭脂递到他面前:“这个?” 杜桥笙将揖作的更深:“不是这个,小生要的是姑娘的胭脂。” 夙还惊了一把:“谁告诉你的?”按理来说,弗越的胭脂,只有神仙妖怪才知道,他一个凡人,必是有人告诉他的。 弗越敲了敲桌子:“说吧!谁叫你来找我的?” “是拙荆,拙荆已有半年不曾与我拖过梦,就在前日,总算又在梦中见到她一回,她说要我来找姑娘要胭脂。” “托梦?”毛毛道:“尊夫人……” 杜桥笙点点头,眸中是深不见底的痛:“拙荆已于三年前,亡故了!” 弗越清了清嗓子,道:“你可知道,神仙妖怪用我这胭脂,吞噬的是修为,凡人用,吞噬的可就是寿命!” 他又深深作了个揖:“求姑娘赐胭脂!” 弗越点点头,既然想要,就没有不给的道理。 他挑了个白瓷花盖的胭脂,上画桥边红药,他说,他的娘子,因着名字就叫红药,所以最爱的就是这红药花。 杜桥笙是被弗越和毛毛一起给送回去的,夙还守着胭脂铺,到杜家府上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杜家府门高大巍峨,门前两个大石狮子,相当气派,可这气派之中却隐隐透着一股阴气,弗越和毛毛对视一眼,这杜府里,有东西。 虽早料到杜桥笙惹了东西,但万万没想到这东西的修为竟然不低。 出来接弗越三人的是杜桥笙的续弦,看起来已有七八月的身孕,姓苏,说来名字也巧,竟叫做将离,红药的别名。 见弗越和毛毛来,她并未做过多言语,只笑着点了点头,将他们迎了进去。 府上到处种了红药花,院子里是红药,门口的花盆是红药,连梁柱上都雕了红药花,而且府上人不多,甚至少得可怜,全不像大户人家该有的样子,除去杜桥笙与苏将离,便只余了一个使唤婆子,听苏将离唤她,洪妈。 这户人家着实奇怪,似乎整个院子都被一个人的阴影笼罩着,连使唤婆子的姓都与她有关,这个人就是杜桥笙的原配,尹红药。洪,红啊! 实则弗越是不愿意管杜桥笙的,旁人的是死是活同她半分关系没有,只是这杜桥笙招惹了不该惹的东西,死在别处不打紧,但若是死在从胭脂铺回家的路上那可就不得了,少说她这胭脂铺也就开不成了,是以只待过了今晚,她便打道回府,半点不说与杜桥笙有什么干系。 正心下思量着,那边杜桥笙便说道吃饭了,弗越刚坐下,就见洪妈端上来一盘红色的炒菜,定睛一看,竟是红药花,弗越一口气没上去,竟差点吐出来,吓得毛毛立马来扶。 房子怪,花怪,人也怪,这杜府,各个都奇怪。 天色已晚,弗越与毛毛自是在杜府歇下,明知府中有异,弗越自是不敢睡熟,只和衣而卧,盼着今夜早些过去,夜半,房梁上忽的窸窸窣窣的一阵声响,弗越崩紧了弦,起身一把扯开床上的帘幔,狐狸的凤眼四下打量着。 半晌,没动静,她穿好鞋子,提了个灯笼就出去找毛毛,可这府里到处都是红药花,处处一个模样,走来走去,竟是找到了杜桥笙的书房,书房里灯亮着,透过半开的门能看到书房正中间挂着一幅画,画中才子佳人,上题“桥边红药生”,是尹红药和杜桥笙两人的画像,只是仔细看,弗越却发现,那画中人竟然同苏将离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弗越吸了一口气,再仔细看,却又发现,那画中人,竟然没有点睛,少有画人不点睛的,但听说,鬼魅借用画中人容貌时,会吃了画中人的眼睛,那苏将离,难道是鬼? 不敢多留,弗越吹熄了灯笼,凭着一双清亮的狐狸眼,循着一路来的味道七弯八扭的回了房。 房中依旧一片漆黑,脱了鞋,弗越倚在床栏上,算是睡不着了。 “腾”的一声,早己熄灭的蜡烛又忽的燃了起来,室内大明,晃的弗越眼睛一虚,桌子旁慢慢显出一个人影来,墨发玄袍,手上拿了一块足有巴掌大的白玉。 见来人,弗越吓得顿时说不出话来。 翌日一大早,弗越同毛毛便早早的告了辞,恨不能捏个诀直接飞到铺子里。 没人催着开门夙还自是睡了个懒觉,甫一开门便看见毛毛一溜烟的跑了进来,拿起桌子上的茶壶连喝几大杯水。 弗越也是阴沉着一张脸,见不对劲,夙还也不开门了,将门和上,小心翼翼的问毛毛:“这是怎么了?” 毛毛转了转手上的杯子道:“这杜府,真不是个好地方,你可知道,我昨天半夜被房梁上的声响给弄醒了,可挣扎半天却死活睁不开眼,竟像凡人被梦魇住了一般,半点动弹不得,连术法都消失的一干二净,如果那个时候来个人,哪怕是凡人,用的哪怕是厨房的菜刀,都能要了我的命去。” 夙还听得心惊,抬头问弗越:“这是什么人?竟能将毛毛压制的毫无还手之力?” “是司妖令!”弗越开口。 “司妖令是什么?”毛毛问。 弗越深吸一口气,解释道:“就像凡间有捕头,冥界有鬼差,天界有司法神君,妖界就有司妖令,都是专捕犯事者回去受罚。”想了想,弗越又喃喃道:“可她为什么不抓我呢?” 夙还拿出他的那把扇子敲了敲额头:“我曾听那些修习术法的道友说过,说半年前,妖界逃跑了一个司妖令令主,该不会,就是你们遇见的那个吧?连你们都打不过她,有这么厉害?” 毛毛道:“并非我和弗越不是她对手,这弗越因为是妖,那人手上有专门收妖的法器,她不敢同她斗,我是因为她是在我不注意时暗算的,否则我怎么可能会斗不过她?” “对了!”弗越看向毛毛:“方才回来的时候,你看见铺子周围有结界了吗?” 摇了摇头,毛毛开口:“没有啊!” 思忖半天,弗越又道:“那人是寻着我来的,昨夜她来见我,说是特意托梦给杜桥笙以此将我引出去,我问她缘何不直接来铺子里寻我,她却说铺子周围有劳什子结界,她进不来,可我同你回来时,却是不曾见到过结界。”又沉吟道:“这结界从何而来啊?” “奔着你去的?”夙还道:“她要做什么?” 弗越摇摇头:“不知道,只说叫我等着,等到了时机,她自会差人来通知。” 接下来的几天,三人都过得水深火热,铺子也没心情开门了,整天就等着司妖令的消息。 这一日清晨,夙还刚起床,就看见一个身着桃色长裙的姑娘坐在院子回廊的廊椅上,抬头是一簇青竹,头发挽的是流云髻,鬓边压了一只鹅黄蝴蝶,手上还捧了一本书在细细的读。 “诶!姑娘,你怎么进来的?”夙还走上前去,问道。 见有生人,那姑娘扶着廊柱站了起来,眼睛怯怯的看他一眼,接着不由得退了小半步,行了个小礼,然后便转身消失在了回廊处,绕过竹子时还含羞带怯的微微侧首看了他一眼。 夙还愣了半晌,直到弗越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哪里来的姑娘?” 弗越叹口气道:“那是朝颂。亏的他,我方想起来,快到鬼节了!” “朝颂?我记得千年前姜国有支名笔就叫朝颂,传说不是在一百年前就断了吗?这是……成精了?” “你知道的不少啊!”弗越惊奇,夙还的所知所识,竟完全不像个凡人该有的。 夙还笑笑:“过奖了,只是话本子看多了而已!” “那你知不知道,毛毛真身是一支毛笔,且本名叫做朝颂呢?” 夙还的思路转了好大一圈,然后才惊道:“那是毛毛?他变成个女人干什么?” “因为快到鬼节了!”言罢,转身要走,却突然回过身来,补了一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七月半,人还魂。” “你是说,他这是在,招魂?” 魂着,离也,鬼节易衣冠而招之,魂归。 这几日,毛毛都是以女身示人,直到鬼节那一天。 那一天下午,天晴,有风,微冷,次日似有雨的模样。 弗越和夙还坐在回廊里闲嗑碎话。 “他这样,有多久了?”夙还看着坐在石桌前看书的朝颂问弗越。 弗越磕了个瓜子,含糊不清的道:“三十多年了吧!年年如此!” “那,他招到了吗?” 弗越斜斜的睨他一眼:“废话!” 夙还自知失言,默默的闭了嘴,过了会儿,又问道:“他这是在招谁啊?” 弗越长舒一口气:“百年前赵国丞相之女顾流光知道吗?她就是朝颂的最后一任主人,朝颂这许多年就是在招她的魂。” “你们为什么不去冥府找呢?这样常年累月的招魂,也未必招的到啊!” 弗越一把瓜子塞给他:“你以为没找过吗?”言罢,起身就往外走。 一边走一边说:“这许多年,天上地府,妖仙鬼三界,能找的都找遍了,可就是没有。” “魔界去过吗?”夙还眨巴眨巴眼:“我听说,三界,其实分别指仙妖魔三界。” 弗越气的差点把瓜子壳一把全洒在他脸上:“那魔界是人能去的地方吗?魂魄入魔界,那不是连渣都没有了?”魔界,乃上古时期就存在的魔物所集成的一界,其入口威压巨大,内里魔物凶残,噬魂夺魄,莫说是凡人的魂魄,便是神仙进去,也是连头发毛都不会剩下。 夙还一拍脑门:“我记得还有个地方……” 话未说完,便听见有人在“噔噔噔”的敲门,开门,是个七八岁乞丐模样的小姑娘,她脏兮兮的小手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鬼门大开”四个字。 夙还看了一眼,问道:“什么意思?” 弗越看着他笑笑,再笑笑:“有没有兴趣,去地府走一遭啊?” 夙还顿时愣在原地:“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