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税法。
税制是封建国家财务的根基,无论经济制度怎样变化,税收始终是不能忽视的重要经济来源。
以往大魏的税制虽然称不严苛,但总体来说是以剥削劳动人民为主的。
底层百姓需要负担沉重的田税、盐税、茶税等等,但那些大地主大贵族和乡绅富豪,其负担的比例却和百姓大致无二,而且还有很多贵族阶层实际没有缴税。
这样造成的不仅仅是百姓负担过重,而且会导致国家少收很多税,因为无论什么时代,财富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而新的税法完全改变了这种不平衡的税收政策。
新的税法从四个维度完整覆盖了全大魏的经济生活领域。
包括土地、手工业、商业和关税四个层面,其核心原则用最简单的话概括,就是收入越多,缴税越多!
你的田产多,承担的赋税比例就比少田者多;
你拥有的织布机数量越多,缴纳的税就越多;你贩茶的收入越高,向国家缴纳的钱财也就越多。
总而言之,以收入划分缴税群体,无论身份高低贵贱一视同仁!
二是青苗法。
青苗法是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就曾经采取过的措施,其核心内容就是由官府出资贷款给农民来补助耕作,以避免走投无路的农民借取民间高利贷而破产。
而王猛制定的青苗法则更加彻底,从法制完全禁止了民间高利贷的行为,防止官僚地主阶层借此剥削农民,侵占土地,而在利率也比北宋王安石制定的更低。
三是免役法。彻底取消徭役的形式,官府的一切人员需要全部以雇佣的形式来实现。
这样一来一是给无业人员创造工作机会。
二是给本就生活压力沉重的下层百姓解放更多的自由时间。
三是解放了劳务市场,把大量的劳动力从官府的强制劳动关系中解脱出来,给市场自由经济提供更多劳动力。
这一招是严歌王猛的建议,也是大魏重商主义政策推行下的必然产物。
四是府兵制。
所谓府兵制,就是在各地成立军府。
把一些战斗力不强的非主战部队编入军府中,平时下田务农。
辅助以一定强度的军事训练,一旦国家有需要,这些人可以随时转变为正规军。
这一招不仅仅大大节省了军费开支,而且还扩大了大魏的后备兵源数量,形成了类似现代国家预备役、民兵制度的效果。